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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企业会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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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王 毅 单 规 划 主 编计 启 猛 主 审人 民 交 通 出 版 社主 编 : 王 毅 单 规 划主 审 : 计 启 猛编 委 : ( 按 姓 氏 笔 划 为 序 )万 荣 生 马 银 莲 王 毅 王 邦 彬 计 启 猛史 栋 才 李 向 凌 范 平 金 巍 单 规 划周 建 光 蔡 惠 来 杨 春 梅 魏 志 平胡 天 保 夏 胜 利 曹 静 侠内 容 提 要本 书 以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会 计 实 务 操 作 为 对 象 , 分 项 阐 述 了 汽 运 企 业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全 书 包 括 15 章 , 它 们 是 : 概 论 , 货

2、 币 资 金 , 应 收 及 预 付 款 项 , 存 货 , 投 资 及 拨 付 资 金 ,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 递 延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 负 债 , 所 有 者 权 益 , 运 输 成 本 费 用 , 营 运 收 入 , 利 润 及 分 配 , 外 币 业 务 , 会 计 报 表 , 企 业 清 算 , 单 车 承 包、 租 赁 、 产 权 转 让 经 营 会 计核 算 。本 书 联 系 实 际 紧 密 , 易 于 阅 读 理 解 , 可 作 教 材 和 自 学 读 本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Qiche Y uns hu Qiye K uaiji

3、王 毅 单 规 划 主 编 计 启 猛 主 审插 图 设 计 : 版 式 设 计 : 崔 凤 莲 责 任 校 对 : 张 捷人 民 交 通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10 0 01 3 北 京 和 平 里 东 街 1 0 号 )各 地 新 华 书 店 经 销人 民 交 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开 本 : 印 张 : 字 数 : 千1 9 9 年 月 第 1 版1 9 9 年 月 第 2 版1 9 9 年 月 第 版 第 次 印 刷 印 数 : 册 定 价 : 2 6 .0 0 元I SBN 7 -1 1 4-02 9 70 -5 F 0 0 32 4前 言在 改 革 开 放 不

4、 断 深 化 和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过 程 中 , 为 适 应 新 形 势 要 求 并 与 国 际 惯 例 接 轨 , 财 政 部 颁 发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运 输 ( 交 通 )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 从 而 规 范 了 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交 通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 也 是 交 通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核 算方 面 的 重 大 变 革 。近 期 以 来 ,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为 适 应 市 场 经 济 的 运 营 需 要 , 在 管 理 体 制 和 经 营 形 式 上 不 断 进 行 探

5、 索 和 改 革 , 这 必 然 要 求 会 计 核 算 工作 作 出 相 应 的 反 应 。 为 此 , 河 南 省 交 通 厅 财 务 处 、 河 南 省 交 通 会 计 学 会 在 省 内 组 织 高 级 会 计 师 , 以 及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总 会 计 师 和 财会 部 门 的 负 责 同 志 , 编 写 了 这 本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 以 适 应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改 革 要 求 。该 书 依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运 输 ( 交 通 )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和 有 关 的 成 本 费 用 管 理 制 度 , 力 求 在 会 计 实

6、务 操 作 上 紧 密 联 系 汽 车 运输 实 际 , 便 于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专 业 会 计 人 员 阅 读 。 参 加 本 书 编 写 的 人 员 是 : 第 一 章 胡 天 保 、 胡 红 哲 , 第 二 、 十 一 章 单 规 划 , 第 三 章 杨 春 梅 , 第 四 章 范 平 , 第 五 章 蔡 惠 来 , 第 六 章 金 巍 , 第 七 章 夏 胜 利 , 第 八 章 王 邦 彬 , 第 九 章 周 建 光 , 第 十 章 李 向 凌 、 王 新 才 , 第 十 二 章 马 银 莲 , 第 十 三 章 万 荣 生 , 第 十 四 章 魏 志 平 , 第 十 五 章 史

7、 栋 才 。 全 书 由 王 毅 、 单 规 划 主 编 , 计 启 猛 总 纂 。 在 成 书 过 程 中 曹 静 侠 、 殷 常 旺 、 乔 仙 枝 等 同 志 对 部 分 章 节 参 与 了 修 改 编 写 。本 书 可 作 为 汽 车 运 输 会 计 专 业 教 材 , 也 可 作 为 从 事 本 专 业 会计 人 员 的 自 修 读 本 。 由 于 作 者 水 平 所 限 , 难 免 有 错 误 之 处 , 敬 请 读 者 批 评 指 正 。编 者 1998 年 3 月 15 日1目 录第 一 章 概 论 1第 一 节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的 概 念 1第 二 节 汽 车

