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进 出 境 旅 客 行 李 物 品 申 报 单 中 国 海 关 忠 告 : 虚 假 申 报 将 导 致 法 律 责 任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进 出 境 旅 客 行 李 物 品 申 报 单姓 名 李 XX 性 别 男国 籍 韩国 来自/前往 北京护照号码 XXXXXXXX 旅行目行 商务1、本申报单背面所列必须办理申报手续的旅客,请详细填报有关物品并签名。 填单后交海关验核签章。在设有双通道的现场,务必选择“申报” (红色)通道通关。2、上述以外的旅客,无须填写申报单,并可选择“无申报” (绿色)通道通关。如进境后需办理提货券、外汇商品、分运行李等手续,不能一次结清的,请在办理有关手续处填写本单向海关申请。品名/币种 数量/ 数额 规格型号 海关记录美元 200000(以下海关划线)我已阅知本申报单背面所列事项,并保证以上申报属实。申报人签名: XXX (与有效通关证件上姓名一致) 2007 年 2 月 10 日海 关 记 事 栏经办关员签字: 年 月 日(正本:海关留存)注:阴影部分为进出境旅客手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