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 品 住 宅质 量 保 证 书使 用 说 明 书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四川省建设厅 制住 宅 质 量 保 证 书为 加 强 商 品 住 宅 的 质 量 管 理 和 售 后 服 务 , 维 护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益 , 本 单 位 对 提 供 销 售 的 , 建 筑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的 住 宅 在 正 常 使 用 条 件 下 , 建 设 工 程 作 出 质 量 保 证 和 承 诺 :一 、 符 合 国 家 、 省 住 宅 建 筑 设 计 标 准 。二 、 通 过 市 各 责 任 主 体 单 位 和 专 项 部 门 的 验 收 , 质 量 等
2、 级 为 。三 、 工 程 交 付 使 用 时 , 主 体 结 构 和 各 部 位 、 部 件 、 设 备 、 设 施完 好 , 设 施 、 设 备 运 转 正 常 。四 、 自 交 付 使 用 之 日 ( 即 年 月 日 ) 起 , 正常 使 用 情 况 下 各 部 位 、 部 件 保 修 内 容 与 保 修 期 :1、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 房 屋 建 筑 的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和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为 设 计 文 件 规 定 的 该 工 程 合 理 使 用 年 限 50 年 。2、 屋 面 防 水 工 程 , 有 防 水 要 求 的 卫 生 间 、 房 间 和 外 墙
3、 面 防 渗漏 , 为 5 年 。3、 供 热 与 供 冷 系 统 为 两 个 采 暖 期 、 供 冷 期 。4、 电 气 管 线 、 给 排 水 管 道 、 设 备 安 装 和 装 修 工 程 为 2 年 。上 述 部 位 、 部 件 在 保 修 期 内 , 由 本 公 司 免 费 承 担 维 修 责 任 。五 、 因 用 户 不 遵 照 使 用 说 明 书 , 使 用 不 当 或 擅 自 改 动 结构 、 设 备 位 置 和 不 当 装 修 等 造 成 的 质 量 问 题 , 本 单 位 不 承 担 保 修责 任 。用 户 验 收 后 自 行 添 置 、 改 动 的 设 施 、 设 备 ,
4、 由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保修 责 任 。六 、 经 有 关 专 业 部 门 鉴 定 , 属 质 量 不 合 格 的 商 品 住 宅 , 将 予 以退 还 或 协 商 调 换 。七 、 有 关 质 量 的 来 信 、 投 诉 。 本 单 位 将 直 接 或 委 托 物 业 管 理 公司 及 时 给 予 答 复 , 并 在 日 内 妥 善 处 理 。 报 修 地 点 (单 位 地址 ), , 电 话 :。八 、 如 对 本 单 位 的 答 复 或 处 理 有 争 议 , 凡 属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的 ,可 向 市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申 请 协 调 。 对 协 调 意
5、见 仍 有 分 歧 的 同时 , 可 向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裁 决 , 也 可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诉 讼 。九 、 本 单 位 愿 承 诺 和 其 他 内 容 ( 见 附 页 ) 。十 、 本 保 证 书 作 为 住 宅 销 售 合 同 的 附 件 , 与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法 律效 力 。保 证 单 位 : ( 公 章 )( 建 设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 :年 月 日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1、 使 用 荷 载部 位 名 称 客 厅 卧 室 阳 台 楼 梯 屋 面 厕 、 卫使 用 荷 载结 构 工 程 师 ( 签 字 ) :说 明 :
6、以 上 为 设 计 允 许 使 用 荷 载 , 不 得 超 荷 使 用 , 单 位 :KN/M22、 使 用 要 求( 1) 不 得 随 意 改 变 房 屋 的 作 用 功 能( 2) 室 内 装 修 应 取 得 设 计 单 位 同 意 并 报 告 施 工 单 位 , 其 使 用 荷载 不 得 超 过 施 工 荷 载 ; 严 禁 在 承 重 结 构 处 开 槽 打 洞 ( 眼 ) 和 随 意 拆除 、 增 设 墙 体 。( 3) 严 禁 在 承 重 墙 或 非 承 重 墙 上 增 补 门 洞 。( 4) 不 得 在 屋 面 、 阳 台 、 楼 面 集 中 堆 放 超 过 设 计 要 求 的 重
7、 物 。( 5) 严 禁 机 械 或 重 物 振 动 或 冲 击 楼 板 及 墙 体 。( 6) 不 得 在 距 房 屋 基 础 2m 内 超 过 允 许 深 度 挖 沟 、 槽 、 坑 和 取土 ; 确 保 房 屋 四 周 地 面 排 水 畅 通 。3、 法 律 责 任( 1) 施 工 单 位 不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或 拖 延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的 ,用 户 可 直 接 向 当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投 诉 ,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在三 日 内 责 令 整 改 ,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处 罚 , 并 对
8、 在 保 修 期 内 质 量 缺 陷 造 成 的 损 失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2) 住 户 不 按 说 明 书 正 确 使 用 , 造 成 结 构 受 损 , 影 响 整 体 安全 , 由 住 户 负 责 一 切 经 济 损 失 和 法 律 责 任 。4、 其 他本 责 任 书 和 使 用 书 一 式 份 , 甲 、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自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 到 该 房 屋 合 理 使 用 寿 命 及 约 定 内 容 期 满 后 失 效 ;该 责 任 书 及 说 明 书 与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的 法 律 效 力房 产 公 司 : ( 章 ) 用 户 ( 签 名 ) :法 人 代 表 ( 签 名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