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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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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连云港市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市“ 高质发展、后发先至” 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重点行业废气收集处理能力,确保我市未来三年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目标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城市面源等污染管控,形成县区、部门工作合力,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优良率持续保持全省领先,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 提供良好空气质量保障。(二)工作目标。以 PM2.5 污染防治为重点,

2、协同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减排,全面做好重点行业废气收集与深度提标改造、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扬尘及城市面源等污染管控,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到 2020 年,全市 PM2.5 年均浓度比 2015 年下降 30%以上,力争降至 35 微克/立方米;市空气优良率达到 80%以上,持续保持全省领先。二、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一)重点行业废气收集处理现状我市重点废气排放行业为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表面喷涂等。各行业废气收集处理情况如下:1、火电行业。我市共有 12 家企业纳入火电行业排污许可管理。国家 2011 年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3、标准后,我市各企业根据统一部署,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前完成达标排放改造。2017 年,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正在推进。2、钢铁行业。我市共有 4 家企业纳入钢铁行业排污许可管理。国家 2012 年发布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各企业根据统一部署,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前完成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除尘综合治理,于 2016 年全面拆除脱硫烟气旁路。3、水泥行业。我市有 7 家水泥粉磨站纳入水泥行业排污许可管理。国家 2013 年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

4、,各企业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前完成烟粉尘达标排放改造。4、平板玻璃行业。我市有 1 家企业纳入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管理,国家 2011 年发布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该企业根据统一部署,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前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5、石化行业。我市仅有 1 家企业纳入了石化行业排污许可管理,为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该企业于 2015 年底完成催化裂化装置脱硫设施建设,于 2016 年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试点,于 2017 年按照国家 2015 年新发布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完成有组织 VOCs 综合治理

5、。此外,暂未纳入行业管理的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也于 2017年完成了有组织 VOCs 综合治理和 LDAR。6、化工行业。化工行业主要涉及 VOCs 排放,目前排污许可尚未全覆盖。省环保厅、质监局 2017 年发布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要求 2019 年起全面实施。近年来,我市以化工园区和大浦工业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化工企业 VOCs 综合治理,特别是 2016 年起,要求各化工企业每年开展 1-2 次LDAR,全面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根据新标准要求,各企业2017 年底前完成达标排放改造,比省要求提前 1 年。7、表面喷涂行业。表面喷涂行业涉及范围较广,包括机

6、械设备加工、家具制造等,主要涉及 VOCs 排放,是导致臭氧超标的最主要污染源之一,省、市 263 专项工作也对表面喷涂行业污染整治作出全面部署。2017 年以来,我市全面实施印刷包装、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七大行业 VOCs 综合治理,2017 年安排 296 家企业开展整治,通过使用低 VOCs 含量的胶黏剂、涂料、清洗剂等,减少 VOCs 的源头产生量;通过开展废气的收集处理,减少 VOCs 的末端排放量,其中,家具制造行业在 2017 年底前达到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比省要求提前1 年。(二)2018 年-2020 年工作措施1

7、、火电行业。2019 年底前,全市现有 9 家企业未实现超低排放的发电机组、10 台 65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烟气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分别低于 35 毫克/立方米、50 毫克/ 立方米、10 毫克/ 立方米。2019 年底前,淘汰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详见附件 1、附件 2。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具体落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或配合)2、钢铁行业。2018 年 7 月 1 日前,4 家钢铁企业完成物料堆场、输送转运、粉料配料、焙烧炼焦、装载卸载等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2018 年底前,完

8、成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的烟气氮氧化物提标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0 毫克/立方米。待国家、省明确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后,各钢铁企业第一时间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详见附件 3。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3、水泥行业。2018 年底前,7 家水泥粉磨站完成粉尘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详见附件 4。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4、平板玻璃行业。2018 年底前,台玻(东海)玻璃有限公司完成玻璃熔窑烟气氮氧化物提标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350 毫克/立方米,详见附件 5。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5、石化、化工行业。2018 年底前,248 家重点

9、VOCs 排放企业全面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实现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实时在线监测。各企业将 LDAR 工作列入企业年度检修计划,每年开展 1-2 次,全面减少无组织废气泄漏,详见附件 6。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6、表面喷涂行业。2018 年起,集装箱制造、家具制造企业全面使用水性漆、全面实现 VOCs 稳定达标排放。2018 年底前,完成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制造行业 VOCs 综合治理,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焚烧等高效末端治理技术。2018 年底前,完成包装印刷行业综合治理,无溶剂、水性胶等环

