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一)招标人名称:(二)办公地址: (三)联系人:(四)联系电话:二、招标项目(一)招标项目:*小区(二)物业管理区域:1、物业管理区域名称:*小区2、物业管理区域地址:3、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小区总占地*; 规划总建筑面积*(计入测算面积);其中:高层住宅*,商业:*;物管*、社区用房*;地下人防、车库建筑面积*;机动停车位:*个,包括地下停车位*个,地上停车位*个;非机动车停放点*个。物业服务期限: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新的
2、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三、报名条件、标准(一)报名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诚实守信的三级(二级或一级)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二)报名文件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文件,包括: 1、申请投标报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证明)复印件。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5、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该项目经理提供企业的劳动合同或企业为其缴交养老保险金证明(复印件);6、企业信誉及业绩证明(县内企业需提供本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无托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也需到县住建局出具证明);7、企
3、业在管项目合同复印件(须经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8、县外企业须在报名截止前一天完成备案工作,并提供洪泽县住建局出具的“县外企业报名材料备案表”(详见附件)。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四、资格预审的标准、方法(一)预审资格的标准1、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密封的资格预审文件(同报名材料,资格预审的相关原件及资格预审文件一
4、并装入密封材料中),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供给县住建局、公证处、招标人、招标办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后退还原件),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作为无效处理。(二)投标资格确定办法本次投标人采取【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的表述方式:1、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超过 5 名(含 5 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为投标人。2、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 5 名时,采取【随机抽取】决定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为:(1)招标人在招标主管部门监督下,组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采取公开随机抽签确定投标人。(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因故不参加抽签的,应在抽签前书面(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告知招标人,且不得对
5、抽签结果提出异议。(3)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应准时参加抽签,否则将视为自动弃权。3、抽签时间地点:抽签时间为:资格预审结束后立即组织抽签(经两次点名不到视为放弃)。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三)本公告第三条第(二)项要求提供的资料中有任何一项缺漏,资格预审做不合格处理。五、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一)投标报名1、投标报名时间: 201*年 *月 *日至 201*年 *月 *日止。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3、投标报名材料递交地点:*招投标交易中心*。4、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二)资格预审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 年*月*日 * 时 * 分(过时不予受理)2、资格预审时间: 201*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开始,3、资格预审地点:*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三)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出售地点、时间:见投标资格合格通知书。(四)答疑地点、时间答疑地点、时间:见投标资格合格通知书。(五)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六)评标时间和地点评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六、相关事项说明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