8、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核 算 的 前 提 和 要 素 5第 三 节 会 计 核 算 的 一 般 原 则 12第 四 节 会 计 核 算 的 形 式 及 方 法 17第 五 节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的 作 用 和 内 容 20第 六 节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科 目 23第 二 章 货 币 资 金 28第 一 节 货 币 资 金 的 概 念 28第 二 节 货 币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核 算 任 务 29第 三 节 现 金 的 核 算 30第 四 节 银 行 存 款 的 核 算 34第 五 节 外 币 存 款 的 核 算 40第 六 节 银 行 结 算 方 式 43

9、第 七 节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的 核 算 47第 三 章 应 收 及 预 付 款 项 52第 一 节 应 收 及 预 付 款 项 概 述 52第 二 节 应 收 账 款 的 核 算 53第 三 节 坏 账 损 失 的 核 算 58第 四 节 应 收 票 据 的 核 算 64第 五 节 预 收 账 款 的 核 算 71第 六 节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核 算 73第 四 章 存 货 76第 一 节 存 货 核 算 概 述 761第 二 节 材 料 的 核 算 85第 三 节 燃 料 的 核 算 118第 四 节 轮 胎 的 核 算 125第 五 节 低 值 易 耗 品 的 核 算 138

10、第 六 节 委 托 加 工 材 料 的 核 算 144第 七 节 存 货 的 清 查 及 损 溢 的 核 算 148第 五 章 投 资 及 拨 付 资 金 156第 一 节 投 资 的 概 述 156第 二 节 短 期 投 资 159第 三 节 长 期 投 资 166第 四 节 拨 付 所 属 资 金 181第 六 章 固 定 资 产 184第 一 节 固 定 资 产 的 概 念 及 标 准 184第 二 节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及 计 价 185第 三 节 固 定 资 产 的 总 分 类 核 算 192第 四 节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的 核 算 192第 五 节 融 资 租 入

11、固 定 资 产 的 核 算 194第 六 节 固 定 资 产 修 理 的 核 算 197第 七 节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的 核 算 199第 八 节 固 定 资 产 减 少 的 核 算 206第 九 节 固 定 资 产 清 查 的 核 算 209第 七 章 无 形 资 产 、 递 延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211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 211第 二 节 递 延 资 产 221第 三 节 其 他 资 产 226第 八 章 负 债 230第 一 节 负 债 的 概 述 230第 二 节 流 动 负 债 的 概 述 232第 三 节 流 动 负 债 的 核 算 235第 四 节 长 期

12、 负 债 的 概 述 2562第 五 节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257第 六 节 长 期 负 债 的 核 算 258第 九 章 所 有 者 权 益 272第 一 节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概 述 272第 二 节 投 入 资 本 的 核 算 278第 三 节 资 本 公 积 的 核 算 285第 四 节 留 存 收 益 的 核 算 288第 十 章 运 输 成 本 费 用 294第 一 节 运 输 成 本 核 算 的 概 述 294第 二 节 运 输 成 本 计 算 对 象 和 计 算 单 位 297第 三 节 运 输 成 本 的 内 容 298第 四 节 运 输 成 本 的 核 算

13、301第 五 节 管 理 费 用 和 财 务 费 用 的 核 算 318第 十 一 章 营 运 收 入 、 利 润 及 分 配 324第 一 节 营 运 收 入 概 述 及 核 算 324第 二 节 投 资 收 益 的 核 算 334第 三 节 营 业 外 收 支 的 核 算 338第 四 节 利 润 及 其 分 配 的 核 算 342第 十 二 章 外 币 业 务 352第 一 节 外 币 业 务 的 记 账 原 则 352第 二 节 汇 兑 损 益 的 核 算 355第 三 节 调 剂 外 汇 的 核 算 390第 十 三 章 会 计 报 表 392第 一 节 会 计 报 表 概 述 39

