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全套).doc

上传人:tangtianxu2 文档编号:2911335 上传时间:2018-09-30 格式:DOC 页数:57 大小:18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全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全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全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全套).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全套).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试 行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2012 年 5 月 装 订目 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1一、总 则 1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2三、会计科目 11101 库存现金 .14102 银行存款 .14113 应收款 .15114 成员往来 .15121 产品物资 .16124 委托加工物资 .17125 委托代销商品 .18127 受托代购商品 .18128 受托代销商品 .19131 对外投资 .20141 牲畜(禽)资产 .21142 林木资产 .22151 固定资产 .23152 累计折旧 .25153 在建工程 .26154

2、固定资产清理 .27161 无形资产 .27201 短期借款 .29211 应付款 .29212 应付工资 .30221 应付盈余返还 .31222 应付剩余盈余 .31231 长期借款 .32235 专项应付款 .32301 股金 .33311 专项基金 .34321 资本公积 .35322 盈余公积 .35331 本年盈余 .36332 盈余分配 .36401 生产成本 .37501 经营收入 .38502 其他收入 .38511 投资收益 .39521 经营支出 .39522 管理费用 .40529 其他支出 .40四、会计报表 41资产负债表格式 42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格式 47成员权益

3、变动表格式 50五、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 52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1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一、总 则( 一 ) 为 了 规 范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 以 下 简 称 合 作 社 ) 会 计 工 作 , 保 护 农 民 专 业 合作 社 及 其 成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民 专业 合 作 社 法 及 有 关 规 定 , 结 合 合 作 社 的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本 制 度 。( 二 )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民 专 业

4、合 作 社 法 设 立 并 取 得 法人 资 格 的 合 作 社 。( 三 ) 合 作 社 应 根 据 本 制 度 规 定 和 会 计 业 务 需 要 , 设 置 会 计 账 簿 , 配 备 必 要 的 会计 人 员 。 不 具 备 条 件 的 , 也 可 以 本 着 民 主 、 自 愿 的 原 则 , 委 托 农 村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或 代 理记 账 机 构 代 理 记 账 、 核 算 。( 四 ) 合 作 社 应 按 本 制 度 规 定 , 设 置 和 使 用 会 计 科 目 , 登 记 会 计 账 簿 , 编 制 会 计报 表 。会 计 核 算 以 人 民 币 “元 ”为 金 额

5、 单 位 , “元 ”以 下 填 至 “分 ”。( 五 ) 合 作 社 的 会 计 核 算 采 用 权 责 发 生 制 。 会 计 记 账 方 法 采 用 借 贷 记 账 法 。( 六 ) 合 作 社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划 分 会 计 期 间 , 分 期 结 算 账 目 。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 七 ) 合 作 社 会 计 信 息 应 定 期 、 及 时 向 本 合 作 社 成 员 公 开 , 接 受 成 员 的 监 督 。 对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2于 成 员 提 出 的 问 题 , 会 计 及 管 理 人

6、员 应 及 时 解 答 , 确 实 存 在 错 误 的 要 立 即 纠 正 。( 八 ) 财 政 部 门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规 定 职 责 , 对 合 作 社 的 会 计 工 作进 行 管 理 和 监 督 。农 村 经 营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和 有 关 法 规 政 策等 , 对 合 作 社 会 计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 九 ) 本 制 度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 ) 合 作 社 的 资 产 分 为 流 动 资 产 、 农 业

7、资 产 、 对 外 投 资 、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等 。( 二 ) 合 作 社 的 流 动 资 产 包 括 现 金 、 银 行 存 款 、 应 收 款 项 、 存 货 等 。( 三 ) 合 作 社 必 须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 建 立 健 全 货 币 资 金 内 部 控制 制 度 。合 作 社 应 当 建 立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 明 确 相 关 岗 位 的 职 责 权 限 。 明 确 审批 人 和 经 办 人 对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权 限 、 程 序 、 责 任 和 相 关 控 制 措 施 。合

