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党建工作手册第一部分 总体概念1、党的组织党的组织分为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中央组织,是指党的中央一级的组织,是党的首脑机关,领导全党的工作。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 军事委员会。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最高领导机关,其他中央组织接受中央委员会领导。党的地方组织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 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上述各级党的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
2、社会团 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 军连队 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还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2、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原则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 100 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 50 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 3 名、不足 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不足 3 名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 7 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 7 名的
3、,只设书记1 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名。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 100名或 50 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3、三会一课: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
4、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4、党员经常性教育:党组织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机关、国有企 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不少于 12 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 6 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有的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5、民主评议党员:坚持每年进行一次评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 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 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 措施,达到激励党员、 纯洁组织 、整顿队伍的目
5、的。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6、党员责任区: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一个或几个党员责任区。第二部分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可分为 4 个阶段,32 个环节。第一阶段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培养教育考察阶段,共有 7 个环节。一 是 进 行 入 党 启 蒙 教 育党 组 织 要 通 过 宣 传 党 的 政 治 主 张 和 深 入 细 致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6、 ,采 取 多 种 行 之 有 效 的 方 式 ,有 针 对 性 地 对 党 外 群 众 特 别 是 青 年 进 行共 产 主 义 理 想 和 党 的 基 础 知 识 教 育 ,不 断 提 高 他 们 对 党 的 认 识 ,使 他们 主 动 靠 近 党 组 织 。二 是 接 受 入 党 申 请 书要 求 入 党 的 同 志 ,必 须 由 本 人 向 党 组 织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在 一 个 单位 有 相 对 稳 定 的 工 作 岗 位 ,连 续 工 作 一 年 以 上 的 临 时 工 、合 同 工 ,可以 向 现 工 作 单 位 的 党 组 织 提 交 入 党 申 请 。申 请 书 一
7、 般 应 由 党 支 部 的负 责 同 志 或 党 小 组 长 受 理 。入 党 申 请 书 由 党 支 部 妥 善 保 管 。三 是 同 申 请 人 谈 话党 支 部 接 到 入 党 申 请 书 后 ,要 指 定 专 人 及 时 同 申 请 人 谈 话 ,给 予鼓 励 ,并 指 出 其 争 取 入 党 的 努 力 方 向 。如 申 请 人 的 入 党 申 请 书 内 容 有欠 缺 ,要 进 一 步 指 导 他 们 写 好 入 党 申 请 书 。入 党 申 请 书 的 内 容 包 括 :个 人 履 历 ,有 无 政 治 历 史 问 题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处 分 ,家 庭 成 员 以 及
8、 主要 社 会 关 系 等 情 况 ;对 党 的 认 识 、愿 望 以 及 入 党 动 机 和 对 待 入 党 的 态度 ;个 人 在 政 治 思 想 、工 作 学 习 等 方 面 的 表 现 ,以 及 对 照 党 员 标 准 存在 的 差 距 和 今 后 的 努 力 方 向 等 。四 是 推 荐 入 党 积 极 分 子党 小 组 按 照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条 件 ,经 小 组 全 体 党 员 充 分 酝 酿 和讨 论 后 ,向 党 支 部 推 荐 积 极 分 子 ,团 组 织 也 可 以 向 党 组 织 推 荐 要 求 入党 的 团 员 做 积 极 分 子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9、 一 般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认 真 学 习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对党 有 比 较 明 确 的 认 识 ,积 极 要 求 入 党 ;拥 护 和 执 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坚 持 改 革 开 放 ,在 思 想 上 政 治 上 同 党 中 央保 持 一 致 ;积 极 投 身 于 改 革 开 放 和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在 生 活 、工作 、学 习 等 方 面 表 现 突 出 ;作 风 正 派 ,团 结
