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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渝建发〔2016〕52号 (1).doc

  • 上传人:weiwoduzun
  • 文档编号:2886962
  • 上传时间: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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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渝建发〔2016〕52号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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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标准 化 考 评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渝 建 发 2016 52 号各 区 县 ( 自 治 县 ) 城 乡 建 委 , 两 江 新 区 、 经 开 区 、 高 新 区 、 万 盛 经 开 区 、双 桥 经 开 区 建 设 局 , 有 关 单 位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市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 落 实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任 , 规 范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工 作 , 根 据 住 建 部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生 产标 准 化 考

    2、评 暂 行 办 法 ( 建 质 2014 111 号 ) 要 求 ,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 市城 乡 建 委 制 定 了 重 庆 市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考 评 实 施 细 则 。 现 印 发给 你 们 ,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附 件 : 重 庆 市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考 评 实 施 细 则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2016 年 10 月 18 日2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水

    3、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质2014111 号)等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和管理。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四条 建筑

    4、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3第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市城乡建委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安全总站负责实施;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本行政区域内监管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给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市安全总

    5、站及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为“考评主体” 。第六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二章 建筑施工项目考评第七条 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考评主体在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应当同步指导、检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

    6、专业承包单位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九条 建筑施工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4过程中,自评机构应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自评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评,检查、评定中应同步填写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附录B)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附件 1,此表由施工单位存档备查) ,形成工程项目本月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并在自评结束后 5 日内将自评结果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当自评机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

    7、查标准 (JGJ59)标准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月检查,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第十条 建筑施工项目完工后,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应根据每月按 JGJ59 标准检查形成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评价表 (附件 1) ,计算每月自评分数的算术平均值(项目月评价合计得分项目检查次数) ,并填写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评价汇总表 (附件 2 中表 2-3)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表 (附件 2 中表 2-4) ,形成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等级。项目自评结果分为三个等级:综合得分 80 分及以上的为优良,80 分以下至

    8、 70 分及以上的为合格, 7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第十一条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建筑施工企业报送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自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不符合项目标准化评定要求的相关行为及时进行整改。5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在建筑施工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应当向考评主体提交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项目自评材料主要包括:1.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 (附件2)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建筑施工项目工程概况表 (表

    9、2-1)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奖惩情况表 (表 2-2) 、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评价汇总表 (表 2-3) 、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表 (表 2-4) ;2. 其他与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关的材料。以上材料应整理汇总成册。第十三条 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上述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对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情况,以及项目施工期间受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的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考评,于10 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

    10、书 (附件 3)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 、 “合格” 、 “不合格” 。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附件 3)中说明理由及项目考评不合格的具体责任单位。考评结果为合格或优良的项目,所有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均为同一考评结果。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等级为合格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考评主体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其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6(一)该项目在施工期间受到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城乡建委和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通报表扬的;(二)该项目作为市、区(县)现场会观摩项目的;(三)该项目评为部级、市级文明工地的。

    11、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一)项目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二)项目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三)项目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次及以上停工整改或罚款的;(四)项目施工安全诚信评价累计有 2 个周期评价结果低于70 分的;(五)发生野蛮施工破坏城市管线导致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施工扬尘污染、噪声超标等环境问题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六)项目未按规定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工作,出勤率分别达不到施工日 80%和 90%的,或抽查其余从业人员刷卡进出工

    12、地未达到年度工作要求的;(七)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无正当理由,有一次及以上不予落实整改的。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优良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区域内本年度竣工项目数量的 10%。第三章 建筑施工企业考评7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评工作,并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要求填写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

    13、表 (JGJ/T77 标准中的附录 A,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评分表、安全技术管理评分表、设备和设施管理评分表、企业市场行为评分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表) ,并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JGJ/T77标准中的附录 B) ,形成每年自评结果。第十九条 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同步,有效期为 3 年。考评主体应当对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向考评主体提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材料

    14、。考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 (附件 4) ;(二)近 3 年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即JGJ/T77 标准中的附录 B) ;(三)近 3 年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表 (即 JGJ/T77标准中的附录 A) ;(四)近 3 年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台账及其安全生产标准化8考评结果(表 4-1) ;(五)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表 (表 4-2) ;(六)近 3 年因施工安全受到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的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七)近 3 年承建的项目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情况;(八)近 3 年来企业安全生产

    15、标准化工作总结,包括体系、职责、制度建立及落实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及整改情况等内容;(九)其他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关的材料。以上材料应整理汇总成册。第二十一条 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申请材料后,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查验,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考评结果,向申请企业出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附件 5)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 、 “合格” 、 “不合格” 。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企业在考评周期内无竣工项目或无施工项目的,考评结果最高为合格。第

    16、二十二条 企业评价在合格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经考评主体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优良:(一)近 3 年已竣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率达到 20%及以上,且项目考评结果无不合格的;9(二)近 3 年所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未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三)近 3 年未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而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本年度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总数的 10%。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考评主体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不合格:(一)未按

