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柳城卫计字2015 号柳城县卫计局关于印发 2015 年柳城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与补助发放方案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15 年柳城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与补助发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 年 月 日 22015 年柳城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与补助发放方案为了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卫农卫201152 号)和柳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卫生服务一
2、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柳卫基卫20131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的原则;(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发放补助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平时工作
3、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按照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求和柳城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详见附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综合管理、群众满意度四方面内容;重点对乡村医生职能履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等进行考核。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经乡镇卫生院聘任并报县卫计局备案在岗执业的乡村医生。 (二)检查考核方法。1.现场检查。查阅村卫生室的工作记录、登记表册、相关报表、文件资料、处方和门诊登记等各种医疗文书;查看村卫生室的药品、3医疗器械、标志标识管理和制度建设。2.走访群众。调查面不少于 10 户农民家庭,并发放调查表,了解群众
4、对乡村医生卫生服务的满意度。(三)考核主体1.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乡村医生考核验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 长: 黄越海 县卫计局局长副组长:范金华 县卫计局医改办主任吴柳芬 县计生协会常务专职副会长刘 猛 县卫计局副局长周燕敏 县卫计局纪委书记成 员: 黄文云 县卫计局医改办副主任张艳彬 县卫计局基层卫生计生指导股股长陈程平 县卫计局医政医管股股长乔德标 县疾控中心主任赖崇建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杨仕雄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杨庆海 县中医医院院长邝 菁 大埔镇卫生院院长韦义甫 马山乡卫生院院长方振华 龙头镇卫生院院长韦庆龙 寨隆镇卫生院院长韦玉林 冲脉镇
5、卫生院院长韦 坚 六塘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甘 琨 古砦仫佬族乡中心卫生院院长黄东观 太平中心卫生院院长梅春进 沙埔镇卫生院院长周良凯 东泉中心卫生院院长黄奇峰 东华卫生院院长骆向民 凤山镇卫生院院长吴春瑞 社冲乡卫生院院长 2.乡镇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卫生院院长担任考核组组长,成员由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4成,具体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四)考核实施1.乡镇卫生院根据本地实际,组织乡村医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查阅资料、日常工作量完成情况、现场检查、走访群众等多种方法进行。 2.乡镇卫生院在年终考核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
6、把考核情况报县卫计局,县卫计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每个乡镇验收 2 个行政村。验收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给予认定并同时在各个行政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天) ,并及时反馈给被考核的乡村医生,公示后对乡村医生发放补助。 (五)考核时间日常考核评分分别在每年 1、4、7、10 月份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预发补助的依据;年终进行全面考核一次,时间安排在次年 1 月底之前完成,作为年度按等级发放补助和综合奖惩的依据。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绩效考核总分 100 分(说明:附件 1 只是日常门诊量的考核
7、,并没有评分分值),补助标准参照2015 年柳城县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补助标准 (附件 1) 。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发放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乡村医生续聘的依据。(二)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绩效考核补助标准参照2 015 年 柳城 县 村 卫 生 室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项 目 绩 效 考 核 补 助 发 放 标 准 (附件 2) 。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 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合格,60-7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补助
