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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doc

上传人:tangtianxu2 文档编号:2908262 上传时间:2018-09-29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38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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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总则1.0.1 为使埋地输送城镇燃气用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符合经济、安全施工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供气,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作温度在-2040 ,公称直径不大于 630mm,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大于 0.7MPa 的埋地输送城镇燃气用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3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严禁用于室内地上燃气管道和室外明设燃气管道。1.0.4 由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输送的城镇燃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法GB50028 的规定。1.0.5 承担埋地输送城镇燃气用聚乙烯管

2、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1.0.6 埋地输送城镇燃气用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总则2.1 术 语2.1.1 聚乙烯燃气管道 ployethylene(PE)fuel gas pipeline由燃气用聚乙烯管材、关键、阀门及附件组成的管道系统。聚乙烯管材是用聚乙烯混配料通过挤出成型工艺生产的管材;聚乙烯管件是用聚乙烯混配料通过注塑成型等工艺生产的管件。2.1.2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 steel skeleton polyeth

3、ylene (PE)composite pipeline由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组成。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包括:钢丝网(焊接)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钢丝网(缠绕)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钢丝网(焊接)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是以聚乙烯混配料为主要原料,经纬线以一定螺旋角焊接成管状的钢丝网为增强骨架,经挤出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管材。钢丝网(缠绕)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是以聚乙烯混配料为主要原料,斜向交叉螺旋式缠绕钢丝为增强层,经挤出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管材。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是以聚乙烯混配料为主要原料,焊接成管状的孔网钢带为增强骨架,经挤出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管材。2.1.3 公称直径 nominal

4、 dinameter为便于应用而规定的管道(管材或管件)的标定直径(名义直径) ,公称直径接近管道真实内径或外径,一般采用整数,单位为 mm。在本规程中,对于聚乙烯管材,公称直径是指公称外径;对于内径系列的钢丝网(焊接)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公称直径是指公称内径;对于外径系列的钢丝网(焊接)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钢丝网(缠绕)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和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公称直径是指公称外径。2.1.4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maximum permit operating pressure 管道系统中允许连续使用的最大压力。2.1.5 压力折减系数 operating pressure derating co

5、efficients for various operating tenmperature 管道在 20以上工作温度下连续使用时,其工作压力与在 20时工作压力相比的系数。压力折减系数小于或等于 1。2.1.6 聚乙烯焊制管件 polyethylene (PE) fitting from butt usion 从聚乙烯管材上切割管段,采用角焊机热熔对焊制的管件。2.1.7 热熔连接 fusion-fointing用专用加热工具加热连接部位,使其熔融后,施压连接成一体的连接方式。热熔连接方式有热熔承插连接、热熔对接连接、热熔鞍形连接等。2.1.8 电熔连接 electrofusion-joint

6、ing采用内埋电阻丝的专用电熔管件,通过专用设备,控制内埋于管件中电阻丝的电压、电流及通电时间,使其达到熔接目的的连接方法。电熔连接方式有电熔承插连接、电熔鞍形连接。2.1.9 钢塑转换接头 transition fitting for PE plastic pipe to steel pipe 由工厂预制的用于聚乙烯管道与钢管连接的专用管件。2.1.10 踪线 (带) locating wire/tape通过专用设备能探测到管道位置的金属导线。2.1.11 警示带 warning tape提示地下有城镇燃气管道的标识带。2.1.12 托管法敷设 pull-in pipeline throug

7、h the groungd 沿沟槽拖拉管道入位的敷设方法。2.1.13 喂管法敷设 plant-in pipeline through the ground在机械开槽同时将管道埋入沟槽的敷设方法。2.1.14 插入法敷设 polyethylene (PE)pipe insertion in old pipe 在旧管道内插入 PE 管道,达到更新旧管目的的敷设方法。2.2 代 号DN公称直径;MRS最小要求强度(环向应力) ;PE80指 MRS 为 8.0MPa 的聚乙烯材料;PE100指 MRS 为 10.0MPa 的聚乙烯材料;SDR标准尺寸比,指公称直径与公称壁厚的比值。3、材 料3.1