    17、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和申报工作的;(二)企业近 3 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企业近 3 年已竣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 5%的。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未提交企业自评材料的,视同企业考评不合格。第四章 异议处理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考评结果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至公示结束后次日生效。第二十六条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应向考评主体提出书面申请,考评主体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请的,视同无异议。10第五章 奖励和惩戒第二十七条 建筑施工

    18、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安全生产许可、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第二十八条 各区县考评主体应及时将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报送至市安全总站。市安全总站每年将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第二十九条 在渝施工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其每年在渝承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由市安全总站汇总后报送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在渝承建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 5%的,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

    19、十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自评价结果生效后,在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中加 5 分,有效期为 1 年。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自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生效后,在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中扣 5 分,有效期为 1 年。同时,考评主体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不少于 1 个月,不超过 3 个月。整改期限届满,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 ,安全生产许可证准予延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的,经市安全总站审核同意后,撤销其不良行为记录。

    20、对不再具备安11全生产条件的,应该暂扣或者吊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十一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自评定结果生效后一月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评主体将考评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名单和考评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名单报送市安全总站,市安全总站对其重新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三十二条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一)提交的自评申请材料

    21、弄虚作假的;(二)漏报、谎报、瞒报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进行延期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本细则进行考评。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城乡建委负责解释。附件:1.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评价表2.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3.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12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13附件 1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评价表工程项目名称: 自评时间: 年

    22、 月 日项目名称及分值类别 单位名称房屋建筑面积()或市政工程造价(万元)形象进度总计得分(满分 100分)安全管理(满分 10分)文明施工(满分 15分)手脚架(满分 10分)基坑工程(满分 10分)模板支架(满分 10分)高处作业(满分 10分)施工用电(满分10分)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满分10 分)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满分 10分)施工机具(满分 5分)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分包)单位自评机构评语: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客观、真实;其他 。项目自评机构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

    23、)年 月 日备注:1本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项目考评主体日常监督检查时应抽查此表,核实填写内容是否和现场一致并做好相关记录。2评分项目遇有缺项的,其评分的实得分应为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与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之和比值的百分数。3. 此表由施工单位存档备查。14附件 2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项目名称: 所属地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15填 表 说 明一、本表用于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二、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三、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受理单位填写。四、如需加页,一律使用 A4 纸。五、

    24、本表填写一份,按建筑施工项目概况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奖惩情况表、建筑施工项目月评级汇总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表顺序装订成册。六、本表由申报单位报至负责工程安全监督的监督机构,所有内容须如实填写,同时提供 word 电子版。16表 2-1建筑施工项目工程概况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建筑规模 工程造价(万元)竣工日期单位名称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合同造价 万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专业承包

    25、单位 1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合同造价 万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专业承包单位 2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合同造价 万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专业承包单位 3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合同造价 万元备注:如项目专业承包单位较多,可另页续17表 2-2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奖惩情况表工程项目名称: 自评时间: 年 月 日序号 评价类别 评价要素 等次 数量(条、次、起)1 国家级2 市级3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 区县级4 市级5表彰奖励观摩工地 区县级6 限期整改 7 停工整改 8 经济处罚9 暂扣或吊销证书10行政处罚停止执业11 国家级12 市级13

    26、批评处罚通报批评区县级14 一般事故15 较大事故16事故情况重特大事故项目自评机构意见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奖惩资料齐全、真实,计分准确。现申报对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自评机构负责人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项目安全管理奖惩资料齐全、真实,同意申报。项目安全管理奖惩不真实或资料不齐全,不同意申报。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安全管理奖惩资料齐全、真实,同意申报。项目安全管理奖惩不真实或资料不齐全,不同意申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注:奖惩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表后,原件退回。18表 2-3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评价汇总

    27、表工程项目名称: 自评时间: 年 月 日序号 时间 评分 序号 时间 评分1 13 2 14 3 15 4 16 5 17 6 18 7 19 8 20 9 21 10 22 11 23 12 24 自评平均得分 注:行不够时可增加项目自评机构意见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过程符合规范,自评结果客观真实,现申报对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自评机构负责人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自评价过程符合规范,同意自评结果。自评价过程不符合规范,不同意自评结果。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自评价过程符合规范,同意自评结果。自评价过程不符合规范,不同意自评结果。建设单位项

    28、目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19表 2-4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表工程项目名称: 自评时间: 年 月 日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专业承包单位 1 项目负责人专业承包单位 2 项目负责人专业承包单位 3 项目负责人序号 自评项目 自评内容 自评情况1 依据 JGJ59开展检查 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开展建筑施工项目自评工作 平均得分 分项目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 有 无项目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 有 无项目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次及以上停工整改或罚款的; 有 无建筑施工项

