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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浅析检察心理疏导机制的构建.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2925066 上传时间:2018-09-30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2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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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浅析检察心理疏导机制的构建所谓心理疏导,从医学的角度,就是利用心理学的专业知识改变人们的心理认知、情绪、行为和意志,以达到治疗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的一种方法。检察心理疏导,就是在检察工作中通过解释、说明、同情、支持和理解,运用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方式,排除检察工作具体相对方以及检察人员的心理障碍,以求达成降低、解除不良心理状态和清除思想障碍的目标,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一、在检察工作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的必要性1、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伴随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与利益分配的重大调整,大量的社会矛盾与纠纷以各种形式涌入检察工作领域,如何正确应对和化解这些社会转型期所特有的矛盾,是新时期检察

2、工作所面临的严峻考验。在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在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的社会环境中,检察工作如果对社会矛盾一味强调打击力度,对于群众的利益诉求予以简单化处理,显然既不符合时代发展的主题,也不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2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将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标。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矛盾的化解与消弥,关键在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决定提出,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

3、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 ”因此,在检察工作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不仅具有坚实的政策和理论依据,更有迫切的现实需要,是检察工作创新与发展的必然选择。2、检察业务提升实效的需要检察工作心理疏导机制,具体来说,就是针对检察业务工作具体相对方,如犯罪嫌疑人、申诉上访人员、接受犯罪预防的社会公众,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心理干预与疏导帮助的机制,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3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清除不良情绪、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促进检察工作的

4、顺利开展。首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要求检察机关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要对可教育可挽救的犯罪人员尽量的教育和挽救,尤其是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矫正工作,更是要提升到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予以重视。当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占据了刑事犯罪的半壁江山,对这些思想没有完全定型,犯罪史短、可塑性强,易于接受教育和改造的青少年犯罪人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引入有效的心理疏导机制,可以促使他们认罪服法、改过自新。对于过失犯罪、激情犯罪、初犯偶犯、纠纷引发的犯罪、事出有因的犯罪,引入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机制,可以促成刑事和解、弥补犯罪创伤、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其次,在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中,引入

5、心理疏导机制不仅能促成案件的突破,而且还可以有效的预防犯罪。职务犯罪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职务犯罪的心理却具有一定的共性,针对各种典型的职务犯罪心理,在预防工作中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可以大大提高职务犯罪预4防的成效。同时,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心理有效的干预和疏导,对症下药,不仅能够加速突破其心理防线,而且可以促使其转变对抗心理,真心悔过,认罪服判。再次,在处理检察信访与民事、行政申诉工作中,运用有效的心理疏导机制,有助于妥善解决矛盾冲突,化解不必要的社会纠纷。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信访工作要坚持教育疏导的原则,对于一些老访、闹访、

6、缠访人员,在耐心说服教育的同时,进行适当的心理干预和疏导,能够缓解心理压力,排除心理障碍。对于民事行政申诉人,通过适当的心理疏导,可以清除不良心理情绪,有助于妥善处理矛盾和纠纷,更好的实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3、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更关系到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加强检察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坚定性和责任感,需要领导干部和政治工作者对检察干警的思想与心理状况予以更多的关5注。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心理疾病患者万人,其中,公务人员占有相当的比例,尤其是公安警务人员,有成以上需要心理卫生保健。

7、虽然数据带有一定的偶然因素,但也充分表明了在检察政治思想工作中引入心理健康教育机制的重要性。将心理疏导作为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部分,不仅可以帮助检察干警舒缓心理压力,调适心理情绪,更有利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事业心,保障检察队伍建设的顺利开展。二、检察心理疏导的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传统的刑事检察工作,秉承了“严打”的工作思路,更多地将刑事犯罪视为一种敌我斗争的矛盾,重打击处罚的强度与力度,对犯罪产生的根源与犯罪人员的心理研究重视不够。而检察控告、申诉、信访等工作,传统的处理方式是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请求直接进行法律层面上的处理或答复,但对其中的背景和深层次的心理原因很少予以考虑。而检察心理疏导

