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不动产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经甲乙双方商妥,就下列不动产买卖事项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甲方将座落在 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房屋建筑面积(大写) 平方米,附着物 ;土地使用面积(大写)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不动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不动产。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不动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付款方式: 。三、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二 年 月 日将上述不动产正式交付给乙方。四、甲方保证上述不动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五、违约责任:乙方
2、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不动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不动产价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宁市房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上述不动产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所需缴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或双方另行约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份。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经 办 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地 址: 地 址: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