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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务员制度重点内容.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2935595 上传时间:2018-09-30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45.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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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自考公务员制度重点内容王朝东 【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在国际上,公务员是指行驶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在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由国家负责出粮,帮国家做事的人。)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总称。【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 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2.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1.准备阶段(1984-

2、1986)主要是调查研究和起草条例 2.决策阶段(1987-1988)主要是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推行公务员制度 3.试点阶段(1989.1993.9)主要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组织六部、两市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并且根据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该条例 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2005.12)主要是完成原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向公务员过渡并完成了身份的转变、制定并实施公务员法和各项细则、转变政府职能和精减行政机构与人员。其一,10 多年来,从国务院到各区县、乡镇与街道,按国家计划,完成了各级政府干部向公务员的过渡。其二,10 多年来,国家人事部陆续制定并出台了多项公务

3、员管理的规章。其三,10 多年来,国家人事部从国家人事变化的大局出发,要求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按着“整体渐进,分步到位”的原则展开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5.依法管理阶段(2006.1.1-现在)【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 3.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 4.所以我国所推行的公务员制度,一定要适合中国的国情,要具有中国特色,同时也要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科学管理的方法和原则【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坚持党管

4、干部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 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 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 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 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公务员义务的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即系话,公务员应该做 D 咩嘢,同埋唔可以做D 咩嘢。)公务员权利的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1.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当、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2.

5、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 3.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公务员义务的内容是指公务员义务的外延,即法律设定的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公务员义务的原则】1.违法必究原则 2.平等原则 3.服务与稳定原则【公务员义务】1.忠于宪法的义务 2.依法履职的义务 3.为民服务的义务 4.忠于国家的义务 5.服从命令的义务 6.保守秘密的义务 7.保持操行的义务 8.公正清廉的义务 9.其他法定的义务【保守秘密的两对矛盾】1.公务员保守秘密的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 2.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两个义

6、务之间的矛盾【公务员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 2.行政处分 3.赔偿责任 4.刑事责任公务员权利的内容是指公务员权利的外延,即法律设定的公务员应该享有的权利。【权利原则】1.保护原则 2.民主原则 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公务员权利】1.获得工作条件权 2.身份保障全 3.获得报酬权 4.参加培训权 5.批评建议权 6.申诉控告权 7.申请辞职权 8.其他法定权【辞退公务员的五项事由】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安排 3.机构调整拒绝接受合理安排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 5.连续旷工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

7、权利的法律保障】1.行政复议 2.申诉 3.控告 4.诉讼权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公务员级别是指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设置公务员职务级别的目的】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 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 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的体现】1.公务员职务序列过于单一,缺乏符合各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多样化的职务序列 2.晋升渠道单一, “职务本位”现象突出【国外分类制度给予的启示】1.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制度正在走向融合,而不是走向两个极端的“分流”2.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

8、,类别划分的标准可能各异,却都划分公务员类别 3.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公务员的职务序列都是根据类别设置的 4.职务与级别的功能是有区分的【职位分类制度的作用】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 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职位类别划分】1.专业技术类职位 2.行政执法类职位 3.综合管理类职位 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特征】1.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 2.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 3.技术权威性【职位设置依据】1.职能 2.规格 3.编制限额 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职位设置最终要求】1.明确各个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 2.确定任职资

9、格条件,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前者是明确需要干什么,后者是明确需要什么人来干。职位设置工作最后要制定职位说明书,说明每一个职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工作标准、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的综合性【职务序列】1.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 2.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 3.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 4.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 5.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级别功能】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具体对应关系,主要在工资制度中体现。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 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级别确定】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国家主要考

10、虑职位因素,同时考虑学历等品位因素;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主要考虑学历、资历因素,但也考虑工作实绩等因素。【级别晋升】1.当公务员晋升职务时,原级别没有达到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相应晋升级别 2.不晋升职务,也可以在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晋升级别【公务员衔级主要功能】在特定的工作场景下能够迅速辨识身份,理顺指挥关系,完成工作任务。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是国家派往驻别国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以及常驻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团、代表处等驻外外交代表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其工作职责与维护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英国】【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一切文官职务的任命,都必