8、 作 社 收 取 现 金 时 手 续 要 完 备 , 使 用 统 一 规 定 的 收 款 凭 证 。 合 作 社 取 得 的 所 有 现金 均 应 及 时 入 账 , 不 准 以 白 条 抵 库 , 不 准 挪 用 , 不 准 公 款 私 存 。合 作 社 要 及 时 、 准 确 地 核 算 现 金 收 入 、 支 出 和 结 存 , 做 到 账 款 相 符 。 要 组 织 专 人定 期 或 不 定 期 清 点 核 对 现 金 。合 作 社 要 定 期 与 银 行 、 信 用 社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核 对 账 目 。 支 票 和 财 务 印 鉴 不 得 由同 一 人 保 管 。乌兰察

9、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3( 四 ) 合 作 社 的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本 社 成 员 和 非 本 社 成 员 的 各 项 应 收 及 暂 付 款 项 。 合作 社 对 拖 欠 的 应 收 款 项 要 采 取 切 实 可 行 的 措 施 积 极 催 收 。( 五 ) 合 作 社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销 售 业 务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明 确 审 批 人 和 经 办 人 的 权 限 、程 序 、 责 任 和 相 关 控 制 措 施 。合 作 社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办 理 销 售 和 发 货 业 务 。 应 当 在 销 售 与 发 货 各 环 节 设 置相

10、关 的 记 录 、 填 制 相 应 的 凭 证 , 并 加 强 有 关 单 据 和 凭 证 的 相 互 核 对 工 作 。合 作 社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办 理 销 售 收 款 业 务 , 应 将 销 售 收 入 及 时 入 账 , 不 得账 外 设 账 。合 作 社 应 当 加 强 销 售 合 同 、 发 货 凭 证 、 销 售 发 票 等 文 件 和 凭 证 的 管 理 。( 六 ) 合 作 社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采 购 业 务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明 确 审 批 人 和 经 办 人 的 权 限 、程 序 、 责 任 和 相 关 控 制 措 施 。合 作

11、社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办 理 采 购 与 付 款 业 务 。 应 当 在 采 购 与 付 款 各 环 节 设 置相 关 的 记 录 、 填 制 相 应 的 凭 证 , 并 加 强 有 关 单 据 和 凭 证 的 相 互 核 对 工 作 。 在 办 理 付 款 业务 时 , 应 当 对 采 购 发 票 、 结 算 凭 证 、 验 收 证 明 等 相 关 凭 证 进 行 严 格 审 核 。合 作 社 应 当 加 强 对 采 购 合 同 、 验 收 证 明 、 入 库 凭 证 、 采 购 发 票 等 文 件 和 凭 证 的 管理 。( 七 ) 合 作 社 的 存 货 包 括 种 子

12、 、 化 肥 、 燃 料 、 农 药 、 原 材 料 、 机 械 零 配 件 、 低 值易 耗 品 、 在 产 品 、 农 产 品 、 工 业 产 成 品 、 受 托 代 销 商 品 、 受 托 代 购 商 品 、 委 托 代 销 商 品和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等 。存 货 按 照 下 列 原 则 计 价 : 购 入 的 物 资 按 照 买 价 加 运 输 费 、 装 卸 费 等 费 用 、 运 输 途中 的 合 理 损 耗 等 计 价 ; 受 托 代 购 商 品 视 同 购 入 的 物 资 计 价 ; 生 产 入 库 的 农 产 品 和 工 业 产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4成

13、品 , 按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计 价 ;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验 收 入 库 时 , 按 照 委 托 加 工 物资 的 成 本 加 上 实 际 支 付 的 全 部 费 用 计 价 ; 受 托 代 销 商 品 按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格 计 价 ,出 售 受 托 代 销 商 品 时 , 实 际 收 到 的 价 款 大 于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格 的 差 额 计 入 经 营 收 入 ,实 际 收 到 的 价 款 小 于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格 的 差 额 计 入 经 营 支 出 ; 委 托 代 销 商 品 按 委 托 代销