14、2第 二 节 账 簿 与 报 表 的 关 系 396第 三 节 强 制 会 计 报 表 的 基 础 性 假 定 397第 四 节 会 计 报 表 的 内 容 及 分 类 398第 五 节 资 产 负 债 表 402第 六 节 损 益 表 420第 七 节 利 润 分 配 表 4283第 八 节 财 务 状 况 变 动 表 431第 九 节 主 营 业 务 收 支 明 细 表 474第 十 节 汽 车 运 输 成 本 表 475第 十 一 节 会 计 报 表 分 析 478第 十 四 章 企 业 清 算 507第 一 节 企 业 清 算 的 发 生 及 程 序 507第 二 节 企 业 清 算

15、的 一 般 原 则 和 会 计 核 算 原 理 509第 三 节 财 产 作 价 的 方 法 510第 四 节 清 算 损 益 的 核 算 511第 十 五 章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内 部 单 车 承 包 、 租 赁 、 产 权 转 让 经 营 会 计 核 算 515第 一 节 内 部 单 车 承 包 、 租 赁 、 产 权 转 让 经 营 的 主 要 形式 和 内 容 515第 二 节 内 部 单 车 承 包 、 租 赁 、 产 权 转 让 经 营 应 遵 循 的原 则 517第 三 节 内 部 单 车 承 包 、 租 赁 、 产 权 转 让 经 营 的 会 计 核算 5184第 一 章

16、 概 论会 计 是 以 货 币 为 计 量 单 位 , 运 用 价 值 形 式 , 采 用 一 系 列 专 门 方 法 , 对 企 业 的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及 时 、 完 整 、 系 统 、 连 续 的 反 映 、 监 督 和 控 制 的 管 理 活 动 。 党 的 十 四 届 三 中 全 会 决 定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目 标 , 继 而 在 党 的 十 五 大 又 明 确 提 出 建 立 产 权 清 晰 , 权 责 明 确 , 政 企 分 开 、 管 理 科 学 为 基 本 特 征 的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 随 着 市 场 的 激 烈 竞 争 和 现

17、代 企 业 制 度 的 建 立 , 会 计 工 作 在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的 作用 , 显 得 越 来 越 重 要 。 会 计 从 对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的 结 果 进 行 记 录 、 计 量 、 报 告 , 发 展 到 对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控 制 和 监 督 , 作 出 预 测 , 参 与 决 策 , 为 企 业 内 部 强 化 管 理 ,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服 务 。第 一 节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的 概 念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是 根 据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生 产 的 特 点 , 运 用 会计 的 专 门 方

18、法 , 反 映 、 监 督 和 控 制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一 、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分 类 及 经 营 管 理 组 织目 前 运 输 业 有 铁 路 运 输 、 内 河 和 海 洋 运 输 、 航 空 运 输 、 管 道 运 输 及 公 路 运 输 等 五 种 主 要 运 输 方 式 。 公 路 运 输 是 以 汽 车 为 主 要 运 输 工 具 的 运 输 方 式 。运 输 市 场 开 放 以 来 ,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规 模 各 异 , 经 营 方 式 多 种 多 样 。 从 经 济 性 质 来 分 , 有 国 有 经 济 、 集 体 经 济 、

19、 股 份 制 经 济 、 中 外 合 资 经 济 和 个 体 客 货 汽 车 运 输 专 业 户 。 从 经 营 业 务 来 分 , 有 专 营 旅 客 运 输 , 有 专 营 货 物 运 输 , 也 有 客 货 兼 营 运 输 。 从 营 运 区 域 来 分 , 有 城 市 汽 车 运 输 , 主 要 从 事 城 市 区 及 郊 区 的 运 输 业 务 , 如 城 市 公 共 汽1车 、 出 租 汽 车 ; 有 公 路 汽 车 运 输 , 主 要 从 事 市 区 以 外 的 公 路 长 途 运 输 。 伴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 这 种 划 分 只 是 相 对 的 ,

20、 对 两 类 企 业 的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区 域 并 无 严 格 规 定 。 为 了 提 高 企 业 的 经 济 效 益 , 城 市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也 从 事 长 途 运 输 业 务 , 公 路 运 输 企 业 也 承 揽 市内 的 运 输 业 务 。改 革 开 放 之 前 , 公 路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多 是 按 省 ( 自 治 区 ) 、 地 区 ( 市 ) 、 县 设 置 的 。 有 些 省 设 省 汽 车 运 输 总 公 司 , 对 地 区 ( 市 ) 、 县 运 输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一 定 程 度 的 行 政 管 理 。 随 着 经 济 体 制 改