8、发放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乡村医生续聘的依据。考核优秀的,按规定全额拔付财政补助经费外(扣除预发数) ,给予适当奖励;考核合格的,按得分比例拔付财政补助经费(扣除预发数) ;考核基本合格的,要相应扣减财政补助经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说明:附件 2 只是日常工作量的考核,并没有评分,因此不存在考核结果的分值,蓝色字体部分应该删除) 5(三)综合考核总分 200 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综合管理、群众满意度) ,具体见2015 年柳城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 3)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折算成百分制,分值 90 分以上为优秀,80-
9、89 分为合格,60-7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年终奖惩和乡村医生续聘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 100 元/次奖励;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拔付财政补助经费(扣除预发数) ;考核为 70-79 分的,拔付财政补助经费(扣除预发数)的 80%;考核为 60-69 分的,拔付财政补助经费(扣除预发数)的 50%;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除拔付财政补助经费(扣除预发数)的 30%外,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四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项及综合考核均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次:1.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未达 90%的。2.因传染病漏报或报告处理未
10、及时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3.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随访管理未达 90%的。4.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零差率销售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乡两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行政管理等专家进行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的政策、内容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乡村医生的培训、指导及职责落实,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及时筹措发放补助资金,提高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效能。为保证乡村医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每月预发基本补助 600 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 400 元,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
11、物制度 200 元) ;季度考核合格的,作为下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每月基本补助预发及本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补助的核算依据。(三)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各乡镇卫生院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县乡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县卫生监督人员应加强村卫6生室规范执业的监督指导及违规行为的自纠与处罚;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附件: 1. 2015 年柳城县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补助标准2. 2015 年 柳 城 县 村 卫 生 室 基 本 公 共
12、卫 生 服 务 项 目 绩 效 考 核 补助 发 放 标 准 3.2015 年柳城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7柳城县卫计局办公室 2015 年月日印发附件 1:2015 年柳城县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补助标准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经费补助说明服 务 质 量1.做到门诊病人有登记,用药有处方,诊疗收费有票据,转诊有登记,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2.通过询问查看,门诊日志内容登记齐全无误,有观察记录; 3检查处方,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书写符合处方管理规范; 4.无医疗责任事故。 规 范 用 药1.药品购进规范。 2.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 3.门诊抗生素
13、 2 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 20%。基本医疗服务和基药执行情况服 务 数 量 每季度诊疗服务人次数达核定服务人口数的 20%以上。一、每季现场核查资料,向得到服务的1015 位村民进行核实,并统计数值。 1.按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并规范用药的,每季诊疗服务人次达服务人口 20%(含),每月补助 200 元人; 2.每季度服务人次在服务人口数 20%-40%之间的,按服务人口数 0.8 元 人/季给予补助;3.每季度诊疗服务人次达到服务人口数40%(含)以上的,按服务人口数 1 元 人/季给予补助; 4.每季度达不到服务人口数 15%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当月经费补助的 10%。 二、私自