10、同 志 ,坚 持 原 则 ,在 群 众 中有 一 定 威 信 。五 是 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及 培 养 人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时 ,支 委 会 (或 不 设 支 委 会 的 支 部 大 会 ,下 同 )对 党 小 组 或 团 组 织 推 荐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讨 论 确 定 后 ,报 上 级 党组 织 备 案 。党 支 部 确 定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必 须 填 写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考 察表 。申 请 入 党 人 被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后 ,党 支 部 或 党 小 组 应 及 时指 定 2 名 政 治 素 质 好 、威
11、 信 较 高 ,对 积 极 分 子 比 较 熟 悉 的 正 式 党 员 做培 养 联 系 人 。预 备 党 员 不 能 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联 系 人 。六 是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党 支 部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工 作 ,要 坚 持 经 常 化、制 度 化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的 主 要 方 法 是 :(1)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联 系 人 在 日 常 工 作 和 生 活 中 对 他 们 进 行个 别 培 养 。(2)吸 收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听 党 课 ,参 加
12、讨 论 发 展 党 员 的 支 部 大 会 和入 党 宣 誓 仪 式 以 及 党 内 组 织 的 一 些 有 教 育 意 义 的 活 动 等 ;(3)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提 供 接 受 锻 炼 和 考 验 的 机 会 ,给 他 们 分 配 一定 的 社 会 工 作 ,并 检 查 他 们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的 情 况 。(4)要 求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经 常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自 己 的 思 想 和 工 作 情 况,党 支 部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要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考 察 ,每 半 年 至 少 作 一 次 写实 性 考 察 鉴 定 ,年 终 总 评 一
13、 次 。考 察 可 采 取 个 别 谈 心 、听 取 入 党 积 极分 子 汇 报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等 多 种 方 式 进 行 。着 重 考 察 入 党 积 极分 子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政 治 觉 悟 、思 想 品 德 和 本 职 工 作 表 现 。(5)有 针 对 性 地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培 训 。要 结 合 本 单 位 具 体 情况 ,制 定 培 训 计 划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分 层 次 ,分 重 点 进 行 培 训 ,注 重 培训 效 果 。党 支 部 应 建 立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档 案 ,档 案 的 内 容
14、 包 括 入 党 申 请 书 ,思 想 、工 作 、学 习 汇 报 ,培 训 情 况 记 载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考 察 表 等 。七 是 及 时 调 整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党 支 部 每 年 要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进 行 调 整 ,始 终 保 持 入 党 积极 分 子 队 伍 有 较 高 的 素 质 。对 新 列 入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要 落 实 好 教 育、培 养 、考 察 措 施 。第 二 阶 段 为 制 定 发 展 计 划 阶 段 ,分 为 7 个 环 节 。一 是 推 荐 、确 定 发 展 对 象党 小 组 按 照 党 员 标 准 ,向
15、 党 支 部 推 荐 基 本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预 计 当年 可 吸 收 入 党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为 党 的 发 展 对 象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主 要 条 件 是 :入 党 动 机 端 正 ,入 党 要 求 迫 切 ,政 审 合 格 ,被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后 ,经 过 一 年 以 上 的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基 本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在 听 取 党 小 组 、培 养 联 系 人 和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经 支 委会 全 面 考 察 和 讨 论 同 意 后 ,符 合 条 件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16、 子 可 列 为 发 展 对象 。获 得 地 (市 )级 以 上 荣 誉 称 号 或 表 彰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各 项 事业 中 为 国 家 做 出 重 大 贡 献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可 直 接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流 动 人 员 中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一 个 单 位 连 续 工 作 、学 习 一 年 以上 ,具 备 条 件 的 ,可 以 被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但 应 征 求 原 所 在 单 位 (居住 地 )党 组 织 的 意 见 。二 是 制 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计 划各 级 党 组 织 要 逐 级 制 定 发 展 党 员