8、一般规定3.1.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系统中管材、管件、阀门及管道附属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1.2 用户验收管材、管件时,应按有关标准检查下列项目:1 检验合格证;2 检测报告;3 使用的聚乙烯原料级别和牌号;4 外观; 5 颜色;6 长度;7 不圆度;8 外径及壁厚;9 生产日期;10 产品标志。当对物理力学性能存在异议时,应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3.1.3 管材从生产到使用期间,存放时间不宜超过 1 年,管件不宜超过 2 年。当超过上述期限时,应重新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管材检验项目应包括:静液压强度(165h/80) 、热稳定性和断裂伸长率;管件

9、检验项目应包括:静液压强度(165h/80) 、热熔对接连接的拉伸强度或电熔管件的熔接强度。3.2 质量要求3.2.1 埋地用燃气聚乙烯管材;管件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聚乙烯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 1 部分:管材GB15558.1 的规定。2 聚乙烯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 2 部分:管件GB15558.2 的规定。3 聚乙烯焊制管件的壁厚不应小于对应连接管材壁厚的 1.2 倍,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 2 部分:管件GB15558.2 的规定。4 聚乙烯阀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10、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 3 部分:阀门GB15558.3 的规定。5 钢塑转换接头等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3.2.2 埋地用钢骨架聚乙烯符合管材、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内径系列的钢丝网(焊接)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CJ/T 125 的规定,与其连接的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 126 的规定。2 外径系列的钢丝网(焊接)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规格尺寸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CJ/T 125的规定。3 钢丝网(缠绕)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1、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材及管件CJ/T 189 的规定。4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埋地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CJ/T 182 的规定。3.3 运输和贮存3.3.1 管材、管件和阀门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 搬运时,不得抛、摔、滚、拖;在冬季搬运时,应小心轻放。当采用机械设备吊装直管时,必须采用非金属绳(带)吊装。2 管材运输时,应放置在带挡板的平底车上或平坦的船舱内,堆放处不得有可能损伤管材的尖凸物,应采用非金属绳(带)困扎、固定,并应有防晒措施。3 管件、阀门运输时,应按箱逐层叠放整齐、固定牢靠,并应有防雨淋措施。3.3.2 管材、管件和阀门的贮存过程中应符合下

12、列规定: 1 管材、管件和阀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或棚内,远离热源,并应有防晒、防雨淋的措施。2 严禁与油类或化学品混合存放,库区应有防火措施。3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或地面上。当直管采用三角形式堆放或两侧加支撑保护的矩形堆放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1.5m;当直管采用分层货架存放是,每层货架高度不宜超过 1m,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3m。4 管件贮存应成箱存放在货架上或叠放在平整地面上;当成箱叠放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1.5m。5 管材、管件和阀门存放时,应按不同规格尺寸和不同类型分别存放,并应遵守“先进先出”原则。6 管材、管件在户外临时存放时,应采用遮盖物遮盖。4、管道设计4.1 一

13、般规定4.1.1 管道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4.1.2 管材、管件的材质和壁厚以及压力等级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使用环境、输送的燃气种类、工作压力、施工方式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4.1.3 聚乙烯管道输送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时,其设计压力不应大于管道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表 4.1.3 聚乙烯管道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PE80 PE100城镇燃气种类SDR11 SDR17.6 SDR11 SDR17.6天然气 0.50 0.30 0.70 0.40混空气 0.40 0.

14、20 0.50 0.30液化石油气气 态 0.20 0.10 0.30 0.20干 气 0.40 0.20 0.50 0.30人工煤气其 他 0.20 0.10 0.30 0.204.1.4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输送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时,其设计压力不应大于管道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符合表 4.1.4 的规定。表 4.1.4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城镇燃气种类DN200mm DN200mm天然气 0.7 0.5混空气 0.5 0.4液化石油气气 态 0.2 0.1干 气 0.5 0.4人工煤气其 他 0.2 0.1注:薄壁系列钢

15、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不宜输送城镇燃气。4.1.5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工作温度在 20以上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按工作温度对管道工作压力的折减系数进行折减,压力折减系数应符合表 4.1.5 的规定。表 4.1.5 工作温度对管道工作压力的折减系数工作温度 t -20t20 20t30 30t40压力折减系数 1.00 0.90 0.76注:表中工作温度是指管道工作环境的最高月平均温度。4.1.6 在聚乙烯管道系统中采用聚乙烯管材焊制成型的焊制管件时,焊制管件选用的管材公称压力等级不应小于管道系统中管材压力等级的 1.2 倍,并应在施工过程中对聚乙烯焊制管件采用加固等保护措施。4.1.