14、商 品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 领 用 或 出 售 的 出 库 存 货 成 本 的 确 定 , 可 在 “先 进 先 出 法 ”、“加 权 平 均 法 ”、 “个 别 计 价 法 ”等 方 法 中 任 选 一 种 , 但 是 一 经 选 定 ,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合 作 社 对 存 货 要 定 期 盘 点 核 对 , 做 到 账 实 相 符 , 年 末 必 须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的 盘 点 清查 。 盘 亏 、 毁 损 和 报 废 的 存 货 ,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后 , 按 实 际 成 本 扣 除 应 由 责 任 人 或 者 保险 公 司 赔 偿 的 金 额

15、和 残 料 价 值 后 的 余 额 , 计 入 其 他 支 出 。( 八 ) 合 作 社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存 货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建 立 保 管 人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 存 货入 库 时 , 保 管 员 清 点 验 收 入 库 , 填 写 入 库 单 ; 出 库 时 , 由 保 管 员 填 写 出 库 单 , 主 管 负 责人 批 准 , 领 用 人 签 名 盖 章 , 保 管 员 根 据 批 准 后 的 出 库 单 出 库 。( 九 ) 合 作 社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 可 以 采 用 货 币 资 金 、 实 物 资 产 或 者 购 买股

16、 票 、 债 券 等 有 价 证 券 方 式 向 其 他 单 位 投 资 。( 十 ) 合 作 社 的 对 外 投 资 按 照 下 列 原 则 计 价 :以 现 金 、 银 行 存 款 等 货 币 资 金 方 式 向 其 他 单 位 投 资 的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款 项 计 价 。以 实 物 资 产 ( 含 牲 畜 和 林 木 ) 方 式 向 其 他 单 位 投 资 的 , 按 照 评 估 确 认 或 者 合 同 、协 议 确 定 的 价 值 计 价 。合 作 社 以 实 物 资 产 方 式 对 外 投 资 , 其 评 估 确 认 或 合 同 、 协 议 确 定 的 价 值 必

17、须 真 实 、合 理 , 不 得 高 估 或 低 估 资 产 价 值 。 实 物 资 产 重 估 确 认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净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 计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5入 资 本 公 积 。合 作 社 对 外 投 资 分 得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 利 息 等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出 售 、 转 让 和 收回 对 外 投 资 时 , 按 实 际 收 到 的 价 款 与 其 账 面 余 额 的 差 额 ,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十 一 ) 合 作 社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对 外 投 资 业 务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明 确 审

18、 批 人 和 经 办 人的 权 限 、 程 序 、 责 任 和 相 关 控 制 措 施 。合 作 社 的 对 外 投 资 业 务 ( 包 括 对 外 投 资 决 策 、 评 估 及 其 收 回 、 转 让 与 核 销 ) , 应当 由 理 事 会 提 交 成 员 大 会 决 策 , 严 禁 任 何 个 人 擅 自 决 定 对 外 投 资 或 者 改 变 成 员 大 会 的 决策 意 见 。合 作 社 应 当 建 立 对 外 投 资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 对 在 对 外 投 资 中 出 现 重 大 决 策 失 误 、 未履 行 集 体 审 批 程 序 和 不 按 规 定 执 行 对 外 投

19、 资 业 务 的 人 员 , 应 当 追 究 相 应 的 责 任 。合 作 社 应 当 对 对 外 投 资 业 务 各 环 节 设 置 相 应 的 记 录 或 凭 证 , 加 强 对 审 批 文 件 、 投资 合 同 或 协 议 、 投 资 方 案 书 、 对 外 投 资 有 关 权 益 证 书 、 对 外 投 资 处 置 决 议 等 文 件 资 料 的管 理 , 明 确 各 种 文 件 资 料 的 取 得 、 归 档 、 保 管 、 调 阅 等 各 个 环 节 的 管 理 规 定 及 相 关 人 员的 职 责 权 限 。合 作 社 应 当 加 强 对 投 资 收 益 的 控 制 , 对 外