17、 工 作 计 划 ,并 及 时 报 上 级 党 组织 审 核 ,认 真 执 行 发 展 党 员 预 报 预 审 制 度 。制 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计 划 ,要 采 取 自 上 而 下 ,自 下 而 上 ,上 下 结 合的 方 法 。上 级 党 组 织 要 通 过 总 结 实 践 经 验 ,根 据 需 要 和 可 能 ,对 发 展党 员 工 作 提 出 指 导 性 意 见 。从 党 支 部 开 始 ,根 据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指 导 性意 见 ,结 合 对 本 单 位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数 量 、成 熟 程 度 以 及 发 展 党 员 工作 的 力 量 等 方 面 的 情
18、 况 分 析 ,逐 级 提 出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要 求 和 措 施 。三 是 实 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计 划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计 划 一 经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定 ,必 须 按 计 划 实 施 ,同 时允 许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工 作 计 划 。年 初 被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经 考 察 不 具备 或 不 完 全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不 能 为 完 成 计 划 而 降 格 发 展 入 党 ;对 年初 未 列 入 发 展 计 划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表 现 突 出 ,确 实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应 准 予 突 破 计 划
19、 在 本 年 度 发 展 ,但 必 须 及 时 与 上 级 党 组 织 沟 通 。四 是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政 治 审 查党 组 织 必 须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政 治 审 查 。没 有 经 过 政 治 审 查 并 形成 综 合 性 材 料 的 ,不 能 发 展 入 党 。政 治 审 查 由 发 展 对 象 所 在 党 支 部 负 责 。政 治 审 查 的 基 本 方 法 是 :同 本 人 谈 话 、查 阅 有 关 档 案 材 料 、找 有关 单 位 和 人 员 了 解 ,情 况 不 清 楚 的 可 函 调 或 外 调 。政 治 审 查 的 范 围 和 内 容 是 :发 展
20、对 象 的 政 治 历 史 、现 实 表 现 及 其亲 属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情 况 。要 重 点 审 查 本 人 在 “文 化 大 革 命 ”中 几个 重 要 时 期 的 表 现 ,审 查 在 1989 年 政 治 风 波 中 的 政 治 立 场 、政 治 态度 以 及 对 党 的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以 来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认 识 和 态 度。对 其 直 系 亲 属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审 查 ,主 要 是 了 解 其 父 母 和 抚 养 其成 长 的 亲 属 及 联 系 密 切 的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政 治 面 貌 、职 业
21、 、政 治 表 现等 情 况 。对 联 系 不 多 、影 响 不 大 的 非 直 系 亲 属 不 必 调 查 。对 已 有 正 确结 论 的 ,可 不 再 重 新 调 查 。五 是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入 党 前 短 期 集 中 培 训这 一 环 节 由 县 一 级 党 委 实 施 。没 经 过 培 训 的 ,除 特 殊 情 况 外 ,不能 发 展 入 党 。六 是 上 报 发 展 对 象 名 单 及 有 关 材 料党 支 部 必 须 将 拟 发 展 对 象 名 单 及 有 关 材 料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查 。上 报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发 展 对 象 的 入 党 申
22、请 书 。党 小 组 对 发展 对 象 的 意 见 。发 展 对 象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考 察 表 和 团 组 织 推 荐表 。党 支 部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综 合 审 查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是 :自 然 情 况 、政 审 情 况 、培 养 考 察 情 况 、现 实 表 现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和 支 部 委 员 会意 见 。七 是 审 查 发 展 对 象这 一 环 节 主 要 由 党 委 组 织 员 按 党 章 规 定 的 党 员 条 件 对 发 展 对 象进 行 预 审 。党 委 组 织 员 审 查 后 ,经 党 委 有 关 部 门 研 究 ,确 定 可
