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方便大家实际工作,现对指南 “第三十三条扣除项目的认定九、扣除项目分配分摊的顺序和标准的审核方法”中“(二) ”项应如何理解。“(二) ”项讲的是不能够直接认定的土地成本分摊、开发成本分摊、公共配套设施费分摊等三个问题作如下分析说明。 一、第三十三条九项(二)款的原文 (二)扣除项目不能够直接认定的,审核当期扣除项目分配标准和口径是否一致,是否按照下列顺序合理分摊: 1.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2.将“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
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按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3.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一般按照可售面积分摊各期、各项目应负担的成本。 二、土地成本分摊,分配方法 (一)交易情况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一块 10000 平方米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为 1000 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在这块土地上建了两幢楼,一幢为写字楼,占地面积(包括周围的道路及绿地等)4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一幢为公寓,占地面积(包括周围的道路及绿地等
3、)6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16000 平方米。公寓的公共配套设施当中有游泳池占地面积 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 500 平方米,开发商改变为对外开放的经营性质的设施。公寓已出售 90%,写字楼尚未转让。 (二)按占地面积分摊土地出让金 1.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为: 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分摊,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600 万元公寓占地面积 6000 平方米(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 1000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 10000 平方米) 。 2.按可售与不可售面积确认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1)公寓不可售占地面积应负担的出让金。公寓总占地面积 600
4、0 平方米,其中不可售面积的游泳也占地 100 平方米,应负担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下: 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 1O 万元不可售占地面积 100 平方米(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 1000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 10000 平方米) 。 (2)公寓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公寓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590 万元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600 万元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 10 万元。 3.本次清算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 本次清算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 531 万元公寓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590 万元已出售比例 90%。 (三)按建筑面积分摊土地出让金 1.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
5、金为: (1)总建筑面积= 写字楼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公寓建筑面积 16000 平方米31000 平方米 (2)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516 万元公寓建筑面积 16000 平方米(出让金总额 1000 万元总建筑面积 31000 平方米) 。 2.按可售与不可售面积确认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1)公寓不可售占地面积应负担的出让金 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 16 万元不可售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 1000 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 31000 平方米) 。 (2)公寓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公寓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500 万元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6、 516 万元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 16 万元。 3.本次清算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 本次清算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 450 万元公寓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500 万元已出售比例 90%。 三、开发成本分摊、分配方法 (一)交易情况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幢公寓,开发成本为 3450 万元。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可售面积 14600 平方米,不可售面积 400 平方米,其中公共配套设施当中有游泳池建筑面积的 200 平方米,开发商改变为对外开放的经营性质的设施。公寓已出售 90%。 (二)可售面积与不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开发成本 1.不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开发成本: 不可售面积应分摊的
7、开发成本改变用途的游泳池建筑面积(项目支付开 发成本总额项目总建筑面积) 不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开发成本 46 万元200 平方米(3450 万元15000 平方米) 。 2.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开发成本: 公寓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开发成本 3404 万元公寓应分摊的开发成本 3450 万元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开发成本 46 万元。 四、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分摊、分配方法 公共配套设备费的分摊,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认分摊方法。如果全部归全体业主共有或全部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不可售建筑面积分摊的成本为 0,可售建筑面积负担全部配套设备费。如果只是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或部分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不可售建筑面积就应按比例分摊配套设施费,可售建筑面积只负担部分配套设备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