16、7 各种压力级制管道之间应通过调压装置相连。当有可能超过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应设置防止管道超压的安全保护设备。4.1.8 随管道走向应设计示踪线(带)和警示带。4.2 管道水力计算4.2.1 管道计算流量应按计算月的小时最大用气量计算,小时最大用气量应根据所有用户城镇燃气用气量的变化叠加后确定。4.2.2 管道单位长度摩擦阻力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 低压燃气管道:P/l=6.2610 7Q 2/d5T/T 0 (4.2.2-1)1/ -2=-2lgK/3.7d+2.5l/Re -2 (4.2.2-2)式中 P 管道摩擦阻力损失( Pa) ;l管道的计算长度(m) ;Q管道的计算流量(m3/h

17、) ;d管道内径(mm) ;燃气的密度(kg/m3);T设计中所采用的燃气温度(K) ;T0273.15(K) ;管道摩擦阻力系数;lg常用对数;K管壁内表面的当量绝对粗糙度(mm) ,一般取 0.01mm;Re雷诺数(无量纲) 。2 次高压、中压燃气管道:P12-P22/L=1.271010Q 2/d5T/T 0 (4.2.2-3)式中 P1管道起点的压力(绝对压力, KPa) ;P2管道终点的压力(绝对压力, KPam) ;L管道的计算流量(m3/h) ;4.2.3 管道的允许压力降可由该级管网的入口压力至次级管网调压装置允许的最低入口压力之差确定,燃气流速不宜大于 20m/s。4.2.4

18、 管道局部阻力损失可按管道摩擦阻力损失的 5%10%计算。4.2.5 低压管道从调压装置到最远燃具的管道允许阻力损失可按下式计算:P d=0.75Pn+150 (4.2.2-1 ) 式中 P d从调压装置到最远燃具的管道允许阻力损失(Pa) ,P d 含室内燃气管道允许阻力损失;Pn低压燃具的额定压力(Pa) 。4.2 管道水力计算4.3.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不得从建筑物或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不包括架空的建筑物和立交等大型构筑物) ;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不得与非燃气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4.3.2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

19、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 4.3.2-1 和表 4.3.2-2 的规定,并应确保燃气管道周围土壤温度不大于 40;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的规定。当直埋蒸气热力保温层外壁厚度不大于 60时,水平净距可减半。表 4.3.2-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地下燃气管道(m)中压 次高压项目 低压B A B热水 1.0 1.0 1.0 1.5直埋蒸汽 2.0 2.0 2.0 3.0热力管在管沟内(至外壁) 1.0 1.5 1.5 2.0表 4.3.2-2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

20、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项目 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从套管外径计) (m)燃气管在直埋管上方 0.5(加套管)燃气管在直埋管下方 1.0(加套管)燃气管在管沟上方 0.2(加套管)或 0.4热力管燃气管在管沟下方 0.3(加套管)4.3.3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地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埋设在车行道下,不得小于 0.9m;2 埋设在非车行道(含人行道)下,不得小于 0.6m;3 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 0.5m;4 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 0.8m。4.3.4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地基宜为无坚硬土石的原土层。当原土

21、层有坚硬土石时,应铺垫细砂或细土。对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地基应进行处理或采取其他防沉降措施。4.3.5 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在输送含有冷凝液的燃气时,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设置凝水缸。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 0003。4.3.6 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穿越排水管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不含热力管沟)时,应将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敷设于硬质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应小于本规程第 4.3.2 条规定的水平净距,套管两端和套管与建筑物间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4.3.7 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穿越铁路、高速

22、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宜垂直穿越,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的规定。4.3.8 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通过河流时,可采用河底穿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至规划河床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对不通航河流覆土厚度不应小于 0.5m;对通航河流的河流覆土厚度不应小于 1.0m,同时还应考虑疏浚和抛锚深度。2 稳管措施应根据计算确定。3 在埋设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下游应设立标志。4.3.9 在次高压、中压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位置上,以及低压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上,应设置分

23、段阀门,并宜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阀;在低压聚乙烯管道支管的起点处,宜设置阀门。4.3.10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系统上的检测管、凝水缸的排水管、水封阀和阀门,均应设置保护罩或护井。4.3.1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作引入管,与建筑物外墙或内墙上安装的调压箱相连时,接管出地面,应采取保护和密封措施,不应裸露,且不宜直接引入建筑物内。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必需穿越建(构)筑物基础、外墙或敷设在墙内时,应采用硬质套管保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的规定。5、管道连接5.1 一般规定5.1.1 管道连接前应对管材、管件及管道附属设备按设计要