21、 革 的 不 断 深 入 , 大 部 分 的 省 ( 自 治 区 ) 汽 车 运 输 公 司 已 经 撤 销 , 设 置 了 单 纯 行 使 行 政 管 理 职 能 的 “公 路 运 输 管 理 局 ”。 各 地 区 ( 市 ) 、 县 汽 车 运 输 公 司 成 为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经 济 组 织 。 在 企 业 内 部 , 一 般 按 照 经 营 业 务 范 围 和 车 辆 数 额 设 若 干 运 输 分 公 司 、 汽 车 站 , 修 理 厂 或 修 理 车 间 等 内 部 相 对 独 立 的 核 算 单 位 。近 几 年 来 , 为 了 适 应 汽 车 运 输 市 场 竞

22、争 日 趋 激 烈 的 形 势 , 许 多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根 据 单 车 具 有 经 营 上 的 独 立 性 , 生 产 过 程 的 流 动 分散 性 , 劳 动 成 果 结 算 的 直 接 性 等 特 点 , 实 行 了 不 同 形 式 的 单 车 承 包 或 租 赁 承 包 经 营 责 任 制 。 同 时 , 许 多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还 拓 宽 经 营 范围 , 开 展 跨 行 业 经 营 。 如 经 营 汽 车 配 件 、 汽 车 修 理 、 旅 店 、 饭 馆 、 商 场 等 业 务 。 总 之 ,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在 经 营 范 围 、 经 营 形 式 上

23、都 发 生 了 重 大 的 变 化 。二 、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特 点马 克 思 说 “旅 客 和 货 物 是 和 运 输 工 具 一 起 进 行 的 , 而 运 输 工 具 的 进 行 , 它 的 场 所 变 动 , 也 就 是 它 所 进 行 的 生 产 过 程 。 ”( 马 克 思资 本 论 第 2 卷 第 66 页 ) 。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是 从 事 旅 客 和 货 物 空 间 位 移 的 生 产 部 门 。 它 是 为 满 足 社 会 需 要 并 获 得 盈 利 , 进 行 自 主 经营 , 独 立 核 算 ,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基 本 经 济 组 织 ,

24、 它 与 农 业 、 工 业 、 采 掘 业 相 比 , 又 是 具 有 明 显 特 殊 性 的 物 质 生 产 部 门 。1.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不 是 生 产 新 的 实 物 形 态 产 品 的 生 产 部 门 , 它 的 生 产 过 程 就 是 运 输 过 程 。2不 论 客 运 还 是 货 运 , 其 运 输 结 果 都 是 时 间 和 空 间 的 位 移 , 其 生 产 过 程 并 不 改 变 运 输 对 象 的 实 物 形 态 。 而 一 般 的 农 业 、 工 业 等 生 产 部 门 在 生 产 过 程 结 束 后 , 都 创 造 出 与 生 产 过 程 相 脱 离 而 独

25、 立 存 在的 产 品 。 这 些 产 品 , 在 物 质 属 性 或 化 学 属 性 方 面 , 已 不 同 于 原 来 的 劳 动 对 象 , 而 具 有 了 新 的 使 用 价 值 或 增 加 了 使 用 价 值 。2.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产 品 的 生 产 过 程 和 消 费 过 程 同 时 进 行 , 它 只 能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被 消 费 。因 此 ,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消 费 是 合 二 为 一 的 , 在 空 间 和 时 间 上 是 结 合 在 一 起 的 。 如 果 是 个 人 消 费 , 那 么 它 的 价 值 和 消 费 一 起

26、 消 失 ; 如 果 是 生 产 消 费 , 则 它 本 身 就 处 于 商 品 的 一 个 生 产 阶 段 , 那 么 它 的 价 值 作 为 追 加 的 价 值 , 转 移 到 商 品 本 身 中 去 。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 被 运 输 货 物 的 使 用 价 值 是 通 过 运 输 而 实 现 的 。 而 农 业 、 工 业 等 部 门 所 生 产 的 产 品 , 在 离 开 生 产 过 程 以 后 , 要 通 过 销 售 、 调 拨 等 方 式 满 足 人 们 生 产 或 生 活 上 的 需 要 , 或 者 储 存 起 来 留 待 以 后 消费 。3. 劳 动 对 象 空 间