11、须根据文官事务委员会的规定,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就基本上克服了推行资产阶段“政党分肥制”中由于执政党的更迭而造成的人事“大换班”与国家政局剧烈动荡的弊端,从而使资产阶级政权得以稳定与巩固,同时也标志着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美国公务员制度形成】1883 年制定的录用公务员的法规中明确规定:凡竞争职位的填补,非经考试不得任用,从而也标志着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公务员的录用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录用顺序和条件】1.我国公务员的

12、录用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机关增补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他岗位上的公务员,包括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当然也可先考试,再任用,但不在录用之列 2.录用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录用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系统以外的公民、学生或工作人员 3.录用考试与录用考察两种方式互相补充,坚持两者并重的原则,只有考试考察都合格者,方可择优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4.录用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否则无效【录用的意义】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

13、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 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录用考试种类】1.公开竞争性考试 2.飞公开竞争性考试【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办法】1.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 2.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 3.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录用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8 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2.限制性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录用原则】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

14、考察、择优录用【录用公开事项】1.录用考试的政策、法规要公开,不允许搞“内部掌握”2.录用考试的基本信息要公开 3.所公开的这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以便使公民自己决定是否报考以及报考何种职位 4.录用考试的方法和程序要公开,以便于群众查询 5.录用考试的成绩要公开,并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同时要接受应试者询问 6.录用结果要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录用公开方式】1.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公开发布 2.法定刊物或报纸上发表,以便详细地告诉公民录用考试的信息 3.设立录用咨询中心,随时解答公民有关报考公务员事项的询问 4.举行录用考试说明会,宣讲有关录用考试的事项 5.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5、而举行的临时招考中,招录机关还可发布正式文告或者通过信函邮寄招考简章等方式公开公务员报考的信息【录用考察内容】首先,录用考察的前提,是由用人单位在笔试和面试合格者中,按一定比例所确定的预选对象中进行;其次,录用考察的内容有六个方面:1.在政治思想上 2.在道德品质上 3.在廉洁自律上 4.在工作表现上 5.在工作实绩上 6.在需要回避的情况上;再次,录用考察的方式:1.查阅档案法 2.交谈考察法 3.座谈会考察法 4.择优录用【择优录用标准】我国择优录用公务员时所坚持的标准是德才兼备。只有坚持德才兼备,而且强调德的统帅地位,才能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选拔上来,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16、;其次,应明确择优的方法是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即是指通过考试、面试与能力测验等方法考试后,将合格者中的优秀者再通过录用考察,挑选其中最优秀的人录用为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1.知识测验(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智力测验 3.技能测验【笔试优点】1.经济性,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方进行考试;2.客观性,主考人与应试者不直接接触,评卷有客观尺度;3.广博性,一张试卷可以出多学科的不同类型的题目缺点主要有不易考察应试者实际工作能力【面试优点】可以弥补笔试内容的不足,易于观察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城市成都、开拓精神、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气质等缺点主要有评分时易受主考人员主观印象影响

17、【实际操作优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便于测试和评定应试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在实施上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缺点主要是程序较为机械,不能用来考察应试者的智力因素和其他方面的品质【情景模拟优点】是能考察应试者的真实能力缺点是设计比较复杂,又难以在大批应试者中同时进行【心理测试优点】是便于了解应试者的性格、气质、能力倾向等缺点是对主考官要求较严,如果是五人主考小组,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心理学家【录用主管部门】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录用程序】1.发布招考公告 2.资格审查 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 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