14、采购药品、超范围使用药品或未按零差价销售药品以及同一病种同一天内收取多次诊疗费的,查实后,首次发生的扣发相当于违规所得补助;如再次发生同样错误,扣发全年所有基药补助金额,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69附件 2:2015 年 柳 城 县 村 卫 生 室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项 目 绩 效 考 核 补 助 发 放 标 准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方法 经费补助说明建立农村 居民健康 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情况1.配合卫生院入户开展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和服务引路;为辖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分别建立本辖区农村居民 65 岁以上老年人、15岁以下儿童、0-6
15、岁儿童、0-3 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病人、型糖尿病人、重性精神病人名册。 3. 按名册定期督促老年人、慢性病人、0-3 岁儿童、孕妇等需要规范化管理的对象按时到卫生院体检。 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现场查阅电子建档并电话随访群众1.基本工作任务: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达 85%以上,档案内容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主要健康问题、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档案更新率达 20%。建立辖区内重点人群花名册。 2.新建 1 份完整的档案 15 元人(包含所有建档的材料和设备等耗材成本在内),其中个人基本信息 2 元人,健康体检 8 元人,电脑录入档案信息人工费 5 元人;更新主要
16、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记录 5 元人。 (删除新建档补助) 3.通知辖区老年人、慢性病人、0-6 岁儿童、孕妇等需要规范化管理的对象按时到卫生院体检每体检 1 人次补 1 元。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服务提供情况1.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出版健康教育知识不少于 6 次; 2.组织辖区农村(居)民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实地查看、查阅档案、图片等资料。1.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 1 年 6 次,独立完成每次 80 元,须有记录或相片存档。 2.协助卫生院将健康教育资料分发入户、或给重点人群 ,覆盖不低于辖区人口的 1/3.按要求组织辖区农村(居)民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至
17、少组织一次居民健康讲座,人数至少达 40 人或以上,补助经费为100 元/次。完成全年任务每村(改为“每人”)200 元。 10免疫规划掌握适龄儿童疫苗接种和建卡(证)情况1.及时掌握辖区内出生儿童情况,并造册登记; 2.及时将辖区内儿童出生信息向卫生院报告; 3.督促、通知适龄儿童到当地卫生院接种免疫疫苗,并做好相关记录。 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适龄儿童父母进行复核1.建立完善 06 岁儿童名册并及时报告儿童出生信息,辖区内儿童建卡建证率达 100%。 2.督促适龄儿童按时到卫生院接种免疫疫苗,协助乡镇卫生院完成查漏补种工作,单苗接种率达 95%以上。3.辖区儿童每接种 1 针次补
18、助 1 元,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除 10%经费。4. 五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 90%以上,或含麻疹类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类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达 95%以上,则该类苗另按 0.4 元针次给予奖励。 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传染病人随访处置工作1.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重点关注发热、腹泻等重点病例; 2.发现疑似病人或集中发病状况及时报告; 3.做好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监控,及时报告有关疫情;4.做好结核病人的发现随访管理工作; 5.协助卫生院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工作 6.村卫生室有固定的艾滋病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按上级要求做好综合干预工作。 查阅门诊日志登记本;查阅传染
19、病报告记录;电话随访疾病患者进行复核1.门诊日志记录完善无误,及时报告疑似病人或集中发病状况,做好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监控。 2.及时报告有关疫情并协助卫生院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工作。 3.做好传染病病人的发现随访管理工作; 4.完成上述工作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 1000 元。儿童保健 儿童保健工作实施情况1.建立辖区内 0-6 岁儿童花名册,掌握常住和长期外出儿童健康情况; 2.为卫生院医生入户对新生儿访视引路;或根据当地卫生院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承担辖区内新生儿访视任务; 3.及时督促、通知儿童到当地卫生院(或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适龄儿童
20、父母进行复核1.按卫生院要求做好辖区内新生儿访视任务,每完成一个新生儿的 2 次访视,配合完成每人次 5 元,独立完成每人次补助 15 元。 2. 按时督促适龄儿童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内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 80%以上(每年每个儿童健康体检一次),系统管理率达 72%以上(按 4:2:1 要求)。03 岁儿童健康管理每人次补助 1 元,46 岁儿童健康管理每人次 0.8 元。11孕产妇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实施情况1.及时掌握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状况,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名册; 2.督促、通知孕产妇到当地卫生院(或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早孕建卡(指孕 12 周内)、产前检查5 次,
