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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规重点.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2932677 上传时间:2018-09-30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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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法学重点1、卫生法学的概念和特征卫生法学是以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属于社会科学科,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是由生物学,医学,卫生学,药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相结合,并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以及卫生法律规范的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科学,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的特点。特征:时代性、边缘性、社会性、科学性、综合性、实践性2、卫生法有哪些渊源卫生法的渊源,是指卫生法律规范会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我国卫生法主要以下八种表现形式: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卫生部门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地方规章,卫生国际条约3、药品的概念和特征

2、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药品是人们用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计划生育的特殊商品。特征:药作用的两重性;药品使用的专用性;药品质量的严格性;药品坚定的技术性4、医师的执业规则(医师职业范围、医师的权利和义务、医师的职业要求)(1)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

3、与执业类别不相府的医学证明文件。(2)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3)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4)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5)如实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6)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7)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8)发生医疗

4、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医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衣服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5、法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1)紧急情况下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医学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情形;(3)在现有的医疗科技条件下,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患方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的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6、医疗事故的鉴定和程序首次医疗事故鉴定单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

5、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再次鉴定单位(15 日内提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提起(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及组成人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中华医专家鉴定组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况: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7、医疗事故赔偿考虑的因素(1) 、医疗事故等级(2) 、责任程度(3) 、损害后果与患者原

6、有疾病状况的关系(4)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8、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原则;预防为主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公平原则;国家卫生监督原则;患者权利自主原则9、卫生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概念: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调整在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卫生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调整对象: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在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人们生产、学习和生活环境及卫生状况,保护和增强人体健康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10、临床输血技术的规范有 6 个步骤:输血申请,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交叉配

7、血,血液入库、核对、贮存,发血,输血11、医疗事故的分级(一共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分甲、乙两等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分甲乙丙丁四等 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分甲乙丙丁戊五级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损害后果的。未分等。12、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和劣药的定义以及销售假药的具体情形?假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合,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视为假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假药论处情形: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一早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

8、产、进口或者一早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视为劣药;(有以下情形的按劣药论处:未标明有效期货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以及辅料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13、职业病是如何诊断的?(1)综合分析。综合分析的因素包括: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归因推定论断(2)责任推定诊断。

9、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其为职业病(3)集体诊断。应组织 3 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4)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当事人有异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4.医疗机构的评审制度与分级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发生 2 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 5 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省、

10、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分三级:省级、县级、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重点是 100 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的具体配置和布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重点是 5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重点专科和重点专科医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医疗机构的配置。15、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法律后果。特征:卫生法律责任是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卫生法律责任的内容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卫生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卫生法律责任由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予

11、以追究。16、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医疗机构应该采取的控制措施(甲类:鼠疫、霍乱。 )第一,隔离治疗;第二、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第三,医学观察;第四,消毒处理发现传染病时的控制措施:1、隔离治疗。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病人、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2、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对除了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途径的措施。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在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等。3、医学观察。对疑似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医学观察;4、消毒处理。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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