23、否 召 开支 部 党 员 大 会 讨 论 发 展 ,并 将 预 审 结 果 通 知 呈 报 单 位 党 组 织 。主 要 审 查 以 下 情 况 :从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工 作 表 现 和 组 织 纪 律 观 念 等 方 面 全 面 衡 量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被 列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后 是 否 经 过 党 组 织 一 年 以 上 的 培 养 和 系统 的 培 训 教 育 。个 人 历 史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否 清 楚 。党 内 外 群 众 对 发 展 其 入 党 有 何 意 见 。第 三 阶 段 为 严 格 履 行 入 党
24、 手 续 阶 段 ,共 10 个 环 节 。一 是 确 定 入 党 介 绍 人发 展 对 象 要 有 2 名 正 式 党 员 作 入 党 介 绍 人 。介 绍 人 一 般 由 培 养联 系 人 担 任 ,也 可 由 党 组 织 指 定 或 由 发 展 对 象 自 己 约 请 ,但 无 论 哪 种情 况 ,都 应 征 得 介 绍 人 的 同 意 。预 备 党 员 以 及 受 留 党 察 看 处 分 尚 未 恢 复 党 员 权 利 或 限 期 改 正 错误 的 党 员 ,不 能 做 入 党 介 绍 人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宜 由 申 请 入 党 人 的直 系 亲 属 做 入 党 介 绍
25、 人 。入 党 介 绍 人 一 般 应 由 同 一 支 部 的 党 员 担 任 。入 党 介 绍 人 应 通 过 谈 心 等 方 式 ,认 真 了 解 被 介 绍 人 对 党 的 认 识 ,是 否 懂 得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入 党 动 机 是 否 端 正 ,了 解 被 介 绍 人 的 政 治 觉悟 、思 想 品 质 、工 作 表 现 、本 人 经 历 以 及 其 家 庭 成 员 和 联 系 密 切 的 主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情 况 ,并 如 实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二 是 指 导 发 展 对 象 填 写 入 党 志 愿 书 发 展 对 象 经 预 审 合 格 后 ,党 支 部
26、 领 取 入 党 志 愿 书 ,并 将 入 党志 愿 书 中 有 关 栏 目 的 填 写 要 求 向 发 展 对 象 解 释 清 楚 ,指 导 发 展 对 象填 写 。三 是 审 查 材 料 ,会 前 准 备支 部 组 织 委 员 要 认 真 审 查 填 写 的 入 党 志 愿 书 是 否 合 乎 要 求 ,其 它 有 关 材 料 是 否 完 备 ,还 要 审 查 介 绍 人 资 格 。支 委 会 要 提 出 发 展 对象 入 党 的 书 面 意 见 ,报 告 上 级 党 委 审 查 同 意 后 ,确 定 召 开 支 部 党 员 大会 事 宜 ,并 同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说 明 准 备
27、 召 开 的 支 部 大 会 程 序 ,指 导 其做 好 向 支 部 大 会 汇 报 的 准 备 。提 前 通 知 党 员 参 加 会 议 并 有 所 准 备 ,通知 部 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列 席 会 议 。四 是 召 开 接 收 新 党 员 的 支 部 党 员 大 会接 收 新 党 员 支 部 大 会 的 注 意 事 项 :要 求 本 支 部 每 个 党 员 都 出 席 会 议 ,如 果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实 到 会 人 数 不 足 应 到 会 人 数 的 一 半 ,支 部 大 会 不 能 举 行 ;虽 超 过 半 数,但 缺 席 人 数 较 多 ,一 般 也 应
28、改 期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一 般 由 支 部 书 记 主 持 ,并 向 与 会 人 员 报 告 参 加 会 议的 人 数 和 会 议 内 容 。发 展 对 象 必 须 到 会 ,汇 报 自 己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政 治 历史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情 况 及 对 党 组 织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两 名 介 绍 人 都 应 到 会 ,分 别 介 绍 情 况 。如 入 党 介 绍 人 中 有 一人 不 能 出 席 ,但 在 会 前 向 支 部 作 了 负 责 的 介 绍 ,大 会 可 以 召 开 。介 绍人 主 要 介 绍 对 申 请
29、入 党 人 的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情 况 ,并 表 明 自 己 对 吸收 被 介 绍 人 入 党 的 态 度 。介 绍 人 的 发 言 内 容 比 较 翔 实 ,观 点 应 与 在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填 写 的 基 本 一 致 ,以 便 使 参 加 支 部 大 会 的 党 员 了 解 发展 对 象 的 情 况 。支 部 委 员 会 要 向 大 会 汇 报 对 申 请 入 党 人 的 培 养 情 况 及 政 审 情况 ,提 请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支 部 大 会 要 对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入 党 进 行 充 分 的 讨 论 ,讨 论 中 如党 员 提 出 不 清 楚
30、的 问 题 ,可 由 介 绍 人 或 支 委 会 给 予 说 明 ,需 要 时 也 可以 由 申 请 人 做 说 明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的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同 意吸 收 入 党 的 党 员 人 数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党 员 人 数 的 半 数 ,才 能 通过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因 故 不 能 到 会 的 党 员 在 表 决 前 正 式 向 支 部提 出 书 面 意 见 的 ,应 统 计 在 票 数 内 。如 果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接 收 新 党 员 的 人 数 在 两 个 以 上 ,必 须
31、逐 个讨 论 和 表 决 。表 决 时 ,入 党 申 请 人 不 必 退 出 会 场 。支 部 大 会 要 有 专 人 做 会 议 记 录 。会 议 记 录 写 清 会 议 的 时 间 、地 点 、内 容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在 册 党 员 人 数 ,实 到 和 缺 席 的 正 式 党 员名 单 及 缺 席 的 原 因 ,预 备 党 员 和 出 席 会 议 的 其 他 人 员 名 单 ,会 议 讨 论意 见 ,表 决 形 式 、表 决 结 果 及 大 会 决 议 等 情 况 。党 支 部 要 及 时 把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填 写 在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相 应 栏目 。支
