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剪辑师聘用合同甲方: 摄制组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签定如下条款:一、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甲方所拍摄 集电视连续剧 (以下简称该剧)中担任剪辑工作。二、 双方商定乙方工作日期间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即 年 月 日至该剧视频部分制作完成。三、 乙方负责承担本片的视频制作部分(含粗简、精剪、调色、对白字幕、脱机批采、片头片尾片花等)甲方支付乙方酬金人民币 元整。 (以 集为标准,每超出壹集加付给乙方人民币 整)甲方支付跟机员费用每天人民币 元整,按实际使用天数支付。四、 付款方式:分四次付清,乙方正式进组五日内支付 ,即人
2、民币 元整;停后五日内支付 ,即人民币 元整。视频部分制作完成五日内支付 ,即人民币 元整;得发行许可证后二日内支付 ,即人民币 元整。五、 聘用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作出调整工种或辞聘的决定,辞聘前的劳务酬金由甲方按实际情况决定。六、 按实际情况,尽可能安排好乙方的工作和生活。七、 乙方义务:1、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生产工作的安排。2、 聘用期间不得中途辞聘,不得同时受聘于第三方,如无故怠工、辞聘,作放充报酬认定,并赔偿甲方损失。八、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完成后自行失效。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