27、的 转 移 是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效 用 , 也 是 汽 车 运输 企 业 的 产 品 。由 于 运 输 企 业 的 产 品 不 能 调 拨 和 储 存 , 必 须 根 据 社 会 的 需 要 , 合 理 布 局 生 产 力 , 科 学 地 组 织 运 输 生 产 , 并 使 运 输 生 产 能 力 有 一 定 的 后 备 。4.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物 资 消 耗 , 基 本 是 使 用 劳 动 工 具 及 其 所 需 物料 的 消 耗 , 而 不 是 运 输 对 象 的 消 耗 。因 此 它 的 资 金 运 动 及 成 本 构 成 不 同 于 其 他 生 产 部 门 。5.

28、汽 车 运 输 具 有 机 动 、 灵 活 、 流 动 、 分 散 、 点 多 、 面 宽 、 适 应 性 强 等 特 点 。既 便 于 大 量 集 中 , 又 易 于 迅 速 分 散 ; 对 道 路 条 件 要 求 不 高 , 能 深 入 广 大 地 区 , 适 应 多 方 面 多 种 运 输 需 要 , 可 以 做 到 “取 货 ( 接 客 ) 上 门 、 送 货 ( 送 客 ) 到 家 ”, 不 需 要 中 途 换 装 , 能 够 为 铁 路 、 水 运 、 航 空 等 运 输 方 式 集 散 客 货 , 还 是 抢 险 、 救 灾 及 战 时 最 有 效 的 运 输 方 式 。 但 汽

29、 车 运 输 同 公 路 运 输 以 外 的 其 他 运 输 方 式 相 比 较 , 相 对 地 安 全3性 较 低 , 单 位 载 重 量 较 小 , 燃 料 消 耗 量 较 大 , 运 输 成 本 较 高 , 运 行 持 续 性 较 短 , 客 运 的 舒 适 性 较 差 , 对 环 境 保 护 影 响 较 大 。三 、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的 特 点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的 特 点 是 由 其 生 产 特 点 所 决 定 的 。 从 会 计 核 算 方 面 与 工 业 等 生 产 部 门 相 比 有 以 下 几 个 特 点 :1. 流 动 资 金 的 占 用 有 别

30、 于 工 业 生 产 部 门 。( 1) 由 于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生 产 与 消 费 同 时 发 生 , 同 时 结 束 , 它 不 生 产 有 形 的 物 质 产 品 , 因 而 在 流 动 资 金 的 周 转 中 没 有 工 业 的 在产 品 , 产 成 品 资 金 。( 2)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存 货 , 主 要 是 为 维 护 修 理 车 辆 而 储 备 的 材 料 , 配 件 和 保 证 车 辆 运 行 消 耗 所 储 备 的 燃 料 、 轮 胎 、 低 值 易 耗 品 , 其中 轮 胎 的 核 算 方 法 独 特 。( 3)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除 了 存

31、 货 占 用 资 金 外 , 就 是 结 算 资 金 中 货 物 运 输 业 务 的 应 收 账 款 发 生 额 较 多 , 回 收 期 较 长 , 坏 账 风 险 较 大 。 因 此 , 在 流 动 资 金 管 理 方 面 的 重 点 , 是 要 加 强 应 收 账 款 的 催 收 和 管 理 。2.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 主 要 是 运 输 车 辆 , 其 次 是 装 卸机 械 、 维 修 机 器 设 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等 。汽 车 运 输 生 产 流 动 分 散 , 固 定 资 产 种 类 多 , 耗 量 大 , 因 此 对 固定 资 产 必 须

32、实 行 归 口 , 分 级 管 理 和 核 算 , 应 特 别 重 视 并 落 实 驾 驶 员 的 责 任 , 明 确 各 级 管 理 的 责 任 和 权 限 。3.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基 本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成 果 , 表 现 为 旅 客 和货 物 等 运 输 对 象 的 “位 移 ”。通 常 称 为 运 输 量 或 运 输 工 作 量 , 以 运 量 ( 人 、 吨 ) 和 周 转 量 ( 人 公 里 , 吨 公 里 ) 计 量 , 并 以 运 送 的 旅 客 人 数 或 货 物 吨 数 及 其 运 输 距离 的 复 合 单 位 人 公 里 或 吨 公 里 , 作 为