24、求进行核对,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外观检查,管材表面划伤深度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 10%,符合要求方可使用。5.1.2 聚乙烯管材与管件得连接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与管件的连接,必须根据不同连接形式选用专用的连接机具,不得采用螺纹连接或粘接。连接时,严禁采用明火加热。5.1.3 聚乙烯管道系统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聚乙烯管材、管件得连接应采用热熔对接连接或电熔连接(电熔承插连接、电熔鞍形连接) ;聚乙烯管道与金属管道或金属附件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或钢塑转换接头连接;采用法兰连接时宜设置检查井。2 不同级别和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差值不小于 0.5g/10min(190,5kg)的聚乙烯原料制造得管材、

25、管件和管道附属设备,以及焊接端部标准尺寸比(SDR)不同的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电熔连接。3 公称直径小于 90mm 的聚乙烯管道宜采用电熔连接。5.1.4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连接,应采用电熔承插连接或法兰连接;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与金属管或管道附件(金属)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并应设置检查井。5.1.5 管道热熔或电熔连接的环境温度宜在 -545范围内。在环境温度低于-5或风力大于 5 级的条件下进行热熔或电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温、防风措施,并应调整连接工艺;在炎热的夏季进行那个热熔或电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遮阳措施。5.1.6 当管材、管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前应

26、将管材、管件在施工现场放置一定时间,使其温度接近施工现场温度。5.1.7 管道连接时,聚乙烯管材的切割应采用专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端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端面应垂直于管轴线;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的切割应采用专用切管工具,切割端面应平整、垂直于管轴线,并应采用聚乙烯材料封焊端面,严禁使用端面未封焊得管材。5.1.8 管道连接结束后,应按本规程第 5.25.5 节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头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返工合格后重新进行接头质量检查。当对焊接质量检查有争议时,应按表 5.1.9-1、表 5.1.9-2、表 5.1.9-3 规定进行评定检验。表 5.1.9-1 热熔对接焊接工艺评定检验与

27、试验要求序号检验与试验项目 检验与试验参数 检验与试验要求 检验与试验方法1拉伸性能 232试验到破坏为止;(1)韧性,通过;(2)脆性,未通过聚乙烯(PE )管材和管件 热熔对接接头 拉伸强度和破坏形式的测定GB/T198102 耐压(静液压)强度试验(1)密封接头,a 型;(2)方向,任意;(3 )调节时间,12h;(4)试验时间,165h;(5)环应力:1)PE80,4.5MPa;2)PE100 ,5.4MPa;(6)试验温度,80焊接处无破坏,无渗漏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耐性内压试验方法GB/T 6111表 5.1.9-2 电熔承插焊接工艺评定检验与试验要求序号检验与试验项目 检验与

28、试验参数 检验与试验要求 检验与试验方法1 电熔管件剖面检验电熔管件中的电阻丝应当排列整齐,不应当有涨出、裸露、错行,焊后不游离,管件与管材熔接面上无可见界线,无虚焊、过焊气泡等影响性能得缺陷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 DN90 挤压剥离试验 232剥离脆性破坏百分比33.3%塑料管材和管件 聚乙烯电熔组件的挤压剥离试验GB/T 198063 DN90 拉伸剥离试验232 剥离脆性破坏百分比33.3%塑料管材和管件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90mm的聚乙烯电熔组件得拉伸剥离试验GB/T 198084 耐压(静液压)强度试验(1)密封接头,a 型;(2)方向,任意;(3 )调节时

29、间,12h;(4)试验时间,165h;(5)环应力:1)PE80,4.5MPa;2)PE100 ,5.4MPa;(6)试验温度,80焊接处无破坏,无渗漏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耐性内压试验方法GB/T 6111表 5.1.9-3 电熔鞍形焊接工艺评定检验与实验要求序号检验与试验项目 检验与试验参数 检验与试验要求 检验与试验方法1 DN225挤压剥离试验232 剥离脆性破坏百分比33.3%塑料管材和管件 聚乙烯电熔组件的挤压剥离试验GB/T 198062 DN225撕裂剥离试验 232剥离脆性破坏百分比33.3%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5.2 热熔链接5.2.1 热熔对接