8、机制,则要求刑检工作人员将教育与挽救作为打击犯罪的首要目标,从心理学的角度把犯罪人员视为需要心理帮助的病人(而不是敌人) ,通过积6极的心理干预与疏导,促使其正视自身的错误,认罪服法,改过自新,避免今后重新犯罪。对于检察信访接待人员,则要求他们掌握来访人员的上访背景、原因、心理认知情况以及心理意图,认真研究他们的心理活动及发展变化规律,对症下药,通过心理上的积极干预与疏导,在更深层次上解决来访人员的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此外,对于检察政治思想工作者来说,也需要了解和掌握检察干警的心理状况和思想动态,呵护和关心检察干警的心理健康。对于因工作压力引发的各种心理问题,要及时干预和疏导,及时解决问题,避

9、免因心理压力而引发悲剧。以上种种工作方式的转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的科学发展理念。2、区别对待原则检察心理干预与心理疏导的对象主要是轻度心理障碍或人格障碍的人员,重度和中度心理障碍者,一般的心理疏导无法解决,需要专业的精神病医生长期的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同时,检察工作中的心理疏导对象也并非是不加区别、全面覆盖,而是要有所倾斜、有所侧重。例如,刑事检察工作的心理疏导对象,主要应针对青少年犯罪、7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可塑性、可挽性较强的人员,通过心理干预和疏导,促使他们认清犯罪对社会、个人与家庭造成的危害,目的在于通过心理干预和疏导,帮助他们树立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强烈意愿。而在职务犯罪侦

10、查和预防工作中,则是通过对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分析,有效运用心理干预与心理疏导的手段,完善侦查谋略,达成侦查目标,并通过对职务犯罪心理共性的分析,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达到惩治与教育的目的。检察信访工作的心理疏导则主要针对老访、闹访、缠访对象,尤其是个别因为上访而产生偏执性人格的人员,通过适当的心理干预与疏导,促使他们正视自己的错误认识,并对自己的上访行为重新加以审视。3、化解矛盾原则在当前处于社会大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利益与格局都在发生激烈的变动,社会矛盾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反映到社会关系上就是贫富分化日益明显,群众利益受损现象时有发生;反映到刑事司法上就是各类犯罪

11、现象急剧增多,群众的不满情绪很容易因极端事件而引发。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对于矛盾只宜疏通,不能堵截;8只宜引导,不能强行改道。在检察工作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刑事检察工作上,心理疏导应以刑事和解为重要目标,努力消弥犯罪带给社会与个人的创伤;在职务犯罪领域,心理疏导应以预防为主要目标;在检察信访上,心理疏导则是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把握上访群众的心理困惑,有针对性的进行疏导,达到消解矛盾的目的;而在检察政治思想工作中,心理疏导是为了化解队伍建设中的不和谐因素,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4、循序渐进原则心理疏导要贯彻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原则,

12、在心理干预、心理暗示、心理诊治的基础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在检察信访工作中,当双方观点差距较大时,可由低到高逐步提出高要求,此为“登门槛术” ;或者相反,先提高要求后降低要求使之难以再拒绝低要求,此为“下台阶术” 。 “登门槛”讲的是循序渐进, “下台阶”指的是退而求其次,虽然作法相反,但都是通过循序渐进的心理干预与疏导过程,引导上访群众正确的理解法律和政策。在刑检工作中,针对青少年犯罪人员自我意识较强的情况,办9案人员宜采取情绪感染与理性引导的说明教育方式,循序渐进的促使他们认识到错误。在政治思想工作中,心理疏导宜采取集体上课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广大干警学习心理学常识,了解心理健

13、康的标准、心理问题的成因、心理疾病的表现,掌握心理障碍自我调节的方法,提高干警自我调控的能力。5、综合开展原则检察工作中,要注重将心理疏导渗透到实际工作,与实际工作相互配合,相得益彰。要在坚持思想教育、法律服务、政策解释、解决实际问题等有效形式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心理诊疗等方式方法,使检察工作的整体效益得到有效提升。在工作中,要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心理训练,实时预测并发现检察工作相对方容易出现的各种类型的心理问题,并给予适时的干预和疏导;对于干警出现的一些预兆性问题,要从心理层面去分析和认识,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管理教育中,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干警的心理特点和发展规律,有针对性的

14、提高管理效能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构建检察心理疏导机制的具体措施101、重点岗位应配备适当比例的检察心理疏导员对于刑检部门从事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岗位,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信访部门、政工部门,要配备适当比例的兼职心理疏导员。心理疏导员由对心理学具有相当兴趣,接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心理健康辅导员证书的检察干警担任,主要任务是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时予以关注,并进行有效的干预和疏导。同时,对于重点岗位的检察干警,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一方面加强心理学知识和心理疏导技巧的培训,不断提升其心理预警能力、心理判断能力和心理疏导能力,另一方面,要鼓励他们