18、 5.体检 6.录用(1)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2) 审批、备案【招考公告内容】招录的职位、名额,报考的资格条件,报名的方式、时限,考试的内容、科目、时间、地点和区域分布,报考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录用考试程序执行中需要重视两点】一,重视录用公务员的特别规定 1.对少数民族应试者的录用 2.特殊职位公务员的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录用工作中违纪处罚】1.作出处理决定的主体: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2.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1)不按编制限额进行录用的,即在满编或超编状况下录用公务员,或虽有空编,但所录用人数超出了空编数额的;(2)不按所需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即不按拟录

19、职位所需要的特殊条件办理的;(3)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录用的,即不按招考职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办理的;(4)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录用的,即不按公开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的程序和录用审批程序办理的 3.承担违纪责任的后果:(1)宣布无效(2)责令按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 4.对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1)取消工作人员资格(2)调离考录工作岗位(3)给予行政处分考核的含义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年度考核,录用考核,晋升考察区别】1.目的不同 2.法律依据不同 3.考核

20、组织不同 4.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年度考核特点】1.范围广泛 2.定期进行 3.目的单一【考核意义】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 2.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3.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考核的原则是指开展考核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考核原则】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原则 3.分类考核的原则 4.考用结合的原则【考核内容】1.德,是指公务员的额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是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勤,是指公务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

21、.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 5.廉,是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1.体现系统性 2.体现针对性 3.体现科学性 4.体现可操作性【考核范围】1.请病假、事假的公务员的考核 2.调任和转任的公务员的考核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的考核 5.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考核 6.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的考核 7.受处分的公务员的考核 8.对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公务员的考核管理 9.对在考核中违纪行为的处理【考核等次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三级等次优点】各等级范围相对宽泛,空间较大,在考核中比较简单易行,可以减少考核中的人事冲突

22、缺点三级等次中优秀者和不合格者所占的比例一般都很少,大多数公务员集中在中线水平上,他们之间的表现和业绩虽然存在着差别,但三级等次无法体现中间这部分人的差异,形成了大平台,造成不公平现象【考核五级等次优点】能够在一定程度避免无法体现差异,造成不公平现象的发生缺点在具体运作中优秀与较优秀者、不合格与较不合格者的区分界限又不太明晰,实施起来较为复杂考核标准是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使考核工作收到实效的重要因素【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

23、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

24、较为严重【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的区别】主观评价法需凭考评者的主观判断,易受心理偏差的左右;客观评价法注重工作成果,相对客观,但其公正客观与否和事先设定的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密切相关,并且由于工作成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实践中实践结果也有可能会出现偏差【考核基本方法】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心理因素】1.从众心理 2.趋中误差 3.近因效应 4.晕轮效应【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程序】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

25、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考核委员会职责】1.根据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工作计划 2.拟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3.向本部门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每个公务员都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各项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4.审核主管领导人员对公务员所写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定 5.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6.监督考核程序,

26、对不按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 7.受理公务员不服考核结果所提出的复核申请等等【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程序】1.考核准备 2.述职 3.民主测评 4.个别谈话 5.调查核实 6.撰写考核材料 7.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 8.反馈考核结果的反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能否被合理使用,关系到考核本身的意义和价值。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是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直接或间接的依据。考核结果还应当与培训相结合。任职含义是指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管理活动。免职含义是指有任免权的机

27、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免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和手续,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管理活动。职务晋升含义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的职务升任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公务员降至含义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任职务的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改任一种较低职务的管理活动。【职务任免与升降有重要作用和意义】1.对于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中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 2.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 3.公务员职务任免

28、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任职原则】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还应特别强调遵循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应做到】1.党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推荐、建议任用各级政府组成人员 2.监督政府组成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任职方式】1.选任制 2.委任制 3.聘任制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聘任制是指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选任制内容包括】一、选任制公务员的范围 1.