21、并做好相关记录; 3.配合卫生院完成产后访视工作。 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孕产妇进行复核 1.建立完善孕产妇名册,及时督促、通知孕产妇到当地卫生院(或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早孕建卡、产前检查 5次。 2.辖区内孕产妇进行早孕建卡管理达 90%的,每人次补助3 元,第 25 次产前健康管理率达 88%每次 1 元。 3.配合卫生院完成产后访视工作每人次 5 元,独立完成的每人次 15 元。要求完成产后访视率 90%以上。老年人保健老年人保健基本工作开展情况1.掌握辖区内 65 岁以上老年人分布情况,并造册登记; 2.按卫生院要求做好辖区内农村老年人卫生保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老年人健康
22、随访。 3.及时督促辖区内农村老年人到卫生院接受健康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现场考核、查阅有 关资料电话随访老年人进行复核 1.老年人名册资料建立完善齐全并.及时督促、通知老年人到当地卫生院接受健康管理,每协助管理一人补助 10 元; 2.按卫生院要求做好辖区内老年人卫生保健工作,每次健康随访补助 5 元。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1.组织、督促辖区内 35 岁以上的居民到卫生院接受慢性病筛查,有条件的村医还应负责辖区农村居民的慢性病的筛查工作; 2.对筛查出的慢病患者名单要造册登记并上报卫生院,并负责慢性病人的随访工作,按时督促慢性病人到卫生院接受健康检查。查看资料,走访调查。
23、电话随访高血压和2 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复核1.建立完善慢性病患者名册,组织、督促辖区内 35 岁以上的居民到卫生院接受慢性病筛查,辖区每新筛查出一名慢性病患者并纳入管理补助 10 元;辖区每新发现一名慢性病患者并报告卫生院纳入管理补助 5 元; 2.定期对辖区内慢性病患者随访和进行健康指导,随访管理率达 95%以上,协助卫生院完成随访管理每人每年补助20 元,独立完成随访管理每人每年补助 60 元,规范管理的每年补助 80 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病 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1.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调查的基础性工作,配合卫生院筛查可疑病例; 2.建立确诊患者名册,并密切关注其病情
24、变化状况;3.按卫生院的指导要求做好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卫生保健工作,每季度开展 1 次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 4.负责督促好转出院精神病人门诊服药工作。 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电话访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家属进行复核1.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调查的基础性工作,配合卫生院筛查可疑病例并建立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发现一例并完善相关基础资料补助 20 元。 2.定期对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和进行健康指导,督促好转出院精神病人门诊服药。随访管理率达 95%以上,协助卫生院完成随访管理每人每年补助 20 元,独立完成随访管理每人每年补助 100 元,规范管理的每人每年补助 150 元。12卫生监督卫生监督协管工
25、作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事件,以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要立即报告卫生院,并协助调查。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查阅资料,查看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情况和登记处置情况辖区事件线索无漏报,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3000 人以下村委补助 300 元,3000 人以上村委补助 600 元,未及时报告一次扣 50 元。死因监测辖区内人群死亡原因调查情况收集辖区内死亡个案信息,上报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发生的在家死亡个案开展调查,并协助乡镇卫生院进行入户调查与核实。死亡报告粗死
26、亡率达6以上。协助入户调查率应达 95以上。查阅资料和现场调查1.每月及时上报辖区内死亡信息补助 10 元/例;2死亡报告粗死亡率达 6给补助 100 元;3.在家死亡个案调查率达 95以上,独立完成 20 元/例,协助完成 10 元/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辖区 65 岁以上老年人及0-36 月龄儿童开展中医药服务情况辖区 65 岁以上老年人及 0-36 月龄儿童填写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并对相应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中医药健康指导。查阅资料和现场调查1. 辖区 65 岁以上老年人及 0-36 月龄儿童填写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独立完成 2 元/份;2. 对患者相应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中医药健