33、 运 输 收 入 和 成 本 的 计 算单 位 。4.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的 成 本 与 工 业 、 农 业 等 物 质 生 产 部 门 比 较 ,除 了 受 产 量 高 低 影 响 的 共 同 点 外 , 还 有 自 己 的 特 点 , 就 是 受 着 载 运4系 数 的 影 响 。载 运 系 数 是 指 主 挂 车 换 算 周 转 量 与 总 行 程 的 比 值 ; 是 里 程 利用 率 、 载 运 平 均 吨 ( 客 ) 位 、 吨 ( 客 ) 位 利 用 率 及 拖 运 率 等 指 标 的 综 合 反 映 。 载 运 系 数 计 算 式 为 :载 运 系 数 = 里 程 利 用

34、率 平 均 吨 ( 客 ) 位 吨 ( 客 ) 位 利 用 率 11- 拖 运 率或 : 载 运 系 数 = 主 挂 车 换 算 周 转 量 总 行 程5. 为 了 满 足 客 货 流 的 需 要 ,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必 须 经 营 省 际 、 市 际 等 跨 区 域 运 输 , 从 而 产 生 出 许 多 公 平 合 理 的 跨 区 运 输 运 费 结 算方 法 。第 二 节 汽 车 运 输 企 业 会 计 核 算 的 前 提 和 要 素 会 计 核 算 是 以 货 币 为 主 要 计 量 单 位 , 运 用 专 门 方 法 , 通 过 确 认 、 计 量 、 记 录 、 分 类 、

35、 整 理 或 汇 总 , 完 整 连 续 、 系 统 地 反 映 会 计 对 象 , 提 供 有 助 于 管 理 和 决 策 的 会 计 核 算 指 标 体 系 的 过 程 。 会 计 核 算 由 记 账 、 算 账 、 报 账 三 个 部 分 组 成 。会 计 假 设 是 指 会 计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的 适 用 范 围 和 理 论 基 础 , 是 组 织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应 当 具 备 的 前 提 条 件 , 是 企 业 设 计 和 选 择 会 计方 法 的 重 要 依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中 , 概 括 出 会 计 核 算 的 前 提 包 括 :

36、 会 计 主 体 、 持 续 经 营 、 会 计 期 间 、 会 计 计 量 等 四 项 。 这 些 前 提 并 非 无 中 生 有 、 主 观 臆 测 , 而 是 从 会 计 实 践 中 抽 象 出 来 的 高 度 总 结 , 其 目 的 是 为 了 规 范 会 计 行 为 , 使 会 计 人 员 更 好 地 参 与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 保 证 会 计 核 算 资 料 的 有 用 性 、 合 理 性 和 可 靠 性 , 为 会 计 信 息 的 使 用 者 更 有 效 地 提 供 会 计 信 息 。( 一 ) 会 计 主 体会 计 主 体 亦 称 会 计 个 体 或 会 计 实 体 ,

37、 是 指 会 计 为 之 服 务 的 特定 单 位 , 会 计 所 反 映 的 是 一 个 特 定 主 体 的 经 济 活 动 。 它 在 经 济 上 是5独 立 的 , 而 不 是 所 有 者 ( 业 主 ) 的 经 济 活 动 , 也 不 是 别 的 会 计 主 体 的 经 济 活 动 。 作 为 一 个 经 济 独 立 整 体 的 会 计 主 体 , 不 仅 要 分 清 与 其 它 会 计 主 体 的 经 济 往 来 关 系 , 而 且 必 须 将 整 个 企 业 的 经 济 活 动 与 所有 者 ( 业 主 ) 、 职 工 个 人 的 经 济 活 动 划 分 清 楚 。 在 处 理 会

38、 计 经 济 业 务 时 , 应 从 本 企 业 整 体 出 发 , 从 自 身 会 计 主 体 的 角 度 确 认 收 入 和 费 用 , 正 确 计 算 经 营 损 益 , 正 确 确 定 资 产 及 外 部 债 务 , 提 供 必 要 的 会计 信 息 。这 里 必 须 指 出 , 会 计 主 体 和 法 律 主 体 是 两 个 不 同 的 概 念 。 会 计 主 体 不 一 定 是 法 律 主 体 ; 在 法 律 上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企 业 , 必 然 是 一 个 会 计 主 体 。 企 业 集 团 通 常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企