10、境友好型复合技术替代比例高于 70%。有机溶剂的转运、储存等环节,采取密闭措施,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收集的废气采取回收、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2018 年底前,完成电子信息、纺织、木材加工等其他行业 VOCs 综合治理。电子信息行业完成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 VOCs 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完成定型机、印花废气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完成干燥、涂胶、热压过程VOCs 治理。全市 290 家重点行业 VOCs 整治任务详见附件7。(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委)7、市区异味排放企业。以大浦工业区为重点,结合信访投诉、走航监测等手段,对市区异味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各企业异味产生环节

11、,逐一进行深度治理,确保利用 1-2 年的时间,基本消除市区异味扰民问题。市区 17 家重点异味排放企业详见附件 8。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三、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一)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现状严重过剩产能行业、 “小散乱污”企业烟气排放是导致空气污染的重要成因。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控制政策要求,严把审批关,全市 2013 年以来未审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此外,我市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每年均按时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2016 年以来,我市开展“地条钢” 及违规钢铁企业专项清理,共清理“ 地条钢 ”生产企业 5 家。2017 年淘汰小型冶

12、金企业 4 家、重组化工企业 17 家、化解船舶产能 20 万载重吨。此外,我市积极推动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目前江苏德邦兴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区重污染企业均已搬迁或停产。(二)2018 年-2020 年工作措施1、强化“三线一单”管控。通过严守生态红线管控城市空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实行建设项目差异化环境管控;设置资源能源利用“天花板” ,实行资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四个世界一流”和“三个一律” ,严把项目准入关。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转型升级。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2

13、、淘汰低端低效产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坚决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快低端低效企业及产能退出,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注重企业退出过程中腾退土地、节能减排等成效,为发展新兴产业腾出资源空间。进一步加大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力度,严禁建设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市级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3、精准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 的原则,依法关停一批,整治提升一批。以“ 两高一低” 行业为重点,2018 年底,全面依法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手续不全、违法用地、

14、违法建设、违法排污、存在安全隐患的“ 小散乱污 ”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但缺少治污设施和环保手续的,要加强指导,帮助企业提升治污能力,确保达标运行。推进城市建成区化工、印染、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等污染企业改造退出,推进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的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市级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四、持续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一)机动车污染防治现状机动车尾气是我市 PM2.5 的第一大污染源,2017 年占比达到 29.9%。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我市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制度,公安部门将环保检验合格作为安全检验通过的前提之一,保证环保检测实施到位。全面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

15、检测机构的监管,对弄虚作假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依法从严处罚。全面实施机动车国排放标准准入,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或由市外转入办理转移登记时,机动车排放不符合国标准要求的,公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登记。近年来,为全面减少尾气污染,我市大力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截至 2016 年,全市共淘汰黄标车 40964 辆,黄标车已经全部淘汰完毕,2015 年以来,全市共淘汰老旧车12000 辆。此外,我市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先后制定连云港市“ 十三五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等政策措施,截至 2017 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 1130 辆新能源汽车,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 43.2%,全省第一。(

16、二)2018 年-2020 年工作措施1、开展柴油车污染专项整治。坚持倒逼与鼓励相结合,制定出台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淘汰补贴等政策措施,大力淘汰老旧车。加大柴油汽车环保达标检查力度,对尾气超标排放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日常监管,特别是强化对柴油汽车环保检测过程的抽查力度,对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检测站依法予以处罚。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加强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进入主城区的管理,优化柴油车等大型货车夜间行驶路线,减少朝阳路、海连路、海宁路、幸福路、西盐河路、南极路、新光路、黄河路、珠江路、泰山路、大港路等敏感路段大型车辆通行量。在重点进城路段设置限高杆,设立公安、城管、交通、

17、环保联合执法点,严查冒黑烟、不覆盖、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查是否属于黄标车或已淘汰车辆,涉及违法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 (市级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2、加强汽油车排气污染控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实施强制报废。按照省统一部署,实施机动车国 VI 排放标准及国 VI 汽油标准,打击非法油品经营行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到 2020 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 55%以上,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 80%以上。各县区规划布局和建设车用加气站、标准化充换电站等公共设施。 (

