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作 建 房 合 同甲方:XXXXXXXX,身份证号码为住址: 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码为住址: 电话:第一条 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1.甲方已经依法取得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自用住宅、计划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为永久;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该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并保证合法取得合作建房所需要的一切审批文件;3乙方愿意出资与甲方联合开发位于的地块房产;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
2、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栋_ 层的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元,甲方提供建房资金的 25%,乙方提供 75%,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上述出资的比例承担或享有。 建房资金是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办理房地产权的费用) ,办理或取得房地产证所需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上述出资的比例承担。如甲方无法办理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则办理或取得房地产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条 报批手续 合同及房屋建设所有的报批手续 均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五条 设计、建筑 房屋建设工程设
3、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栋_ 层房屋的产权(面积占总面积的 25%) ,乙方拥有_ 栋_房屋的产权(面积占总面积的 75%) 。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如果甲方无法办理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则甲方应该将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永久地无偿地提供乙方居住,乙方对其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包括出租)的权利。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尽快完成开工建设的
4、准备事宜,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本合同房产的建设。 2除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甲方应尽快按照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 3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或甲方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分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甲方应按照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市场价值对乙方予以补偿。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_ 乙方:_ (签字) (签字)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