32、部 大 会 决 议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1)对 申 请 人 的 政 治 审 查 情 况 。(2)申 请 人 对 党 的 认 识 和 其 思 想 觉 悟 、政 治 品 质 、学 习 、工 作 表 现 情 况 。(3)与 会 党 员 对 申 请 人 能 否 入 党 的 讨 论 情 况 。(4)表 决 情 况 。要 把 应 到会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党 员 人 数 、到 会 的 党 员 人 数 、到 会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党 员人 数 ,表 决 方 式 ,同 意 、不 同 意 、弃 权 的 党 员 人 数 写 清 楚 。(5)写 清 支部 名 称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决 议
33、的 日 期 ,并 由 党 支 部 书 记 签 名 盖 章 。(11)如 有 必 要 ,可 请 列 席 会 议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言 或 推 举 代 表 发 言 。(12)党 支 部 将 入 党 志 愿 书 连 同 其 它 有 关 材 料 ,如 入 党 申 请 书 、政 治审 查 材 料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考 察 表 等 ,及 时 报 上 级 党 委 审 批 。五 是 审 核 材 料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完 成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认 真 审 核 有 关 材 料 是 否 完备 ,入 党 手 续 是 否 齐 全 ,是 否 合 乎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的
34、 ,做 好 向 党 委 汇报 的 材 料 准 备 。六 是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党 委 在 审 批 前 ,要 派 组 织 员 或 党 委 委 员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考 核 和谈 话 ,做 进 一 步 的 考 察 。七 是 审 批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由 党 委 (党 工 委 )审 批 或 经 县 及 县 级 以 上 党 委授 权 党 总 支 审 批 。八 是 填 发 预 备 党 员 通 知 书党 委 审 批 后 ,组 织 部 门 要 填 发 预 备 党 员 通 知 书 ,及 时 通 知 党 支 部。九 是 与 预 备 党 员 谈 话党 支 部 接 到 通 知 后 要
35、及 时 找 预 备 党 员 谈 话 。向 其 说 明 的 主 要 情况 有 :入 党 时 间 、预 备 期 起 止 时 间 、预 备 期 的 作 用 及 要 求 ;编 入 党 小 组的 情 况 和 交 纳 党 费 的 规 定 ;介 绍 党 的 生 活 制 度 、党 支 部 和 党 小 组 近 期的 主 要 任 务 和 工 作 计 划 ;指 出 其 入 党 时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和 努 力 方 向 。谈 话 后 ,向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也 可 同 时 向 党 外 群 众 )宣 布 党 委 通 知 。十 是 预 备 党 员 宣 誓申 请 入 党 人 被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36、 为 预 备 党 员 后 ,即 可 以 进 行 入 党宣 誓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一 般 由 基 层 党 委 主 持 。如 新 发 展 的 预 备 党 员 较 多,下 属 的 总 支 部 、支 部 比 较 分 散 ,也 可 以 由 总 支 部 或 党 支 部 主 持 ,但事 先 要 报 告 上 级 党 组 织 ,上 级 党 组 织 应 派 人 参 加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也 可以 吸 收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参 加 。第 四 个 阶 段 为 预 备 党 员 管 理 教 育 、转 正 阶 段 ,这 一 阶 段 共 8 个 环节 。一 是 继 续 培 养 教 育党 组 织 要 高
37、度 重 视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工 作 ,列 入 议 事 日 程 ,定期 讨 论 研 究 ,加 强 检 查 指 导 ,切 实 抓 紧 抓 好 。建 立 健 全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核 制 度 。这 项 工 作 主 要 由 党 支 部 负责 。一 是 要 坚 持 继 教 育 制 度 ,强 化 他 们 的 党 员 意 识 。二 是 要 坚 持 “包 干 、讲 评 、汇 报 、谈 话 ”制 度 。三 是 要 严 格 组 织 生 活 。二 是 预 备 党 员 的 管 理预 备 党 员 工 作 岗 位 变 动 ,原 单 位 党 组 织 无 法 讨 论 其 转 正 问 题时 ,要 及 时
38、将 教 育 、考 察 的 情 况 介 绍 给 调 入 单 位 党 组 织 ,其 转 正 问 题由 调 入 单 位 党 组 织 负 责 办 理 。因 待 分 配 工 作 或 调 入 单 位 尚 未 建 立 党 组 织 等 原 因 ,预 备 党 员无 法 正 常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负 责 分 配 工 作 的 部 门 党 组 织 或 调 入 单位 的 上 级 党 组 织 ,要 将 其 编 入 党 的 一 个 组 织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并 由该 党 组 织 负 责 在 其 预 备 期 满 后 ,征 求 原 单 位 党 组 织 的 意 见 ,讨 论 其 转正 问 题 。对