30、连接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架应坚固稳定,并应保证加热板和铣削工具切换方便及管材或管件方便地移动和校正对中。2 夹具应能固定管材或管件,并应使管材或管件快速定位或移开。3 铣刀应为双面铣削刀具,应将待连接的管材或管件端面铣削成垂直于管材中轴线的清洁、平整、平行的匹配面。4 加热板表面结构应完整,并保持洁净,温度分布应均匀,允许偏差为设定温度的5.5 压力系统的压力显示分度值不应大于 0.1MPa。6 焊接设备使用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5%。7 热熔对接连接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定,周期不宜超过 1 年。5.2.2 热熔对接连接的焊接工艺应符合图 5.2.5 的规定,焊接参数应符合

31、表 5.2.2-1 和表 5.2.2-2 的规定。图 5.2.2 热熔对接焊接工艺P1总的焊接压力(表压,MPa) ,P 1=P2+P 施 ;P2焊接规定的压力(表压,MPa) ;P 施 拖动压力(表压,MPa) ;t1卷边达到规定高度的时间(s) ;t2焊接所需要的吸热时间,t 2=管材壁厚10;t3切换所规定的时间(s) ;t4调整压力到 P1 所规定的时间(s) ;t5冷却时间(min) 。表 5.2.2-1 SDR11 管材热熔对接焊接参数公称直径DN(mm)管材壁厚e(mm)P2(MPa)压力=P 1凸起高度h(mm)压力P施吸热时间t2(s)切换时间t3 (s)增压时间t4 (s)

32、压力=P 1冷却时间t5 (min)75 6.8 219/S2 1.0 68 5 6 1090 8.2 315/S2 1.5 82 6 7 11110 10.0 471/S2 1.5 100 6 7 14125 11.4 608/S2 1.5 114 6 8 15140 12.7 763/S2 2.0 127 8 8 17160 14.5 996/S2 2.0 145 8 9 19180 16.4 1261/S2 2.0 164 8 10 21200 18.2 1557/S2 2.0 182 8 11 23225 20.5 1971/S2 2.5 205 10 12 26250 22.7 24

33、33/S2 2.5 227 10 13 28280 25.5 3052/S2 2.5 255 12 14 31315 28.6 3862/S2 3.0 286 12 15 35355 32.3 4906/S2 3.0 323 12 17 39400 36.4 6228/S2 3.0 364 12 19 44450 40.9 7882/S2 3.5 409 12 21 50500 45.5 9731/S2 3.5 455 12 23 55560 50.9 12207/S2 4.0 509 12 25 61630 57.3 15450/S2 4.0 573 12 29 67注:1 以上参数基于环境

34、温度为 20;2 热板表面温度:PE80 为 21010,PE100 为 22510;3 S2 为焊机液压缸中活塞得总有效面积(mm 2) ,由焊机厂家提供。表 5.2.2-1 SDR11 管材热熔对接焊接参数公称直径DN(mm)管材壁厚e(mm)P2(MPa)压力=P 1凸起高度h(mm)压力P施吸热时间t2(s)切换时间t3 (s)增压时间t4 (s)压力=P 1冷却时间t5 (min)110 6.3 305/S2 1.0 63 5 6 9125 7.1 394/S2 1.5 71 6 6 10140 8.0 495/S2 1.5 80 6 6 11160 9.1 646/S2 1.5 9

35、1 6 7 13180 10.2 818/S2 1.5 102 6 7 14200 11.4 1010/S2 1.5 114 6 8 15225 12.8 1278/S2 2.0 128 8 8 17250 14.2 1578/S2 2.0 142 8 9 19280 15.9 1979/S2 2.0 159 8 10 20315 17.9 2505/S2 2.0 179 8 11 23355 20.2 3181/S2 2.5 202 10 12 25400 22.7 4039/S2 2.5 227 10 13 28450 25.6 5111/S2 2.5 256 10 14 32500 28

36、.4 6310/S2 3.0 284 12 15 35560 31.8 7916/S2 3.0 318 12 17 39630 35.8 10018/S2 3.0 358 12 18 44注:1 以上参数基于环境温度为 20;2 热板表面温度:PE80 为 21010,PE100 为 22510;3 S2 为焊机液压缸中活塞得总有效面积(mm 2) ,由焊机厂家提供。5.2.1 热熔对接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根据管材或管件的规格,选用相应的夹具,将连接件的连接端伸出夹具,自由长度不应小于公称直径的 10%,移动夹具使连接件端面接触,并校直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错边不应大于壁厚