18、市级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3、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准入制度。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2018 年起,区域内施工的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及以上标准。到 2020年,城市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燃油达到国及以上标准,加强燃油末端供应管控。 (市级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农委、市港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4、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实施严格的船舶燃油使用要求,推进港口码头和船舶的供受电建设。2018 年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5000 mg/kg 的燃

19、油;2019年起,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5000 mg/kg 的燃油。船舶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2019 年起,港口 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市级牵头部门:市港口管理局、市交通局、连云港海事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五、持续实施扬尘污染治理(一)扬尘污染防治现状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大气十条” 、 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扬尘污染整治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整治方案,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市区在建工

20、程项目施工围挡、施工道路硬化、冲洗设施配备、车辆冲洗合格、视频监控率、裸土覆盖率等达到 100%。连云港港等地加大堆场、散货装卸扬尘管控,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市区全面实施“冲、扫、洗”多车一体化作业,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至 90%以上。(二)2018 年-2020 年工作措施1、加强施工过程扬尘污染治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 。开展 “扬尘防控智慧工地”建设,2018 年起,市区 50%以上的重点在建工地安装扬尘智能监控系统,东海、灌云、灌南、赣榆 30%以上的重点在

21、建工地安装扬尘智能监控系统。到 2020 年,全市城区扬尘智能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 100%,确保各工地无可见扬尘。 强化建筑拆迁工地扬尘管控 ,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时应设置围挡,采取持续加压喷淋等措施,避免拆迁扬尘对周边区域造成影响。(市级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国土局)2、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降尘频次,做到城市及近郊区主次道路无明显可见积尘,路面应见本色。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的裸土应当覆盖,树池、花坛、绿化带等覆土不得高于边沿。强化审批监管,加大渣土车、大型货车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带泥上路、不覆盖、抛洒滴漏等行为。(市级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

22、公安局)3、加强散货装卸及堆场污染管控。散货堆场应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防尘措施,大型煤场、物料堆放场应当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物料装卸过程应当采取密闭等降尘措施,避免作业起尘。(市级牵头部门:市港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4、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污染管控。 持续开展混凝土搅拌站行业专项整治,确保搅拌楼、筒仓等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并正常稳定运行;各物料输送环节必须全部密闭;物料堆场要全部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厂区地面要定期清洗,防止起尘;厂区进出口配置专用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2018年底前,对无正规手续的混凝土搅拌站,依法进行

23、清理。(市级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六、持续实施城市面源污染管控(一)面源污染防治现状城市面源污染治理事关市民对环境整治成效的切身感受,近年来,我市以信访扰民问题为抓手,切实加大城市面源污染管控。油气回收方面,全市 201 个加油站、2 个油库和 173 辆油罐车均安装了油气回收治理任务,任务完成率 100%。商务、交通、环保、质监等部门组织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整改,严格要求新建加油站、储油库,新增的油罐车同步安装油气回收设施。汽修行业整治方面,印发连云港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在全省率先开展汽修行业 VOCs 专项整治,2017 年累计检查 1300

24、家汽修企业,规范作业 229 家,注销 116 家,露天喷漆情况已经杜绝。餐饮油烟整治方面,由市 263 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各餐饮到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全面取缔非法临时设摊经营点。建筑涂料治理方面,印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建成区环保型建筑涂料推广计划的通知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用建筑全面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涂料。秸秆禁烧方面,坚持堵疏结合、以用促禁、全面禁烧,探索出一条具有连云港特色的秸秆综禁工作模式。切实抓好秸秆全量还田、

25、综合利用、收储体系建设等环节,全年秸秆综合利用达到 90%以上。制定夏、秋季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组织巡查组对各县区禁烧工作进行督查,近年来,我市夏秋季均实现国家、省卫星监控和省、市路面巡查“零火点”目标。(二)2018 年-2020 年工作措施1、以油码头为重点推进油气回收。2018 年起,新建的原油、汽油或石脑油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到2020 年,全面完成原油成品油码头及配套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 (市级牵头部门:市港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2、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2018 年,市区重点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标准。到 2020 年,餐饮

26、油烟异味扰民投诉显著减少。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营业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上、就餐座位数在250 座以上以及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依法取缔非法临时设摊经营点以及设置餐饮店外经营的露天直排油烟行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反弹。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规划局)3、加强汽车维修业污染控制。2018 年起,汽车维修行业使用涂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区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喷涂、流平、烘干作业必须在装有无组织废气收集系统的密闭

