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穗计生发2003 27 号各区、县级市人口计生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投入机制,有效引导和激励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稳定和巩固现行低生育水平,根据落实国家计生委 财政部 卫生部 国家计委 关于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 (粤计生委 200255 号) 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 决定对我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原计划生育手术费收费及结算标准调整为按照粤计生委2002 55 号文的标准上
2、浮 20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服务项目1、查环查孕;2、避孕药具;3、放、取宫内节育器;4、皮下埋植术;5、绝育术;6、人工终止妊娠;7、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8、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9、符合政策规定的复通术;二、调整后的计划生育手术费标准1、放、取宫内节育器:36 元/例,不含 节育器;2、人工流产术(负压吸宫):102 元/例;3、人工流产术(钳刮术):180 元/例;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 元/例;5、药物流产:96 元/例,不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115 元/例,不含药物 费;7输卵管结扎术:240 元/例,不含住院 费;8、输精管结扎术:
3、120 元/例;9输卵管复通术:2400 元/例;10、输精管复通术:1860 元/例;以上计划生育手术费包含的费用内容与粤计生委200255 号文相同。本结算标准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卫生局、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穗卫1994 39 号文同时废止。三、工作要求1有关部门要准确测算免费提供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将此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其中农村的应结合预算内外资金情况, 统筹考虑,落实经费来源;其他育龄夫妻仍按原资金来源渠道予以解决; 同时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购置。市将酌情对流动人口工作量大和部分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给予适
4、当的经费补助。2、计划生育部门要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对挤占、挪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弄虚作假、乱收费等现象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各区、县级市人口计生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等部门应在每年的 11 月 30 日前把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情况向市级对口部门做出专题书面报告。各计生、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口是社会与经济发展最直接的决定性因素,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政治任 务 ,认真抓好落实。附件 1: 落实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关于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doc附件 2: 国家计生委 财政部 卫生部 国家计委关于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doc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广州市 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局 广州市物价局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