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空调安装合同发包单位: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 数量 : 2、安装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及面积: ( 2)工程造价: 元; (3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6)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须对上述收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如
2、因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不实,导致甲方的付款错误或付款不能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负承担。如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有变动的,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 2 条 双方提供的材料1、甲方提供的材料包括,空调室内外机,空调电源线,新风机设备,其他安装空调所需的必要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2、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工程材料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安装调试中央空调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乙方负责空调电源布线和安装。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 1
3、) 年 月 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 )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 3)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中央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4)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因隐蔽工程导致的质量瑕疵,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返工。2、 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空调生产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4、,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甲方提出的设计图为准。需要更改设计方案的,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3、 甲方指派 身份证号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乙方指派 身份证号为乙方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第四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_ 元(大写 : 元) ; (1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七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 (占合同总
5、金额的 %)即_元(大写: 元 ) ; (2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工程验收单后,甲方七日内支付乙方(第三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 %)即_ 元( 大写: 元 ) ;(3 )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 %), 元(大写: _元) ,工程质保期满后,甲方三天内付清。3、以上价款为包干价,不再做调整。 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完成工程的所需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及进退场费、自身需使用的脚手架的搭拆、工期、质量、施工交叉、材料及设备的场内二次搬运/转运、场外运输费、垃圾清运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安全措施费、所有预埋件预埋、完工清理费、质量保修、后期服务费、风险费、质
6、检费、安装费、各类措施费及安装、管理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考虑风险费用等为施工所采取的技术、安全等一切有关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的措施费用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4、由于乙方错报等原因导致的合同单价过低,使得施工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完工指工程竣工并能正常使用) ,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超过 15 天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已完工的工程按照合同价的 60%计算。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
7、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 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和质量完成本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的完工和交付。 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5、施工现场杜绝安全事故,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导致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给第三人及甲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件,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安全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二、甲方责任
8、: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不可抗力; (2)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 6 条 产品质量责任1、本工程的质保期为 年,自双方验收完成之日起算。2、工程质量保证期内非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损坏的,乙方必须及时修理,并负担修理费用。乙方接到甲方报修,必须在 4 小时之内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12 小时之内必须保证修复正常。乙方不履行保修责任的,甲方有
9、权自行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索赔。乙方接到甲方报修,未能及时到场处理,连续三次报修未能到场处理,将示乙方自动放弃维保责任和保修金,甲方有权将维保责任转包其它单位。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报价方案说明书、甲方提供的设计图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