27、康指导并有签字记录每人次补助 2 元。附件 3:132015 年柳城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 内 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建立农村 居民健康 档案1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情况1.协助并参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具体为:配合卫生院入户开展调查和服务引路,为辖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为卫生院开展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 2.分别建立本辖区农村居民 65 岁以上老年人、15岁以下儿童、0-6 岁儿童、0-3 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病人、型糖尿病人、重性精神病人名册;3. 按名册定期督促老年人、慢性病人、0-3 岁儿童、孕妇等需要规范化管理的对象按时到卫生院体检。
28、 4.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 70%,更新率不低于20%。1.协助卫生院开展参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得 2 分; 2.建立完善本辖区农村居民 65 岁以上老年人、15 岁以下儿童、0-6 岁儿童、0-3 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病人、型糖尿病人、重性精神病人名册得 3 分;3.按名册定期督促老年人、慢性病人、0-3 岁儿童、孕产妇等需要规范化管理的对象按时到卫生院体检得 2 分。 4.达标得 3 分;健康档案建档率不达 85%,更新率不达 20%,按比例给分。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现场查阅电子建档并电话随访群众健康教育5健康教育服务提供情况1.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出版健康教育知识不少于 6
29、次; 2.组织辖区农村(居)民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3.群众知晓率不低于 85%,每年举办 2 次健康宣传教育及开展健康咨询活动。1.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 1 年 6 次,得 2 分。 2.每年举办 2 次健康宣传教育及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按要求组织辖区农村(居)民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得 2 分。 3.群众知晓率达 85%,得 1 分,不达标按比例给分;实地查看、查阅档案、图片等资料。公共卫生服务(100)免疫规划15掌握适龄儿童疫苗接种和建卡(证)情况1.及时掌握辖区内出生儿童(含流动儿童)情况,并造册登记; 2.及时将辖区内儿童出生信息和新流动儿童信息向卫生院
30、报告; 3.督促、通知适龄儿童到当地卫生院接种免疫疫苗,并做好相关记录。 1.建立完善 0-7 岁儿童(含流动儿童)名册得 2 分,本地儿童与流动儿童分开造册;每漏建 1%扣 0.2 分,扣完为止。2.每月 5 日前上报儿童出生信息和新流动儿童信息月报表得 2 分,迟报 1 次扣0.3 分,漏报 1 次扣 1 分,扣完为止。3.按时督促适龄儿童(含流动儿童)到卫生院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并做好相关记录,辖区内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达 95%以上得 11 分。要求:1)发放漏种儿童接种通知时要动员家长带儿童及时接种疫苗,如发现外出儿童要做好记录,注明家长联系电话,外出时间,迁住详细地址(具体到街道
31、、门牌号),并反馈给卫生院防保组,记录不完整每人扣 1 分。2)对外出回归儿童及时通知接种疫苗并向卫生院报告情况。3)流动儿童已转走时要及时掌握并上报卫生院防保组。4)已通知 3 次以上儿童仍未接种时,及时报告卫生院防保组,由卫生院上门动员。如不报告按每人扣 1 分;5)一旦发现发放通知存在弄虚作假、在家儿童未得通知接种现象,扣 10 分。 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适龄儿童父母进行复核。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适龄儿童父母进行复核14传染病报告与处理10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传染病人随访处置工作1.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重点关注发热、腹泻等重点病例; 2.发现疑似病人或集中发病状况及
32、时报告; 3.做好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监控,及时报告有关疫情; 4.做好结核病人的发现随访管理工作; 5.开展麻风病防治宣教和病人的发现及随访工作:1)每季度对本村巡视一次,每年在辖区内开展一次麻风病线索调查,发现和收集可疑线索并上报。2)协助上级对辖区内麻风病人的治疗随访管理。3)有麻防宣传资料,每年进村宣传麻防知识不少于 2 次。6.协助卫生院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工作。1.门诊日志记录完善无误得 2 分;2.及时报告疑似病人或集中发病状况,做好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监控,及时报告有关疫情得 1.5 分;3.做好结核病人的发现随访管理工作得 4 分;1)结核病人或疑似结核病人追踪 2 分:按卫生院下发
33、病人名单 2 天内追踪病人率达 100%,并及时反馈给卫生院得 0.5 分,追踪率未达 100%不得分;动员结核病人到县级以上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到位率达 85%得 1.5 分,每下降 5%扣 0.3 分。2)按卫生院下发病人居家治疗期间进行督导管理 2 分,每个病例需督导 6-8次,并按需填写督导记录表,要求督导率 100%,实际督导率未达 100%不得分,每例病例督导次数少一次扣 0.2 分,扣完为止。4.做好麻风病宣教和病人随访管理工作得 2 分:未开展线索调查扣 0.5 分;发现可疑线索不报告扣 0.5 分;未协助上级对病人随访管理扣 1 分;未开展宣传扣 0.5 分;无宣传资料扣 0
34、.5 分,扣完为止。5.协助卫生院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工作得 0.5 分.查阅门诊日志登记本;查阅传染病报告记录;电话随访疾病患者进行复核艾滋病预防控制5配合上级开展艾滋病宣教工作和行为干预等综合防治工作1.村卫生室有固定的艾滋病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 2.按上级要求做好综合干预工作。1.有固定标语和宣传资料得 2 分; 2.入户宣传率、综合防治达上级要求得 3 分,不得按比例给分。查阅相关资料和工作记录儿童保健10儿童保健工作实施情况1.建立辖区内 0-6 岁儿童花名册,掌握常住和长期外出儿童健康情况; 2.为卫生院医生入户对新生儿访视引路;或根据当地卫生院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承担辖区内新生儿访视