    29、目安全生产行为诚信评价累计有 2 个周期评价结果低于 70 分的; 有 无发生野蛮施工破坏城市管线导致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施工扬尘污染、噪声超标等环境问题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 无项目未按规定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在监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工作,出勤率分别达不到施工日 80%和 90%的,或抽查其余从业人员刷卡进出工地未达到年度工作要求的;有 无2 一票否决项目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无正当理由,有一次及以上不予落实整改的。 有 无该项目在施工期间受到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 有 无

    30、该项目作为市、区(县)现场会观摩项目的; 有 无3评定为优良的项目该项目评为部级、市级文明工地的 有 无20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自评机构人员签字施工单位考评申请 本企业所施工的 工程项目已经完工,现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自评结果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提交的有关资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实,愿意接受主管部门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评结果如下:优良 合格 不合格现申报对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自评价过程符合规范,且资料齐全,同意申报。自评价过程符合规范,资料不齐全,不同意申报。自评价过程不符合规范,不同意申报

    31、。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公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自评价过程符合规范,且资料齐全,同意申报。自评价过程符合规范,资料不齐全,不同意申报。自评价过程不符合规范,不同意申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 月 日考评主体受理意见 项目自评价资料齐全,同意受理。 项目自评价资料不齐全,不同意受理。 项目自评价过程不规范,不同意受理。接件人: (公章)年 月 日21附件 3 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编号: : 依据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 ,对你单位施工的 项目(施工许可证号: )进行考评后,确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平均得分 分,结合项

    32、目日常安全监督情况(表彰奖励、批评处罚、事故情况及其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等) ,考评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请在收到告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核,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权利。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主要原因1 2 3 附:建筑施工项目考评结果明细表考评单位(公章)年 月 日22建筑施工项目考评结果明细表考评单位:(盖章)工程名称所属地区 施工许可证号单位名称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33、 专职安全员考评结果优 良合 格不合格单位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专业承包单位 1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考评结果优 良合 格不合格单位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专业承包单位 2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考评结果优 良合 格不合格单位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专业承包单位 3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考评结果优 良合 格不合格单位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专业承包单位 4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考评结果优 良合 格不合格注:专业承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23附件 4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34、化考评申报表申报企业: (公章) 资质等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24填 表 说 明一、本表用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企业考评申报。 二、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三、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受理单位填写。四、如需加页,一律使用 A4 纸。五、本表填写一份,按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企业近三年承建项目台账、项目考评结果汇总表、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综合评价表、奖惩情况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奖惩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后原件退回。六、本表由申报单位报至企业考评主体,所有内容须如实填写,同时提供 word 电子版。25承 诺 书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建筑

    3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工商注册 营业执照 注册号经济类型 设立时间联系人 职务 手机号码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时间证书编号:企业资质情况 资质类别及等级: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职务 职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职务 职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26表 4-1企业近三年承建项目台账及项目考评结果汇总表( 年度至 年度)申报企业名称:

    36、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注:根据工程数量实际情况可增加表格数量。考评结果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得分 等级工程项目数量总计考评结果优良的工程项目数量 优良率考评结果合格的工程项目数量 合格率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数量 不合格率27表 4-2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表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注册所在地 : 评价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自评内容 自评标准 自评结果企业第 1 年自评情况 企业第 2 年自评情况 企业第 3 年自评情况1企业每年依据 JGJ/T77标准自评情况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检查 3 年自评情况

    37、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评价项目数(个) 项目评价为优良的数量(个)项目评价为合格的数量(个)项目评价为不合格的数量(个) 优 良 率 ( %) 合 格 率 ( %) 不 合 格 率 ( %)2企业近 3 年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依据 JGJ59 及本文件按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和申报工作 是否未开展自评和申报工作企业近 3 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票否决项目 企业近 3 年已竣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 不合格率是否超过 5%一票否决:是 否注:满足左列三项条件中任意一条即被否决近 3 年已竣

    38、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率 优良率是否达到 20%及以上,且无不合格项目近 3 年所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为优良的加分项目 近 3 年未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而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未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优良加分:是 否注:同时满足左列三项条件,且未被一票否决的评为优良企业综合自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姓名 职务评价组成员签字 企业法人签字: (企业公章)备注:1此表由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 4 个月自行组织评价;2此表序号 1 中,企业每年依据 JGJ/T77 标准开展自评时,若 3 个年度均自

    39、评为合格,则序号 1 的自评结果为合格;若 3 年度内有 1 个年度自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则序号 1的自评结果以最低年度自评结果为准;3此表序号 2 中,企业近 3 年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是指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情况。28附件 5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依据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对你单位 年度至 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近三年自评情况,结合企业日常安全监督情况(表彰奖励、批评处罚、事故情况及其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等) ,考评等级为:优良、合格、 不合格。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请在收到告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施工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核,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权利。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1 2 3 考评单位(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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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渝建发〔2016〕52号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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