1、1第 4 单元 维护海洋权益单元整合提升 一、海洋权益的相关问题1什么是海洋权益首先,海洋权益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的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利和利益。世界性的海洋开发利用热潮,使得国与国之间的海洋矛盾和冲突日益增多。国际社会经 20 多年努力,于 1994 年通过并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解决矛盾与冲突提供了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行为准则。该公约规定:沿海国家在享有 12 海里领海权外,其管辖范围可外延至 200 海里,作为该国的专属经济区,享有勘探、开发、利用、养护、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等。我国的专属经济区面积有 300 万平方千米。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
2、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在毗连区享有的权利,也属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辖权。这个权利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属于专属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 。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家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专属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管辖权。其次,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说是“好处” 。当然,这些利益或“好处”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
3、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2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显然,海洋权益这一概念,不仅有着深刻的法律意义,而且还有极强的实践性。2有关海洋权益的概念比较位置 范围或宽度内水 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 河口、港口、海湾、海峡等领海 邻接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 最宽宽度不超过 1
4、2 海里毗连区 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 宽度不超过 12 海里大陆架 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部分自然延伸不足 200 海里,则扩展到 200 海里,超过 200 海里,则一般不超过 350 海里专属经济区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起不超过 200 海里公海在国家的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二、我国的海洋国情现状国情现状 海洋大国,但人均海域、海洋资源不足海洋污染范围不断扩大,河口、海湾以及大中城市临近海域污染严重,局部海域油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突出海洋生态 赤潮等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海洋生态破坏加剧海洋划界 海域划界和岛屿归属争议海洋环境解决海洋争端的主张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维护海洋权益的意义为海洋开发活动提供和平稳定的周边及外部环境;巩固国防、打击海上恐怖活动、走私和跨国犯罪,营造和平、良好的地区海上秩序;维护海上航运通道、石油航线以及重大海外利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