20、投 资 获 取 的 利 息 、 股 利 以 及 其 他 收 益 ,均 应 纳 入 会 计 核 算 , 严 禁 设 置 账 外 账 。( 十 二 ) 合 作 社 要 建 立 有 价 证 券 管 理 制 度 , 加 强 对 各 种 有 价 证 券 的 管 理 。 要 建 立有 价 证 券 登 记 簿 , 详 细 记 载 各 有 价 证 券 的 名 称 、 券 别 、 购 买 日 期 、 号 码 、 数 量 和 金 额 。有 价 证 券 要 由 专 人 管 理 。( 十 三 ) 合 作 社 的 农 业 资 产 包 括 牲 畜 ( 禽 ) 资 产 和 林 木 资 产 等 。农 业 资 产 按 下 列

21、原 则 计 价 : 购 入 的 农 业 资 产 按 照 购 买 价 及 相 关 税 费 等 计 价 ; 幼 畜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6及 育 肥 畜 的 饲 养 费 用 、 经 济 林 木 投 产 前 的 培 植 费 用 、 非 经 济 林 木 郁 闭 前 的 培 植 费 用 按 实际 成 本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产 役 畜 、 经 济 林 木 投 产 后 , 应 将 其 成 本 扣 除 预 计 残 值 后 的 部分 在 其 正 常 生 产 周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分 期 摊 销 ,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按 照 产 役 畜 、 经 济 林 木 成 本 的5%

22、确 定 , 已 提 足 折 耗 但 未 处 理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产 役 畜 、 经 济 林 木 不 再 摊 销 ; 农 业 资 产 死亡 毁 损 时 ,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后 , 按 实 际 成 本 扣 除 应 由 责 任 人 或 者 保 险 公 司 赔 偿 的 金 额 后的 差 额 , 计 入 其 他 收 支 ; 合 作 社 其 他 农 业 资 产 , 可 比 照 牲 畜 ( 禽 ) 资 产 和 林 木 资 产 的 计价 原 则 处 理 。( 十 四 ) 合 作 社 的 房 屋 、 建 筑 物 、 机 器 、 设 备 、 工 具 、 器 具 和 农 业 基 本 建 设 设

23、施等 , 凡 使 用 年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 单 位 价 值 在 500 元 以 上 的 列 为 固 定 资 产 。 有 些 主 要 生 产工 具 和 设 备 , 单 位 价 值 虽 低 于 规 定 标 准 , 但 使 用 年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 也 可 列 为 固 定 资 产 。合 作 社 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和 以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 不 应 列 作 合 作 社的 固 定 资 产 。( 十 五 ) 合 作 社 应 当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分 别 确 定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1.购 入 的 固 定

24、资 产 , 不 需 要 安 装 的 ,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买 价 加 采 购 费 、 包 装 费 、 运 杂费 、 保 险 费 和 交 纳 的 有 关 税 金 等 计 价 ; 需 要 安 装 或 改 装 的 , 还 应 加 上 安 装 费 或 改 装 费 。2.新 建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 农 业 基 本 建 设 设 施 等 固 定 资 产 , 按 竣 工 验 收 的 决 算 价 计价 。3.接 受 捐 赠 的 全 新 固 定 资 产 , 应 按 发 票 所 列 金 额 加 上 实 际 发 生 的 运 输 费 、 保 险 费 、安 装 调 试 费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25、 金 等 计 价 ; 无 所 附 凭 据 的 , 按 同 类 设 备 的 市 价 加 上 应 支 付的 相 关 税 费 计 价 。 接 受 捐 赠 的 旧 固 定 资 产 , 按 照 经 过 批 准 的 评 估 价 值 或 双 方 确 认 的 价 值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7计 价 。4.在 原 有 固 定 资 产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造 、 扩 建 的 , 按 原 有 固 定 资 产 的 价 值 , 加 上 改 造 、扩 建 工 程 而 增 加 的 支 出 , 减 去 改 造 、 扩 建 工 程 中 发 生 的 变 价 收 入 计 价 。5.投 资 者 投 入 的 固 定 资