27、车间内进行,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当收集后处理排放。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市级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4、开展建筑涂料替代。2018 年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用建筑全面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涂料。到 2020 年,全市建筑内外墙装饰全面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涂料。 (市级牵头部门:市建设局)5、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实施全天候、全区域秸秆禁烧,将田间、田边、地头杂草、落叶焚烧纳入秸秆禁烧范畴,坚决防止因秸秆焚烧引发污染事件。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农委)6、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2018 年,在市区重点地区实施烟花

28、爆竹禁限放,到 2020 年,逐步扩大禁限放时段和范围。(市级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七、持续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一)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现状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市大气办建立大气环境质量“双周会商”制度,每天对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并在重点区域布设 302 个高空视频监控点位,对于发现的异常污染源,及时交办处理,确保各类突发污染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降至最低。环保、气象部门每天会商未来 5 日空气质量,及时根据预测结果采取应对措施,气象条件合适时,气象部门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二)2018 年-2020 年工作措施1、提升空气质量监测水平。2018 年在市政府、连云港港、大浦

29、工业园及各化工园区建设 9 套国标法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做到县区、功能板块以及重点地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在市区(包括赣榆)乡镇/ 街道建设 39 套 PM2.5 监测设备,做到市区乡镇/ 街道 PM2.5 监测全覆盖。2019 年起,在东海、灌云、灌南推进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提升工作。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2、提升走航监测水平。通过购置走航监测车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全市范围内 VOCs 及异味物质的实时监测,提升精准管控能力。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3、提升视频监控水平。2018 年,全市涉农乡镇各增加 5个秸秆视频监控探头,市区及重点工业区新设 30 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

30、基本做到全市所有污染源视频监控全覆盖。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4、提升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水平。2018 年,建成 1 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到 2020 年,建成 10 套固定式、2 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进一步提升全市机动车尾气实时监测能力。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5、提升空气质量预报水平。完善市级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空气质量预报的准确性,为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市级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八、保障措施(一) 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重点行业

31、废气收集能力提升保障机制,把有关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并加强考核问责。市各有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完善配套政策,充分履行职能,切实发挥各自作用。对未有效开展工作、导致空气质量出现恶化的地区,市委、市政府将严肃追责。(二)全面强化执法监管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的监管执法理念,坚持标准严、检查严、惩处严、督查严,继续狠抓新环保法、大气法的落地见效,铁腕打击超标排污、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既要联合惩处环境违法行为,更要形成较完整的监管体系,促进排污单位加强自律,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三)持续完善经济政策制定促进企业

32、提标改造、小散乱污企业淘汰的财税、价格、土地、金融政策。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现有环保专项资金,确保财政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支出稳定增长。继续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统筹用于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小散乱污淘汰等,进一步完善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差别(阶梯)价格政策,加大实施力度。(四)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深入开展新闻报道,跟踪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推进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推动形成全民共治的强大合力。研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公众参与办法,推进建立政府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附件:1. 火电机组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2. 10 蒸吨/

33、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3. 钢铁行业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4. 水泥行业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5. 平板玻璃行业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6. 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7.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8. 市区重点异味排放企业清单附件 1:火电机组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工作要求 投资额(万元) 完成时间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018.61 海州区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 司实施“烟气脱白”250002018.12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

34、准。 2018.32 海州区 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 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白”110002018.12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018.63 高新区 罗盖特(中国)精细 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白”15002018.124 连云区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淘汰燃煤发电机组 / 2019.12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019.125 灌云县 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灌云)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白”16002018.12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500 2018.66 赣榆区 江苏金茂源生

35、物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烟气脱白” 450 2018.12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310 2019.127 赣榆区 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 电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白” 460 2018.12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1000 2018.68 开发区 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 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白” 600 2018.12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019.129 东海县 东海龙源生物质发电 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白”2302018.12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工作要求 投资额(万元

36、) 完成时间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8360 2018.610 徐圩新 区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 公司实施“烟气脱白” 6000 2018.12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018.611 灌云县 华能灌云热电有限责 任公司实施“烟气脱白”20002018.12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3000 2018.612 赣榆区 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白” 1000 2018.12附件 2:65 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锅

37、炉规模 (蒸吨/小时) 整治措施 投资额(万元) 完成时间超低排放改造 2018.101 连云区 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75 实施“烟气脱白” 2018.12超低排放改造 2018.102 连云区 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75 实施“烟气脱白”20212018.12超低排放改造 2018.103 连云区 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130 实施“烟气脱白” 2018.12超低排放改造 2018.104 连云区 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130 实施“烟气脱白”35002018.12超低排放改造 1400 2018.105 灌南县 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 130

