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处理纠纷意义重大.docx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2826519 上传时间:2018-09-2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处理纠纷意义重大.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处理纠纷意义重大.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处理纠纷意义重大.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处理纠纷意义重大.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处理纠纷意义重大.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审理案件意义重大作者:杨汝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10-10 8:45:10字体:小 大经过多年的司法改革和实践,基层司法最成功的典型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重回人们的视野。因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坐堂办案;手续简便,不拘形式,只要是民众有需要,不论田间、地头、随时随处解决;调解和审判相结合,尽量将国家法令、政策和群众意见、民间习俗相结合等办案特点,“马锡五审判方式”易于被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今天,它正在成为基层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一、“马锡五审判方式”回归的现实意义 云南省宾川县地处干热的金沙江中游河谷地带,是全国有名的“葡萄之乡”。六月的

2、宾川在太阳炙烤下,显得尤为酷热。这个季节是葡萄生长的黄金时期,由于今年云南仍然干旱少雨,大量因用水问题产生的纠纷急需法院解决。 2013 年 6 月 4 日 ,州城镇离娄村的石某等十几个村民找到法院,称邻村的王某因为与本村村民产生矛盾,将自己灌溉葡萄必经的水渠阻塞了,村民都很着急。眼下正是葡萄生长的关键时期,一星期不灌溉,一年的收入可能就没有了。在受理石某等人的起诉后,法官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办案,而是第一时间找到对方当事人王某,向其了解阻塞水渠的原因。法官还在双方的陪同下到田间查看。在找到矛盾的症结以后,就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次真诚的沟通。在当地村委会及部分村民的参与调解下,双方最终冰释前嫌,

3、该案以调解结案。 近年来,基层法院受理的相邻权纠纷案件呈逐渐增多的趋势。此类案件的案件事实往往并不复杂,但矛盾纠纷的解决又有现实的紧迫性,如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即使适用简易程序,此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也是三个月。在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官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理此类案件,对当事人显然是不利的。当前法院审理案件,当事人需要的不是在法院打官司,而是需要和平彻底的化解矛盾,司法只是手段而已,事了才是目的。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并非只是为了“讨说法”,如果法官只是单纯进行居中裁判或一判了事,可能案是结了,但事却未了,矛盾依然存在。社会矛盾的化解是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之一,而社会矛盾化解需要做

4、大量的民事调解工作,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时用调解的方式结案,更加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地方稳定和减少涉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 仔细研究马锡五审判方式,会发现法官的人格魅力在其中产生了巨大的力量,民众信任马锡五,相信他的裁决是公正的。换句话说,马锡五审判方式最重要的基础就是群众。因此,只有仔细研究重家族、重血缘、重伦理的中国传统文化,依靠家族的力量,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一书中说:“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就是充分的群众的观点。”马锡五自己也说:“真正群众的意见,比法律还厉害。”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人民群众在解决矛盾纠纷中

5、的巨大作用。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的办案作风;二是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的便民、利民的办案方法;三是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灵活的办案模式;四是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调解的办案思想。 针对个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举证,恰当行使释明权的基础上,在诉讼程序及具体运作过程中也可不拘于形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将新的诉讼模式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结合起来使用。这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可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办理案件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调解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满腔热情地关心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使群众的意见和法律融为一体。还有,将诉讼方法与其它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相互配合,在

6、运作过程中借助传统伦理道德、社会舆论、情理判断事实,协调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调解组织的关系,通过这些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总之,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力争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换句话说,案件的审理既要合乎法律,又要为当地舆论所赞扬,既要使当事人心悦诚服,也要得到案外群众的拥护。 三、基层法院建立“马锡五审判方式”长效机制 诉讼调解是社会矛盾调处的一种重要方式,必须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以使诉讼调解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一)实行繁简分流,在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周期,简化办案程序,提倡诉讼便利化;人民法庭和立案庭积极开展巡回立案工作,只要

7、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就地立案,及时调解或就地审理;简化旁听手续,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均组织群众旁听,广泛接受监督,做好以案释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注重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及群众监督的力量结合在一起,把法理、事理、情理结合起来。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出面协调;对家庭内部纠纷,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者出面协调;对邻里纠纷,有选择地邀请无利害关系的邻居或基层干部进行调解。同时,积极发挥农村威望较高的长辈、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村委干部等的作用,把调解工作推向社会,将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评析、释疑”工作,注重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群众

8、纠纷。 (三)定期组织交流经验、总结规律。法院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不断探索和总结诉讼调解的经验与教训,切实解决重判轻调导致不愿调、不会调等问题。同时,防止因片面追求调撤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等问题,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减少一些因案件简单下判带来的上诉、申诉、执行难乃至无休止的上访等问题。 四、马锡五审判方式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 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根植于中国实际。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在中国的广大农村,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便民性,经济型,灵活性更加适应广大基层人民的需要。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司法制度,

9、即使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司法制度也不尽相同,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站在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实际国情的角度,当前中国社会仍具有情理性特征,传统法律文化提倡礼治、德治、法治的有机结合,人情、天理、国法的有机结合, “和为贵”“息诉”“少讼”所追求的社会、人际、邻里关系的和谐等文化传统都对基层法院解决民事纠纷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当代中国广大农村的人民群众,更容易接受马锡五审判方式中所设立的诸如巡回审理、就地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等审理方法和审判原则,同时更要求当地的法官掌握与应用当地的基本的知识与风土人情、进一步发挥法官所具有的独特的人格魅力的工作方法。即使在某些情况下我们通常所认同的情理社会的朴素“正义”观念与严格的法律正义是不一致的,但是马锡五审判方式亦可以通过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在法律和乡民的正义观念之间找到一条通融的解决途径。可见,就现阶段中国的国情而言,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基层法院,特别是广大农村的人民法庭广泛适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是解决基层民事纠纷成功的司法经验。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专业基础教材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