26、产 , 按 照 投 资 各 方 确 认 的 价 值 计 价 。( 十 六 ) 合 作 社 的 在 建 工 程 指 尚 未 完 工 、 或 虽 已 完 工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工 程项 目 。 在 建 工 程 按 实 际 消 耗 的 支 出 或 支 付 的 工 程 价 款 计 价 。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在 建 工 程 完工 交 付 使 用 后 ,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部 分 发 生 报 废 或 者 毁 损 ,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后 , 按 照 扣 除 残 料 价 值 和 过 失人 及 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后 的 净 损 失 , 计

27、 入 工 程 成 本 。 单 项 工 程 报 废 以 及 由 于 自 然 灾 害 等 非 常原 因 造 成 的 报 废 或 者 毁 损 , 其 净 损 失 计 入 其 他 支 出 。( 十 七 ) 合 作 社 必 须 建 立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制 度 , 按 年 或 按 季 、 按 月 提 取 固 定 资 产 折旧 。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可 在 “平 均 年 限 法 ”、 “工 作 量 法 ”等 方 法 中 任 选 一 种 , 但 是一 经 选 定 ,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合 作 社 应 当 对 所 有 的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 但 是 , 已 提

28、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产 除 外 。合 作 社 当 月 或 当 季 度 增 加 的 固 定 资 产 , 当 月 或 当 季 度 不 提 折 旧 , 从 下 月 或 下 季 度起 计 提 折 旧 ; 当 月 或 当 季 度 减 少 的 固 定 资 产 , 当 月 或 当 季 度 照 提 折 旧 , 从 下 月 或 下 季 度起 不 提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提 足 折 旧 后 , 不 管 能 否 继 续 使 用 , 均 不 再 提 取 折 旧 ; 提 前 报 废 的 固 定 资产 , 也 不 再 补 提 折 旧 。( 十 八 ) 固 定 资 产 的 修 理 费 用 直

29、 接 计 入 有 关 支 出 项 目 。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8固 定 资 产 变 卖 和 清 理 报 废 的 变 价 净 收 入 与 其 账 面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收 支 。 固 定资 产 变 价 净 收 入 是 指 变 卖 和 清 理 报 废 固 定 资 产 所 取 得 的 价 款 减 清 理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 固 定资 产 净 值 是 指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减 累 计 折 旧 后 的 净 额 。( 十 九 ) 合 作 社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固 定 资 产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建 立 人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 应当 定 期

30、对 固 定 资 产 盘 点 清 查 , 做 到 账 实 相 符 , 年 度 终 了 前 必 须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的 盘 点 清 查 。盘 亏 及 毁 损 的 固 定 资 产 , 应 查 明 原 因 ,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后 , 按 其 原 价 扣 除 累 计 折 旧 、 变价 收 入 、 过 失 人 及 保 险 公 司 赔 款 之 后 , 计 入 其 他 支 出 。( 二 十 ) 合 作 社 的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合 作 社 长 期 使 用 但 是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资 产 , 包 括专 利 权 、 商 标 权 、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 无 形 资 产

31、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 并 从 使 用 之 日 起 ,按 照 不 超 过 10 年 的 期 限 平 均 摊 销 , 计 入 管 理 费 用 。 转 让 无 形 资 产 取 得 的 收 入 , 计 入 其他 收 入 ; 转 让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 计 入 其 他 支 出 。( 二 十 一 )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 合 作 社 应 当 对 应 收 款 项 、 存 货 、 对 外 投 资 、 农 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 在 建 工 程 、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 对 于 已 发 生 损 失 但 尚 未 批 准 核 销