15、对法律政策解释与心理疏导技巧的经验加以总结与积累,不断提高具体的操作与运用能力,从而形成一支心理学知识过硬,法学政策理论娴熟的检察心理疏导人才,更好的为检察工作服务。2、建立完善的心理疏导机制心理疏导工作只有在系统工作机制的配套与支持下,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工作效能。首先,要建立心理疏导11实时评估机制。对于检察工作中需要进行心理考察与评估的重点对象,建立心理分析档案,并对其心理状态进行适时的风险评估,如不起诉、取保候审、假释人员的心理风险评估,青少年犯罪人员社区矫正的考察评估等等。检察政工部门则应建立干警心理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干警心理健康体检,随时了解和掌握干警的心理动态,并作为岗位轮换和选

16、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其次,要建立心理疏导主动干预机制。当检察工作对象具有较明显的心理症状,一般性的工作方式和思想教育可能无法解决问题时,工作人员要及时向检察心理治疗师和辅导员反馈,在心理分析并制定具体方案的基础上,由工作人员协助对其实施心理干预与心理疏导,必要时,可邀请卫生机构和院校经验丰富的心理专家介入,为心理疏导提供专业的支持与帮助。为使心理专家的实时介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也可专门制定有关专家介入检察心理疏导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要建立心理疏导危机预警机制。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心理严重失衡,有事故预兆或危机征兆的人员,如职务犯罪侦查对象、重要证人、产生严重偏执对立情绪的上访人员、有

17、严重心理问题的刑事犯罪人员等等,要及时启动12心理预警机制。对于这些情绪极端不稳,有自杀自残或者引发重大危机可能的人员,除了加强心理危机的疏导与干预外,必要时可在家属同意的前提下,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性精神治疗;最后,建立心理疏导案例研究与资料库制度。心理案例研究主要是对研究个体心理状况、发展过程及其与环境的各方面关系的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检察心理工作者(包括专职与兼职)要随时注意将心理疏导和矫治工作实践中碰到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个案,结合心理评估结果加以分析研究,并将形成的案例资料收入资料库。资料库建设由检察心理技术部门负责,可分为对外的检察工作对象心理资料库和对内的干警心理健康档案库

18、,资料库和档案库的材料可作为工作上的依据,但在使用上要注意保密,无关人员不得查阅。3、心理疏导应与检察具体工作相结合目前,检察具体工作中的一些创新性工作措施,在不同程度上包含了心理干预与心理疏导的内容。如刑检部门针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开展的检校合作制度和检察官导师制,以法制教育课、旁听庭审、检察官个别辅导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适当的心理干预和疏导,预防青少年犯罪心理13的产生;又如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推出的检察官约谈制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约定时间谈心谈话,并填写廉政合同履行摸底调查表,发放职务犯罪预防读本和廉政建设联系卡,在心理上为预防对象构建反腐倡廉的防线。此外,还有检察信访工作中的一站式服务和心

19、理咨询介入制度,要求检察接待人员随时掌握来访人员的心理活动及其变化规律;检察政工部门推出的上下沟通联动机制和检察文化建设,畅通交流渠道,构筑积极向上、和谐互助的工作氛围,拓展干警释放心理压力的途径,等等。这些工作机制,运用了心理干预与心理疏导的理论和技巧,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应进一步注重检察心理疏导与检察业务工作的结合,在心理疏导形成体系化机制的基础上,拓展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4、建立覆盖全体人员的心理培训与学习制度对于政工、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刑检、控申、监所等在工作中需要较多运用心理学知识的重点部门,可以考虑以轮训的形式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和心理培训机关的心理培训课程。对于其他检察干警,则可采取集体上课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心理学常识,了解心理健康的标14准、心理问题的成因、心理疾病的表现,掌握心理障碍自我调节的方法,在工作中提高应对心理问题的能力。心理教育要着眼于队伍建设和检察干警的实际需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要适应检察干警文化层次和接受能力差异性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讲求实际效果;要适应检察干警的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灵活开展;要贯彻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普及心理常识的基础上注重解决问题,提高广大干警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此外,还应当鼓励干警通过自学的形式学习心理学知识,并通过资格考试获得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的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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