39、 业 组 成 , 企 业 集 团 不 是 一 个 法 律 主 体 , 但 在 合 并 报 表 时 , 企 业 集团 都 是 一 个 会 计 主 体 。 因 此 , 会 计 主 体 可 以 是 一 个 特 定 的 企 业 ( 如 国 有 企 业 , 集 体 企 业 , 股 份 公 司 , 独 资 企 业 等 ) , 也 可 以 是 一 个 企 业的 特 定 组 成 部 分 ( 如 分 公 司 , 分 厂 , 车 间 、 部 门 等 ) , 也 可 以 是 企 业 通 过 控 股 关 系 建 立 起 的 企 业 集 团 , 也 可 以 是 一 个 有 经 济 业 务 的 特 定的 非 盈 利 性

40、组 织 。会 计 主 体 假 设 的 重 要 之 处 在 于 它 奠 定 了 权 益 范 围 。 树 立 会 计 主 体 的 观 念 , 增 强 自 主 经 营 、 自 负 盈 亏 的 意 识 ,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才 有 生 机 和 活 力 , 企 业 才 能 自 我 积 累 , 自 我 改 造 , 自 我 发 展 。 由 于 企 业 规 模 和 组 织 形 式 的 不 同 , 不 仅 一 个 会 计 主 体 可 产 生 几 个 会 计 主 体 , 几 个 会 计 主 体 也 可 合 并 为 一 个 会 计 主 体 。 亦 即 会 计 主 体 可 以 是 独 立 法 人 , 也 可

41、 以 是 非 法 人 ; 可 以 是 一 个 企 业 , 也 可 以 是 企 业 内 部 相对 独 立 的 核 算 单 位 。会 计 主 体 按 照 不 同 的 标 准 进 行 划 分 :一 是 按 经 济 成 份 可 以 划 分 为 : 国 有 经 济 企 业 会 计 主 体 , 集 体 经 济 企 业 会 计 主 体 , 股 份 经 济 企 业 会 计 主 体 , 中 外 合 资 经 济 会 计 主 体 , 独 资 经 济 企 业 会 计 主 体 , 合 伙 经 济 企 业 会 计 主 体 , 私 营 企 业 会计 主 体 等 。二 是 按 经 济 活 动 性 质 可 以 划 分 为 :

42、企 业 会 计 主 体 , 事 业 性 会 计 主 体 , 行 政 机 关 会 计 主 体 等 。6( 二 ) 持 续 经 营企 业 是 指 从 事 生 产 、 流 通 或 服 务 等 经 济 活 动 , 为 满 足 社 会 需 要 并 获 得 盈 利 , 进 行 自 主 经 营 , 独 立 核 算 ,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基 本 经 济组 织 。 因 此 , 除 少 数 企 业 在 一 定 情 况 下 , 进 行 清 算 , 解 散 破 产 外 , 大 多 数 企 业 是 长 期 持 续 经 营 的 。 持 续 经 营 就 是 假 定 会 计 主 体 的 经 济 活 动 , 在 可

43、预 见 的 未 来 时 期 将 继 续 经 营 下 去 。 这 一 假 定 是 制 定 会 计 原 则 , 设 计 会 计 核 算 程 序 , 选 择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的 基 本 前 提 条 件 。 因 此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中 规 定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以 企 业 持 续 、 正 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为 前 提 ”。在 持 续 经 营 的 基 础 上 , 企 业 可 以 按 经 营 的 需 要 , 使 用 现 有 资 产 , 核 算 生 产 经 营 成 本 、 费 用 ; 可 以 按 原 先 承 诺 的 条 件 去 清 偿 债 务 等 会 计 问 题 。

44、例 如 : 企 业 对 经 营 中 使 用 的 车 辆 、 房 屋 、 机 械 的 价 值 , 在 会 计 核 算 上 按 计 提 折 旧 的 形 式 , 摊 入 各 使 用 期 的 成 本 , 就 是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前 提 。持 续 经 营 假 定 并 不 意 味 着 企 业 永 远 存 在 下 去 。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 在 激 烈 的 竞 争 中 , 有 的 企 业 可 能 由 于 经 营 管 理 不 善 或 其 它 特 殊 原 因 而 变 为 业 不 抵 债 , 无 能 力 再 继 续 经 营 下 去 时 , 不 得 不 宣 告 破 产 清 算 , 那 么