32、的 各 项 资 产 , 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补 充 资 料 中 予 以 披 露 。 这 些 资 产 包 括 : 1.确 实 无 法 收 回的 应 收 款 项 ; 2.盘 亏 、 毁 损 和 报 废 的 存 货 ; 3.无 法 收 回 的 对 外 投 资 ; 4.死 亡 毁 损 的 农业 资 产 ; 5.盘 亏 、 毁 损 和 报 废 的 固 定 资 产 ; 6.毁 损 和 报 废 的 在 建 工 程 ; 7.注 销 和 无 效 的无 形 资 产 。( 二 十 二 ) 合 作 社 应 当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对 与 资 产 有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33、,对 发 现 的 薄 弱 环 节 , 应 当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 加 以 纠 正 和 完 善 。( 二 十 三 ) 合 作 社 的 负 债 分 为 流 动 负 债 和 长 期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是 指 偿 还 期 在 一 年 以 内 ( 含 一 年 ) 的 债 务 , 包 括 短 期 借 款 、 应 付 款 项 、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9应 付 工 资 、 应 付 盈 余 返 还 、 应 付 剩 余 盈 余 等 。长 期 负 债 是 指 偿 还 期 超 过 一 年 以 上 ( 不 含 一 年 ) 的 债 务 , 包 括 长 期 借 款 、 专 项 应付 款 等 。合

34、 作 社 的 负 债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数 额 计 价 , 利 息 支 出 计 入 其 他 支 出 。 对 发 生 因 债 权 人特 殊 原 因 确 实 无 法 支 付 的 应 付 款 项 , 计 入 其 他 收 入 。( 二 十 四 ) 合 作 社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借 款 业 务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明 确 审 批 人 和 经 办 人 的权 限 、 程 序 、 责 任 和 相 关 控 制 措 施 。 不 得 由 同 一 人 办 理 借 款 业 务 的 全 过 程 。合 作 社 应 当 对 借 款 业 务 按 章 程 规 定 进 行 决 策 和 审 批 , 并 保 留 完

35、 整 的 书 面 记 录 。合 作 社 应 当 在 借 款 各 环 节 设 置 相 关 的 记 录 、 填 制 相 应 的 凭 证 , 并 加 强 有 关 单 据 和凭 证 的 相 互 核 对 工 作 。 合 作 社 应 当 加 强 对 借 款 合 同 等 文 件 和 凭 证 的 管 理 。合 作 社 应 当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对 借 款 业 务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对 发 现 的 薄 弱 环 节 ,应 当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 加 以 纠 正 和 完 善 。( 二 十 五 ) 合 作 社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包 括 股 金 、 专 项 基 金 、 资

36、本 公 积 、 盈 余 公 积 、 未分 配 盈 余 等 。( 二 十 六 ) 合 作 社 对 成 员 入 社 投 入 的 资 产 要 按 有 关 规 定 确 认 和 计 量 。 合 作 社 收 到成 员 入 社 投 入 的 资 产 , 应 按 双 方 确 认 的 价 值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 按 享 有 合 作 社 注 册 资 本 的 份额 计 入 股 金 , 双 方 确 认 的 价 值 与 按 享 有 合 作 社 注 册 资 本 的 份 额 计 算 的 金 额 的 差 额 , 计 入资 本 公 积 。合 作 社 接 受 国 家 财 政 直 接 补 助 形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

