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我单位设计的 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员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桦甸市有关的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我单位郑重承诺: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标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三、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在设计 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四、对所设计的建设工程项目及相关事宜负责;五、接受并积极配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类执法检查;六、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设计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