45、 持 续 经 营 这 一 假 定 事 实 上 已 不 成 立 ,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规 定 的 会 计 方 法 和 程 序 也 自 然 不 再 适 用 。 那 就 必 须 采 用 其 它 合 乎 情 理 的 标 准 、 方 法 和 程 序 来 反 映 企 业 清 算 时 的 真 实 财 务 状 况 。 如 企 业 的 资 产 按 清 算 时 的 实 际 可 变 现 价 值 计 算 , 而 不 是 采 用 历 史成 本 原 则 。 负 债 只 能 是 按 企 业 清 算 时 的 实 际 偿 债 能 力 和 法 定 偿 债 顺 序 来 清 偿 , 而 不 是 按 原 来 的 承 诺

46、来 偿 还 。以 持 续 经 营 假 定 的 作 用 在 于 按 照 这 一 假 定 , 企 业 所 采 用 的 会计 方 法 、 会 计 程 序 可 以 保 持 稳 定 。 为 资 产 的 计 量 和 收 益 的 确 认 奠 定 了 基 础 , 从 而 使 企 业 能 够 正 常 地 反 映 经 营 成 果 及 财 务 状 况 , 为 有 关 方 面 提 供 进 行 决 策 的 有 用 会 计 信 息 。1. 由 于 假 定 企 业 是 持 续 不 断 地 经 营 下 去 的 , 因 此 企 业 的 资 产价 值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算 , 而 不 是 采 取 现 行 价 格 。2. 持

47、 续 经 营 的 前 提 , 体 现 了 资 本 保 全 的 原 则 , 有 利 于 保 障 所7有 者 权 益 。 同 时 , 在 会 计 核 算 中 , 要 划 清 资 本 性 支 出 和 收 益 性 支 出 的 界 限 。 凡 属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的 支 出 属 资 本 性 支 出 , 这 部 分 支 出 不 能 计 入 成 本 费 用 ; 凡 支 出 的 与 本 年 度 效 益 相 关 的 , 属 收 益 性 支 出 , 应 计 入 成 本 费 用 。( 三 ) 会 计 期 间会 计 期 间 是 指 会 计 核 算 、 总 结 会 计 经

48、 济 活 动 和 财 务 收 支 执 行 情 况 , 所 确 定 的 起 讫 日 期 。 人 为 地 把 企 业 持 续 不 断 的 经 济 活 动 或 财 务 收 支 活 动 的 时 间 划 分 为 若 干 个 相 等 时 期 , 作 为 会 计 期 间 , 目 的 在 于 使 会 计 能 够 定 期 进 行 总 结 , 计 算 确 定 盈 亏 或 预 算 执 行 结 果 , 及 时 向 有 关 方 面 提 供 财 务 信 息 , 作 为 决 策 的 参 考 。 为 此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划 分 会 计 期 间 , 分 期 结 算 账 目 和 编 制

49、会 计 报 表 ”。通 常 会 计 期 间 按 年 度 、 季 度 和 月 份 而 定 。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 年 度 、 季 度 和 月 份 的 起 讫 日 期 采 用 公 历 日 期 。( 四 ) 货 币 计 量货 币 计 量 是 指 会 计 提 供 的 信 息 主 要 是 以 货 币 ( 即 记 账 本 位 币 ) 为 计 量 尺 度 。 在 商 品 经 济 条 件 下 , 货 币 是 商 品 的 一 般 等 价 物 , 是 衡 量 一 般 商 品 价 值 的 共 同 尺 度 , 是 交 换 的 媒 介 物 , 价 值 的 贮 藏 物 ; 是 总 结 反 映 企 业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的 最 好 手 段 。 因 此 , 会 计 核 算 就 必 须 以 货 币 作 为 计 量 单 位 , 以 货 币 形 式 记 录 , 反 映 企 业 的 一 切 经 济 业 务 , 这 就 决 定 了 会 计 提 供 的 信 息 只 限 于 能 够 用 货 币 计 量 的 企 业经 济 活 动 。 企 业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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