37、的 10%。2 应将聚乙烯管材或管件的连接部位擦拭干净,并铣削连接件端面,使其与轴线垂直。切削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0.2.mm,切削后的熔接面应防止污染。3 连接件的端面应采用热熔对接连接设备加热。4 吸热时间达到工艺要求后,应迅速撤出加热板,检查连接件加热面熔化的均匀性,不得有损伤。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均匀外力使连接面接触,并翻边形成均匀一致得对称凸缘。5 在保压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5.2.4 热熔对接连接接头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连接完成后,应对接头进行 100%的翻边对称性、接头对正性检验和不少于 10%的翻边切除检验。2 翻边对称性检验。接头应具有沿管材整个

38、圆周平滑对称的翻边,翻边最低处的深度(A)不应低于管材表面(图 5.2.4-1) 。3 接头对正性检验。焊缝两侧紧邻翻边的外圆周的任何一处错变量(V)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 10%(图 5.2.4-2) 。图 5.2.4-1 翻边对称性示意图 5.2.4-2 接头对正性示意4 翻边切除检验。应使用专用工具,在不损伤管材和接头的情况下,切除外部的焊接翻边(图 5.2.4-3) 。翻边切除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翻边应是实心圆滑的,根部较宽(图 5.2.4-4) 。2)翻边下侧不应有杂质、小孔、扭曲和损坏。3)每隔 50mm 进行 180的背弯试验(图 5.2.4-5) ,不应有开裂、裂缝,接缝处不得

39、露出熔合线。图 5.2.4-3 翻边切除示意图 5.2.4-4 合格实心翻边示意图 5.2.4-5 翻边背弯试验示意5 当抽样检验的焊缝全部合格时,则此次抽样所代表的该批焊缝应认为全部合格;若出现与上述条款要求不符合的情况,则判定本焊缝不合格,并应按下列规定加倍抽样检验:1)每出现一道不合格焊缝,则应加倍抽检该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缝,按本规程进行检验。2)如第二次抽检仍出现不合格焊缝,则应对该焊工所焊的同批全部焊缝进行检验。5.3 电熔连接5.3.1 电熔连接机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熔连接机具的类型应符合电熔管件的要求。2 电熔连接机具应在国家电网供电或发电机供电情况下,均可正常工作。3 外壳

40、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4,所有线路板应进行防水、防尘、防震处理,开关、按钮应具有防水性。4 输入和输出电缆,当超过-1040工作范围时,应能保持柔韧性、5 温度传感器精度不应低于1,并应有防机械损伤保护。6 输出电压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设定电压的 1.5%以内;输出电流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额定电流的1.5%以内;熔接时间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理论时间的1%以内。7 电容连接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定,周期不宜超过 1 年。5.3.2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5.3.3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

41、外力。5.3.4 电熔承插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将管材、管件连接部位擦拭干净。2 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或插口管件插入端标出插入长度和刮除插入长度加 10mm 的插入段表皮,刮削氧化皮厚度宜为 0.10.2mm。3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和公称直径小于 90mm 的聚乙烯管道,以及管材不圆度影响安装时,应采用整圆工具对插入端进行整圆。4 将管材或管件插入端插入电熔承插管件承口内,至插入长度标记位置,并应检查配合尺寸。5 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并应采用专用夹具固定管材、管件。5.3.5 电熔鞍形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

42、管段,使其保持直线度和圆度。2 应将管材连接部位擦拭干净,并宜采用刮刀刮除管材连接部位表皮。3 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管材连接部位。5.3.6 电熔连接接头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熔承插连接1)电熔管件端口处的管材或插口管件周边应有明显刮皮痕迹和明显的插入长度标记。2)聚乙烯管道系统,接缝处不应有熔融料溢出;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系统,采用钢骨架电熔管件连接时,接缝处可允许局部有少量溢出,溢边量(轴向尺寸)不得超过表 5.3.6 的规定。表 5.3.6 钢骨架电熔管件连接允许溢边量(轴向尺寸) (mm)公称直径 DN 50DN300 300DN500溢出电熔管件边缘量

