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间操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改善职工的健康状况,增强体质,提升精神面貌,集中注意力,缓解工作疲劳,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单位全体员工三、领导小组及成员中心领导、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工间操领导小组,在中心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间操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并负责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谢满容副组长:汪一琴组 员:一室两部和各科室负责人四、工间操时间和地点工作日每天下午 14:0014:20,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在各自办公室做工间操。五、要求1、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天的工间操活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工间
2、操出勤情况进行登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个人考核。2、工间操形式不限,自由发挥。可选眼保健操、八段锦、颈椎保健操等形式。3、工间操以科室为单位进行锻炼,各科室负责人必须现场组织,除值班人员以外,所有职工必须参与工间操锻炼,无故不参加工间操锻炼的职工处以 5 元/人次的处罚。4、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间操的必须向组织人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勤,处以 5 元/人次罚款。5、工间操期间,职工必须服从组织人员的组织,队伍整齐,做到“快、静、齐”,(横、纵、斜一条线)。做操要严肃认真,动作准确优美,刚劲有力,整齐一致,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不得妨碍正常工作。六、本制度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15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