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特定地铁线路票款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1北京特定地铁线路票款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贵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设立的“北京特定地铁线路票款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中涉及的差额补足和基础资产现金收益归集事宜,本公司向贵公司(代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作出如下承诺:一、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若某期专项计划账户归集的基础资产现金收益没有达到原始权益人在北京特定地铁线路票款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 (“基础资产买卖协议 ”)中承诺的当期目标收益金额,则本公司将于该期间差额补足划款日无条件把相应的差额款项划付至专项计划账
2、户。本公司的差额补足义务不因计划管理人未在差额补足通知日向本公司发出差额补足通知书而免除。二、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约定为准)导致某期归集的基础资产现金收益没有达到原始权益人承诺的当期目标收益金额,本公司承诺仍应履行差额补足义务。若不可抗力导致专项计划终止,且在专项计划终止日专项计划账户内的资金低于以下四项之和:(a)专项计划终止日后应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本金;(b)截至专项计划终止日按实际持有天数计算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应计预期收益;(c)专项计划终止日后原定的下一个分配资金划拨日应付的全部专项计划费用;(d)其他应付未付款项(如有),本公司承诺于专项计划终止之日起
3、 10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差额部分划入专项计划账户。北京特定地铁线路票款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2三、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线路子公司,将统筹安排北京地铁 5 号线、13号线和八通线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收益能够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不会因此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带来任何风险。四、若由于本公司或本公司相关线路子公司的过错,使得上述差额补足或基础资产现金收益归集事宜违背了专项计划文件的相关约定,并由此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和/或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负责赔偿。五、本公司对本承诺函项下的应付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作抗辩、抵销或扣减请求。六、本公司同意,本公司按本承诺函补足的差额款项不得要求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或计划管理人偿还。七、本公司同意贵公司按照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进行通知。八、本承诺函的词语和定义与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具有相同含义。本承诺函自加盖本公司公章、专项计划设立时生效,有效期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清偿完毕时止。本承诺函在有效期内不得变更或撤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