43、 10 53)电熔管件内电阻丝不应挤出(特殊结构设计的电熔管件除外) 。4)电熔管件上观察孔中应能看到有少量熔融料溢出,但溢料不得呈流淌状。5)凡出现与上述条款不符合的情况,应判为不合格。2 电熔鞍形连接1)电熔鞍形管件周边的管材上应有明显刮皮痕迹。2)鞍形分支或鞍形三通的出口应垂直于管材的中心线。3)管材壁不应塌陷。4)熔融料不应从鞍形管件周边溢出。5)鞍形管件上观察孔中应能看到有少量熔融料溢出。但溢料不得呈流淌状。6)凡出现与上述条款不符合的情况,应判为不合格。5.4 法兰连接5.4.1 金属管端法兰盘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金属管道法兰连接的规定和设计要求。5.4.2 聚乙烯管端或钢骨架聚乙

44、烯复合管端的法兰盘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将法兰盘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的端部。2 应按本规程规定的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要求,将法兰连接件平口端与聚乙烯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进行连接。5.4.3 两法兰盘上螺孔对中,法兰面相互平行,螺栓与螺栓直径应配套,螺栓规格应一致,螺母在同一侧;紧固法兰盘上的螺栓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不应强力组装;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母 13 丝扣。5.4.4 法兰密封面、密封件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凹坑等缺陷,材质应符合输送城镇燃气的要求。5.4.5 法兰盘、紧固件应经防腐处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5.5 钢塑转换接头连接5.5.1 钢塑转换接头的聚乙烯

45、管端与聚乙烯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相应的连接或电容连接的规定。5.5.2 钢塑转换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或法兰连接的规定。5.5.3 钢塑转换接头钢管端与钢管焊接时,在钢塑过渡段应采取降温措施。5.5.4 钢塑转换接头连接后应对接头进行防腐处理,防腐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验合格。6、管道敷设6.1 一般规定6.1.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土方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及验收规范CJJ 33 的相关规定。6.1.2 管道沟槽的沟底宽度和工作坑尺寸,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管道敷设方法确定,也可按下列公式确定:1 单管敷设(沟边

46、连接):a=DN+0.3 (6.1.2-1)2 双管同沟敷设(沟边连接):a=DN1+DN2+S+0.3 (6.1.2-2)式中 a沟底宽度( m) ;DN管道公称直径(m) ;DN1第一条管道公称直径(m) ;DN2第二条管道公称直径(m) ;S两管之间设计净距( m) 。3 当管道必需在沟底连接时,沟底宽度应加大,以满足连接机具工作需要。6.1.3 聚乙烯管道敷设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 25 倍公称直径;当弯曲管段上有承口管件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 125 倍公称直径。6.1.4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敷设时,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表 6.1.4-1 的规定,

47、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道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表 6.1.4-2 的规定。表 6.1.4-1 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允许弯曲半径(mm)管道公称直径 DN 允许弯曲半径 R50DN150 80DN150DN300 100DN300DN500 10DN6.1.4-2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道允许弯曲半径(mm)管道公称直径 DN 允许弯曲半径 R50DN110 150DN140DN250 250DNDN315 350DN6.1.5 管道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及时清除沟内积水。管道在漂浮状态下严禁回填。6.2 管道埋地敷设6.2.1 对开挖沟槽敷设管道(不包括喂管法

48、埋地敷设) ,管道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后,方可敷设。6.2.2 管道下管时,不得采用金属材料直接困扎和吊运管道,并应防止管道划伤、扭曲或承受过大的拉伸和弯曲。6.2.3 聚乙烯管道宜蜿蜒状敷设,并可随地形自然弯曲敷设;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宜自然直线敷设。管道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程第 6.1.3、6.1.4 条的规定。不得使用机械或加热方法弯曲管道。6.2.4 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程第 4.3.2 条的规定。6.2.5 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4.3.3 条的规定。6.2.6 管道敷设时,应随管走向埋设金属示踪线(带) 、警示带或其他标识。示踪线(带)应贴管敷设,并应有良好的导电性、有效的电气连接和设置信号源井。警示带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警示带宜敷设在管顶上方 300500mm 处,但不得敷设于路基或路面里。2 直径不大于 400mm 的管道,可在管道正上方敷设一条警示带;对直径大于或等于 400mm 的管道,应在管道正上方平行敷设二条水平净距 100200mm 的警示带。3 警示带宜采用聚乙烯或不易分解的材料制造,颜色应为黄色,且在警示带上印有醒目、永久性警示语。6.2.7 聚乙烯盘管或因施工条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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