29、中国共产党机关 2.人大机关 3.行政机关 4.审判机关 5.检察机关 6.政协机关 7.民主党派机关 8.还有一部分公务员职务虽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但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二、选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 1.通过选举方式任职 2.有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决定任命。只有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对这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实行决定任命。【委任制内容包括】一、委任制方式的优缺点 1.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 2.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 3.操作简便二、委任制的任免机关和权限 1.各类机关任免权专有 2.任免权分级享有 3.任免权法定三、委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 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

30、的,需要进行任职(1)经考试考核合格被批准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免机关应予以任职(2)从公务员队伍之外其他公职职位调入机关的人员,经考核确认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任免机关应予以任职(3)非公职人员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特定职位予以任职 2.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任免机关应及时予以任职,以确认新的职务关系(1)转换职位的(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3)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四、委任制的任职程序 1.提出拟任职人选 2.考察 3.决定任命 4.下发任职通知【聘任制内容包括】一、职位聘任的特点 1.合同管理 2.平等协商 3.任期明确二、实行职位聘任的作用

31、1.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2.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3.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三、实行聘任制的范围 1.可以实行聘任制的范围 2.不实行聘任制的职位四、实行聘任制的条件 1.工作需要 2.机关的选择 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五、聘任人选的产生 1.公开招聘 2.直接选聘六、聘任合同 1.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2.聘任合同的内容七、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依据是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

32、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2.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 3.有利于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兼职内容规定】1.在机关内兼职问题。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 2.在机关外兼职问题。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兼职规定事项】1.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主要是考虑目前党政机关之间交叉兼职的做法是允许和必要的。2.对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作出适当限制。首先,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其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国外任职制度】1

33、.由国家元首任用 2.按层次高低分别任用 3.由各部委首长任用【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准选任制公务员”职务的免除,大体有两种形式】1.任期届满不被提名和不被决定任命的,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2.直接免职【免职情形】一、程序性免职的情形 1.转任职位的 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3.调出机关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二、单纯性免职的情形 1.离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 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3.退休的三、自行免职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3.被辞退的 4.因

34、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5.死亡的【免职程序】1.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2.审核 3.作出免职决定 4.发布免职通知【职务晋升原则】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注重工作实际原则 3.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主机晋升原则【职务晋升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作出实绩 3

35、.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

36、道工作【职务晋升领导职务资格】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 、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6.身体健康

37、 7.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晋升非领导职务的资格】下一级职务在任职年限,及晋升各层次职务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按照有关规定,无论晋升领导职务,还是晋升非领导职务,需要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定为称职以上,并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职务晋升程序】一、民主推荐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以民主推荐结果为重要依据之一,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

38、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才去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6.考察组根绝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三、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竞争上岗程序】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39、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 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6.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程序】1.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 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6.办理任职手续【初任法官、检察官公开选拔】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提出人选。这就坚持了法官、检察官的选拔标准,有利于保证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任职前公示制度规范】1.公示对象 2.公示范围 3.公示内容 4.公示方式 5.公示时间 6.公

40、示程序【公示程序】1.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 2.以组织(人事)部门为主受理群众意见 3.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实施对干部的任用,并予以公布【任职试用期制度规范】1.适用范围和试用期限 2.试用期间的管理 3.试用期满的考核【国外的职务晋升制度】年资晋升制、功绩晋升制、考试晋升制、委任晋升制、越级晋升制、自荐晋升制【降职原则】1.能上能下原则 2.逐级降职原则(降低公务员的职务,一般每次只降低一级)【降职与行政处分的区别】1.引起降职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客观上造成的 2.即使

41、降职是由与公务员主观因素引起的,它所依据的条件与行政处分依据的条件也是截然不同,对降职管理的公务员必须把握与处分措施的政策界限 3.受行政处分与受降职管理的公务员,在其所受的待遇也是不同的【降职条件】1.本人不称职。不努力,作风差,考核不及格 2.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身体不健康,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降职方式】1.职薪同时降 2.降职不降薪【降职程序】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2.对降职是有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至公务员的已经 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公务员奖励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所给予的

