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井下电、氧焊作业报审表呈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工作内容地点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安全措施1、动火时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现场气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2、工作现场清除油泥、煤尘、可燃物。3、工作完毕清扫现场,清除电、氧焊残渣、火星。4、遵守电、氧焊的有关操作规定。5、工作现场电、氧焊前后 10米范围内,必须全方位洒水。6、电、氧焊当班要携带瓦斯报警仪,悬挂在作业点前后进回风中。7、电、氧焊报告一式三份报分管矿长审批,并送安通科。8、电、氧焊场所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现场把关。9、作业前、施工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同时签字,方可作业,安全员收回报表存档,施工单位完成后报表交调度室。10、动火地点至少配备 2个灭火器,两把消防锹及水和沙子。11、氧气、乙炔瓶距离动火点不得小于 10米;氧气、乙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5米。12、其他均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三十三条执行。审批意见安通科科长:分管矿长:矿 长:现场负责人签字:瓦斯检查员签字:安全检查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