35、任务; 3.及时督促、通知儿童到当地卫生院(或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1.按卫生院要求做好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达到 90%得 6 分; 2. 按时督促适龄儿童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本村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 80%,系统管理率达 72%,得 4 分;3.以上指标率每下降 1%,扣 0.5 分,扣完为止。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适龄儿童父母进行复核孕产妇保健10孕产妇保健工作实施情况1.及时掌握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状况,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名册; 2.督促、通知孕产妇到当地卫生院(或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早孕建卡(指孕
36、12 周内)、产前检查 5 次,并做好相关记录;3.配合卫生院完成产后访视工作。1. 建立完善孕产妇名册得 2 分;2. 及时督促、通知孕产妇到当地卫生院(或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早孕建卡和产前检查。完成本村孕产妇早孕建卡率达 90%的,第 25 次产前健康管理率达 88%的,得 5 分;3.配合卫生院或独立完成产后访视工作,要求完成产后访视率 90%以上。3 分;4.以上指标率每下降 1%扣 0.5 分,扣完为止。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孕产妇进行复核15老年人保健10老年人保健基本工作开展情况1.掌握辖区内 65 岁以上老年人分布情况,并造册登记; 2.按卫生院要求做好辖区内农村老
37、年人卫生保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老年人健康随访。 3.及时督促辖区内农村老年人到卫生院接受健康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1.老年人名册资料建立完善齐全得 2 分; 2.及时督促、通知老年人到当地卫生院接受健康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得 3分; 3.按卫生院要求做好辖区内农村老年人卫生保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老年人健康随访得 5 分.现场考核、查阅有 关资料电话随访老年人进行复核慢性病管理10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1.组织、督促辖区内 35 岁以上的居民到卫生院接受慢性病筛查,有条件的村医还应负责辖区农村居民的慢性病的筛查工作; 2.对筛查出的慢病患者名单要造册登记并上报卫生院,并负责慢性病人
38、的随访工作,按时督促慢性病人到卫生院接受健康检查。1.组织、督促辖区内 35 岁以上的居民到卫生院接受慢性病筛查得 4 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患者名册资料得 2 分; 3.定期对慢性病患者随访和进行健康指导,得 4 分。查看资料,走访调查。电话随访高血压和 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复核重性 精神病患者管理5重性精神病 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1.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调查的基础性工作,配合卫生院筛查可疑病例; 2.建立确诊患者名册,并密切关注其病情变化状况;3.按卫生院的指导要求做好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卫生保健工作,每季度开展 1 次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 4.负责督促好转出院精神病人门
39、诊服药工作。1.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调查的基础性工作,配合卫生院筛查可疑病例并建立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名册资料得 2 分; 2.定期对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和进行健康指导得 2 分; 3.督促好转出院精神病人门诊服药工作得 1 分。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电话访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家属进行复核全县人群死因监测5辖区内人群死亡原因调查情况收集辖区内死亡个案信息,上报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发生的在家死亡个案开展调查,并协助乡镇卫生院进行入户调查与核实。死亡报告粗死亡率达 6以上。协助入户调查率应达 95以上。1.每月及时上报辖区内死亡信息得 1 分;2死亡报告粗死亡率达 6给 2 分,每降 1扣 0.5 分(不
40、足 1按 1记)扣完为止。3.在家死亡个案调查率达 95以上得 2 分,每下降 5%扣 0.5 分。查阅资料和现场调查卫生监督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事件,以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要立即报告卫生院,并协助调查。及时报告得 2 分,协助卫生院和上级单位开展调查得 3 分。查阅资料,查看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情况和登记处置情况基 本 医 疗服务质量15 基本医疗服 务情况 做到门诊病人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1.通过询问查看,门诊日志内容登记齐全无误得 5 分,有门诊观察记录得 3 分;2.检查处方,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书写符合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