42、精神或物质的鼓励【奖励针对情形】1.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的 2.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以上两者区别】前者强调奖励公务员在履行公职过程中兢兢业业、奋发有为的行为;后者强调奖励公务员在本职工作以外有突出事迹且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行为【公务员奖励与其他奖励相比的基本特征】1.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授奖主体)就是公务员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即拥有受奖权限的机关 2.公务员奖励的对象(受奖对象)就是公务员个人或者公务员集体。3.公务员奖励必须依法进行【纪律与义务关系】义务是相对于权力而言的,它从正面要求公务员应当怎么做并从宏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行为,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化,从反面要求公职人员不应当怎

43、么做并从微观上支配和约束着公务员的行为。【纪律与义务区别】义务规定积极性的作为要求,纪律则规定消极性的不作为要求;义务为纪律规定了前提,纪律则是义务的具体展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完整地构成约束公务员行为的法律体系,为公务员惩戒规定了条件。惩戒是指有关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违纪公务员给予的纪律处分。【奖励与惩戒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1.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 2.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的落实的有效措施 3.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 4.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

44、的切实需要【奖励原则】1.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正确理解奖励条件】1.从立法结构上看,每项受奖行为都包括受奖内容和受奖程度,能否获奖的判断依据主要是受奖程度 2.法律将受奖行为是否达到了奖励程度的判断权授予了授奖主体【奖励种类】1.嘉奖 2.记三等功 3.记二等功 4.记一等功 5.授予荣誉称号奖励权限是指公务员奖励的决定权和审批权。奖励程序是指授奖主体奖励公务员个人或集体所必须遵守的法定步骤。【奖励程序】1.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上报审批机关 2.审批机关的人事部门审核 3.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

45、布奖励撤销是指受奖对象受奖后,授奖主体或其上级机关发现公务员奖励不符合规定要件而取消奖励的行为。【撤销奖励】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纪律内容】一、政治纪律 1.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公务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不得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3.公务员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二、组织纪律 1.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2.公务员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三、工作纪律 1.公务员不得玩忽

46、职守,贻误工作 2.公务员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3.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4.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公务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四、廉政纪律 1.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2.公务员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3.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五、道德纪律 1.公务员不得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2.公务员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六、其他纪律【处分种类】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惩戒程序】1.初步调

47、查 2.立案 3.正式调查 4.陈述和申辩 5.决定 6.告知 7.归档和备案【惩戒回避原则】1.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 2.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3.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处分期间】1.警告 6 个月 2.记过 12 个月 3.记大过 18 个月 4.降级 24 个月 5.撤职 24 个月 6.开除不存在有限的处分期间【惩戒法律后果】1.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内,不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3.受开除处分的,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人事关系,丧失

48、公务员身份,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永远不能再次录用为公务员【惩戒处分解除程序】1.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 2.解除处分的决定机关审查申请并作出决定 3.解除处分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务员本人。解除处分的决定机关只能是原处分决定机关。培训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务员职位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以提高和改进公务员素质能力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地为公务员提供的教育、训练活动。【培训自身特点和规律】1.公务员培训目标的时代性 2.公务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 3.公务员培训手段的多样性 4.公务员培训方式的法定性 5.公务员培训时间的持续

49、性培训的意义:1.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实现政府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 2.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3.公务员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的重要途径 4.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基本原则】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学用一致的原则 3.按需施教的原则 4.讲求实效的原则【培训法定依据】1.国家法律 2.党内条例 3.其他党和政府文件【培训种类】1.初任培训 2.任职培训 3.专门业务培训 4.在职培训 5.其他培训:专项培训;对口培训;MPA 专业学位教育;境外培训;通用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一、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二、业务知识培训 1.公共必修课:公共管理;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现代科技;行为规范 2.专业必修课 3.选修课三、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施教机构种类】1.国家行政学院 2.地方行政学院 3.其他培训机构,包括部门和行业的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施教机构管理】1.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管理者队伍建设 2.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教材体系 3.加强培训工作研究,积极推广培训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做法 4.建立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制度和评估制度培训需求分析是指组织在培训活动之前,从长远发展目标或近期目标出发,采用各种方法和技术,对组织及其成员的现有素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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