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碎石购销合同甲方:新邵新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驸鑫采石场 甲方因生产任务需求,需向乙方购买碎石,甲方在乙方生产现场实地考察后,同意从乙方购买碎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一、 质量与数量1.乙方供应的碎石材料必须经甲方试验室技术检测,并符合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甲方的要求。2.乙方供应的碎石材料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后,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产品,甲方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的碎石材料及时回收,不得占用甲方施工现场场地,否则由甲方强制清除;因甲方强制清除乙方不合格碎石所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碎石用量:甲方应根据
2、工程进度向乙方下达碎石材料需求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需求计划,在规定时间内运将碎石送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卸货点或拌和场,并服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4.碎石规格为级配碎石混合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碎石材料的规格标准,否则,一律按不合格碎石材料处理。二、 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1.级配碎石混合料单价以吨为 45 元/T。 (单价为甲方在施工现场或拌合站现场收方价格,包含资源费、装卸费、运输费、劳务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碎石使用情况支付碎石款,每次付款金额不超过应付款金额的 70%。碎石供给任务完成后,乙方凭税务发票和相关验收收、计量凭证办理结算手续,余尾
3、款在结算后 15 天内付清。三、 购销时间碎石购销时间从 2016 年 2 月 20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四、 验收方式1.验收地点:甲方项目施工现场,即酿溪镇沙湾至至雀塘连接线公路沿线。2.验收方式:碎石到施工现场,由甲方安排材料员或施工人员确认验收并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的原始凭证,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耗。3.甲方验收人员应根据碎石的含水情况,扣除相应的含水重量。五、 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负责提供碎石质量技术要求参数和标准。负责碎石材料的质量试验检测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碎石材料用量计划和规格。2.乙方职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按甲方
4、碎石用量计划,及时组织好货源,确保甲方施工现场碎石的存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如因乙方碎石材料供应不及时或不到位,造成甲方暂停施工的,停工期间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并对乙方处 1000 元/次的罚款;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应向甲方缴纳的罚款由,甲方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不得擅自将碎石运送到甲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擅自运送到甲方施工现场的碎石材料,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其他约定1.本合同约定事项,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甲方施工任务完成,并结清乙方碎石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