38、实施“烟气脱白” 1400 2018.12超低排放改造 1400 2018.106 灌南县 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 130 实施“烟气脱白” 1400 2018.12附件 3:钢铁行业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工作要求 投资额(万元) 完成时间完成物料堆场、输送转运、粉料配料、焙烧炼焦、装载卸载等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 120000 2018.6完成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的烟气氮氧化物提标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28662-201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9000 2018.121 赣榆区 江苏省镔鑫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启动钢

39、铁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 / 2018 年启动,完成时间待省统一下达完成物料堆场、输送转运、粉料配料、焙烧炼焦、装载卸载等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 20000 2018.6完成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的烟气氮氧化物提标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28662-201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0000 2018.122 灌南县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启动钢铁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 / 2018 年启动,完成时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工作要求 投资额(万元) 完成时间间待省统一下达完成物料堆场、输送转运、粉料配料、焙烧炼焦、装载卸载等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 1

40、2000 2018.6完成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的烟气氮氧化物提标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28662-201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5000 2018.123 灌南县 连云港亚新钢铁 有限公司启动钢铁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 / 2018 年启动,完成时间待省统一下达完成物料堆场、输送转运、粉料配料、焙烧炼焦、装载卸载等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 8000 2018.6完成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的烟气氮氧化物提标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28662-201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000 2018

41、.124 连云区 连云港华乐合金 有限公司启动钢铁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 / 2018 年启动,完成时间待省统一下达5 东海县 连云港闽东特钢 有限公司 完成物料堆场、输送转运、装载卸载等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 500 2018.6附件 4:水泥行业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工作要求 投资额(万元) 完成时间1 赣榆区 连云港班庄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粉尘提标改造,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80 2018.122 赣榆区 连云港市繁富水泥有限公司完成粉尘提标改造,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

42、对照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70 2018.123 赣榆区 连云港东旺水泥有限公司完成粉尘提标改造,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50 2018.124 赣榆区 连云港金大地新型建材有限公 司完成粉尘提标改造,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85 2018.125 连云区 连云港板桥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完成粉尘提标改造,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 100 2018.12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工作要求 投资额(万元) 完成时间克

43、/立方米(对照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6 东海县 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连云港 分公司完成粉尘提标改造,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10 2018.127 东海县 东海县马陵山水泥有限公司完成粉尘提标改造,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40 2018.12附件 5:平板玻璃行业废气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工作要求 投资额(万元) 完成时间1 东海县 台玻(东海)玻璃有限公司完成玻璃熔窑烟气氮氧化物提标改造,氮

44、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350 毫克/立方米(对照 GB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741 2018.12附件 6: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收集能力提升项目清单序号 县区 企业名单 工作要求 1 时间节点 工作要求 2 时间节点 投资额(万元)1 灌云县 连云港金天地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 灌云县 江苏省德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3 灌云县 连云港市金帅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

45、定达标排放 2018.6 204 灌云县 连云港长江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5 灌云县 灌云大洋制肼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6 灌云县 连云港花蝶化学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7 灌云县 江苏军盛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8 灌云县 灌云金安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

46、6 209 灌云县 连云港超帆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10 灌云县 连云港派瑞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11 灌云县 连云港三舟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12 灌云县 连云港市特别特生化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序号 县区 企业名单 工作要求 1 时间节点 工作要求 2 时间节点 投资额(万元)13 灌云县 连云港益淇莱化学有限

47、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14 灌云县 连云港欣港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15 灌云县 连云港高艺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16 灌云县 江苏宝升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17 灌云县 江苏春晓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18 灌云县 连云港吉鑫化工有限公司

48、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19 灌云县 连云港恒贸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0 灌云县 连云港映山花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1 灌云县 江苏中太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2 灌云县 连云港富禹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3 灌云县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

49、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4 灌云县 连云港恒业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5 灌云县 连云港亚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6 灌云县 连云港连连化学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7 灌云县 连云港乐斯化学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8 灌云县 连云港茂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29 灌云县 连云港圣丰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30 灌云县 连云港恒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31 灌云县 灌云瑞邦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每年 VOCs 稳定达标排放 2018.6 2032 灌云县 连云港金港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 1-2 轮泄漏检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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