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建房施工合同书甲方:赵军 身份证号码:42050019*13714乙方:王荣 身份证号码:42050419*15715农行账号:622848 077*9176甲方在点军区联棚乡长岭村一组建设房屋一栋两层带隔热,建筑总面积为 300 平米。乙方具有农村建房资质和团队,该房屋建设有乙方承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数上,协商签订合同共同遵守。一:承包方式1、 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乙方负责采购水泥砖、河沙、碎石、水泥、楼梯和楼板水泥制品、钢材、铁钉、扎丝等建筑材料。2、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工具及生活用具和施工保障,包括搅拌机,震动机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二、城建项目房屋工程
2、的建筑包括墙体、大梁、装模部分混领土及地面,前沿外墙贴砖,后侧面墙面抹水泥砂浆,顶层檐墙高度 0.8 米按每平方单价的 65%计算,乙方以毛坯房完工。三、承包价格1、以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 520 元,基础正负零 80 厘米以外的部分由甲方负责。(注:如果甲方要求增加门庭,甲方就以 18 万元毛坯房包干给乙方承建。 )四、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工具、人员到位进场时,甲方给乙方预付 5万元,完成第一层砖砌楼层后支付 5 万元,完成第 2 层预付 5 万元。工程全部完工,付清尾款。五、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当地农村建房标准和施工要求施工。工期施工为 6个月,雨天顺延。六、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到位和三通一平,室内水电安装由甲方承担,乙方须按甲方设计要求施工。如一方违约按总价的 10%支付给对方。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2017 年 11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