37、农 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以 及 接 受他 人 捐 赠 、 用 途 不 受 限 制 或 已 按 约 定 使 用 的 资 产 计 入 专 项 基 金 。合 作 社 从 当 年 盈 余 中 提 取 的 公 积 金 , 计 入 盈 余 公 积 。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10( 二 十 七 ) 合 作 社 的 生 产 成 本 是 指 合 作 社 直 接 组 织 生 产 或 对 非 成 员 提 供 劳 务 等 活动 所 发 生 的 各 项 生 产 费 用 和 劳 务 成 本 。( 二 十 八 ) 合 作 社 的 经 营 收 入 是 指 合 作 社 为 成 员 提 供 农 业 生

38、产 资 料 的 购 买 , 农 产品 的 销 售 、 加 工 、 运 输 、 贮 藏 以 及 与 农 业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技 术 、 信 息 等 服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以 及 销 售 合 作 社 自 己 生 产 的 产 品 、 对 非 成 员 提 供 劳 务 等 取 得 的 收 入 。 合 作 社 一 般 应 于 产品 物 资 已 经 发 出 , 服 务 已 经 提 供 , 同 时 收 讫 价 款 或 取 得 收 取 价 款 的 凭 据 时 , 确 认 经 营 收入 的 实 现 。合 作 社 的 其 他 收 入 是 指 除 经 营 收 入 以 外 的 收 入 。( 二 十

39、九 ) 合 作 社 的 经 营 支 出 是 指 合 作 社 为 成 员 提 供 农 业 生 产 资 料 的 购 买 , 农 产品 的 销 售 、 加 工 、 运 输 、 贮 藏 以 及 与 农 业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技 术 、 信 息 等 服 务 发 生 的 实 际支 出 , 以 及 因 销 售 合 作 社 自 己 生 产 的 产 品 、 对 非 成 员 提 供 劳 务 等 活 动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管 理 费 用 是 指 合 作 社 管 理 活 动 发 生 的 各 项 支 出 , 包 括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资 、 办 公 费 、差 旅 费 、 管 理 用 固 定

40、资 产 的 折 旧 、 业 务 招 待 费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等 。其 他 支 出 是 指 合 作 社 除 经 营 支 出 、 管 理 费 用 以 外 的 支 出 。( 三 十 ) 合 作 社 的 本 年 盈 余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本 年 盈 余 经 营 收 益 +其 他 收 入 -其 他 支 出其 中 :经 营 收 益 =经 营 收 入 +投 资 收 益 -经 营 支 出 -管 理 费 用投 资 收 益 是 指 投 资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扣 除 发 生 的 投 资 损 失 后 的 数 额 。投 资 收 益 包 括 对 外 投 资 分 得 的 利 润 、 现 金

41、 股 利 和 债 券 利 息 , 以 及 投 资 到 期 收 回 或者 中 途 转 让 取 得 款 项 高 于 账 面 余 额 的 差 额 等 。 投 资 损 失 包 括 投 资 到 期 收 回 或 者 中 途 转 让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11取 得 款 项 低 于 账 面 余 额 的 差 额 。( 三 十 一 ) 合 作 社 在 进 行 年 终 盈 余 分 配 工 作 以 前 , 要 准 确 地 核 算 全 年 的 收 入 和 支出 ; 清 理 财 产 和 债 权 、 债 务 , 真 实 完 整 地 登 记 成 员 个 人 账 户 。三、会计科目( 一 ) 会 计 科 目 表顺序

42、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1234567891011101102113114121124125127128131141一、资产类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成员往来产品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对外投资牲畜(禽)资产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12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142151152153154161201211212221222231235301311321322331332林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二、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

43、类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盈余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1331323334353637401501502511521522529盈余分配四、成本类生产成本五、损益类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附 注 : 合 作 社 在 经 营 中 涉 及 使 用 外 埠 存 款 、 银 行 汇 票 存 款 、 银 行 本 票 存 款 、 信 用 卡 存 款 、 信 用证 保 证 金 存 款 等 各 种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的 , 可 增 设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科 目 ( 科 目 编 号109) ; 合 作 社 在 经 营 中 大 量 使 用 包 装 物 ,