39、 变 换 单 位 的 预 备 党 员 ,党 组 织 认 为 必 要 时 ,可 延 长 讨 论 其转 正 问 题 ,最 长 不 超 过 6 个 月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其 转 正 时 间 可 从 预备 期 满 之 日 算 起 ;需 延 长 预 备 期 的 ,其 延 长 的 预 备 期 起 始 时 间 自 党 组织 作 出 决 定 之 日 算 起 。对 只 有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没 有 入 党 志 愿 书 等 入 党 材 料 ,无 法认 定 其 预 备 党 员 身 份 的 ,接 收 单 位 党 组 织 报 经 上 级 党 委 批 准 ,不 予 承认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40、格 。停 薪 留 职 、内 退 、下 岗 的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问 题 ,应 由 预 备 党 员 党组 织 关 系 所 在 单 位 的 党 组 织 负 责 办 理 。三 是 到 期 提 出 转 正 申 请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满 前 ,应 主 动 向 党 组 织 提 出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书 面 申 请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时 ,经 党 组 织 提 示 ,仍 未 提 出 转 正 申 请 的 ,视为 其 不 愿 继 续 做 党 员 ,不 能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其 转 正 问 题 。四 是 讨 论 、提 出 意 见预 备 党 员 提 出 转 正
41、申 请 后 ,党 小 组 必 须 进 行 讨 论 ,对 预 备 党 员 在预 备 期 间 的 表 现 做 出 鉴 定 ,向 支 部 提 出 其 能 否 按 期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初 步 意 见 ;党 支 部 广 泛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的 意 见 ;支 委 会 认 真 审 查 预 备党 员 本 人 的 申 请 报 告 和 培 养 人 、党 小 组 的 考 察 鉴 定 意 见 ,依 据 党 员 条件 ,提 出 能 否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 意 见 ,并 提 交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和 表 决 。五 是 召 开 讨 论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支 部 党 员 大 会讨
42、 论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支 部 大 会 程 序 同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基 本 相 同 。需 注 意 的 是 在 表 决 时 ,对 具 备 转 正 条 件 的 ,可 以 按 期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对 不 完 全 具 备 条 件 需 要 继 续 考 察 和 教 育 的 ,可 以 延 长 一 次 预 备 期 ,延长 时 间 半 年 至 一 年 ;对 确 实 不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又 没 有 继 续 考 察 必 要 的,应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六 是 审 批预 备 党 员 由 党 委 会 集 体 讨 论 、及 时 审 批 。七 是 填 发 转 正 通
43、知 书党 委 审 批 后 ,组 织 部 门 要 及 时 填 发 转 正 通 知 书 ,通 知 其 所 在 党 支部 。八 是 与 党 员 谈 话 、材 料 归 档党 支 部 要 及 时 同 党 员 谈 话 ,通 知 其 党 龄 从 何 时 算 起 ,提 出 严 格 要求 ,并 向 支 部 全 体 党 员 宣 布 党 委 通 知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后 ,应 将 其 入 党 志 愿 书 、入 党 和 转 正 申 请 书 、自传 、政 审 材 料 、教 育 考 察 材 料 交 党 委 存 入 本 人 人 事 档 案 。无 人 事 档 案的 ,建 立 党 员 档 案 ,由 所 在 单 位 党
44、委 保 存 。预 备 党 员 被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后 ,其 入 党 志 愿 书 和 有 关 取 消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主 要 材 料 应 归 入 本 人 档 案 。没 有 要 事 档 案 的 ,可 由 其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 保 存 。入 党 志 愿 书 封 面 上 要 注 明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格 ”的 字 样 。第六部分 党费收缴工作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 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中央组织部对过去的党费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
45、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 号)。其中对党费收缴工作作出如下规定: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 级工资、 绩 效工资、津 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46、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5000 元)者,交 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 1 条、第 2 条规定交纳党费。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5、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6、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7、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 1000 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 中央。8、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9、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 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10、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 特殊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