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购货合同甲方(需方):吉林省博益人居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永吉县口前镇志诚玻璃钢制品经销部第 1 条: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产品名称 材料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化粪池 玻璃钢 套 600第 2 条:产品细则:单套化粪池容积 2.5 立方米,罐体厚度 8mm;附件包括玻璃钢检查井立管两根,1.6 米长直径300mm,井盖 2 个,由供方负责连接罐体和井管。第 3 条:供货时间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两日内发货。第 4 条: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及费用,直接送到甲方工地。第 5 条:产品标准:达到吉林省农村改厕建设标准,玻璃钢硬度34,吸水率0.01,渗漏试验合格,
2、冲击强度8000N/;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有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包括:商标、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进出水口方向标志、制造厂商名称,联系电话、生产所依据的标准号。第 6 条:验收标准:罐体回填夯实后,注水试验,无渗漏、无变形,如果因罐体质量问题达不到验收标准,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第 7 条:结算方式:批量批结,每批货预付 30订金,货到付 65,剩余 5余款作为产品质保金,期限为一年,无问题后付清。第 8 条:合同期限: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生产任务。第 9 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吉林省博益人居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乙方:永吉县口前镇志诚玻璃钢制品经销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