44、需 要 单 独 对 其 进 行 核 算 的 , 可 增 设 “包 装 物 ”科 目 ( 科 目 编 号 122) ; 合 作 社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 有 牲 畜 ( 禽 ) 资 产 、 林 木 资 产 以 外 的其 他 农 业 资 产 , 需 要 单 独 对 其 进 行 核 算 的 , 可 增 设 “其 他 农 业 资 产 ”科 目 ( 科 目 编 号149) , 参 照 “牲 畜 ( 禽 ) 资 产 ”、 “林 木 资 产 ”进 行 核 算 ; 合 作 社 需 要 分 年 摊 销 相 关 长期 费 用 的 , 可 增 设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科 目 ( 科 目 编 号 1

45、71) 。( 二 ) 会 计 科 目 使 用 说 明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14101 库存现金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合 作 社 的 库 存 现 金 。二 、 合 作 社 应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现 金 管 理 的 规 定 收 支 现 金 , 超 过 库 存 现 金 限 额 的部 分 应 当 及 时 交 存 银 行 , 并 严 格 按 照 本 制 度 规 定 核 算 现 金 的 各 项 收 支 业 务 。三 、 收 到 现 金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有 关 科 目 ; 支 出 现 金 时 , 借 记 有 关 科 目 , 贷记 本 科 目 。四 、

46、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合 作 社 实 际 持 有 的 库 存 现 金 。102 银行存款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合 作 社 存 入 银 行 、 信 用 社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款 项 。二 、 合 作 社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支 付 结 算 办 法 , 办 理 银 行 存 款 收 支 业 务 的 结 算 ,并 按 照 本 制 度 规 定 核 算 银 行 存 款 的 各 项 收 支 业 务 。三 、 合 作 社 将 款 项 存 入 银 行 、 信 用 社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有 关科 目

47、 ; 提 取 和 支 出 存 款 时 , 借 记 有 关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应 按 银 行 、 信 用 社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名 称 设 置 明 细 科 目 , 进 行 明 细 核算 。五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合 作 社 实 际 存 在 银 行 、 信 用 社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款 项 。乌兰察布市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15113 应收款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合 作 社 与 非 成 员 之 间 发 生 的 各 种 应 收 以 及 暂 付 款 项 , 包 括 因 销 售产 品 物 资 、 提 供

48、 劳 务 应 收 取 的 款 项 以 及 应 收 的 各 种 赔 款 、 罚 款 、 利 息 等 。二 、 合 作 社 发 生 各 种 应 收 及 暂 付 款 项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经 营 收 入 ”、 “库存 现 金 ”、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 收 回 款 项 时 , 借 记 “库 存 现 金 ”、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贷 记 本 科 目 。 取 得 用 暂 付 款 购 得 的 产 品 物 资 、 劳 务 时 , 借 记 “产 品 物 资 ”等 科 目 , 贷记 本 科 目 。三 、 对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及 暂 付 款

49、项 ,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核 销 时 , 借 记 “其 他支 出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应 按 应 收 及 暂 付 款 项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设 置 明 细 科 目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五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合 作 社 尚 未 收 回 的 应 收 及 暂 付 款 项 。114 成员往来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合 作 社 与 其 成 员 的 经 济 往 来 业 务 。二 、 合 作 社 与 其 成 员 发 生 应 收 款 项 和 偿 还 应 付 款 项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库存 现 金 ”、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 收 回 应 收 款 项 和 发 生 应 付 款 项 时 , 借 记 “库 存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三 、 合 作 社 为 其 成 员 提 供 农 业 生 产 资 料 购 买 服 务 , 按 实 际 支 付 或 应 付 的 款 项 , 借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库 存 现 金 ”、 “银 行 存 款 ”、 “应 付 款 ”等 科 目 ; 按 为 其 成 员 提 供 农 业生 产 资 料 购 买 而 应 收 取 的 服 务 费 , 借 记 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专业基础教材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