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简介:按照国家和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和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化实事及重点项目、信息化环境建设等而设立的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项支持的方向: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工作推进,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的其他信息化应用项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5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2、 500 万元;为信息化重点应用项目、实事项目等提供配套资金,按照市政府规定予以安排。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一、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产业能级提升重点支持航空、钢铁、石化、汽车、装备制造、船舶、海洋工程、消费品等产业领域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节能减排能力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产学研结合项目:1.引导企业加强信息化深度应用。具有业务协同、集成共享、精细管理特点的企业研发、制造、营销管理系统以及支撑企业结构调整、流程再造的应用系统建设项目;2.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应用。具有专业特色或行业示范效应的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服务平
3、台建设和应用项目;3.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节能减排能力。信息技术在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监测、节能设备和工艺研发、安全绿色生产等领域的应用项目;4.加快产业基地和园区的信息化。产业基地和园区信息化标准规范推广和示范项目,以及面向本区域内企业的各类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信息化助推“四个中心建设”1.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发展和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项目(具体申报方式另行公布);2.具有行业先进性、市场可推广价值的第三方网上电子支付平台项目;3.面向制造业的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4.促进口岸监管信息共享和整合,有助于服务企业提高工作效率的项目;5.在航运资源跟踪、预警、调度和信息发布、集聚、整合
4、等方面应用信息技术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三、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1.基于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挖掘、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应用项目;2.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分类编目、注册管理、发现定位、共享交换、发布服务等方面的应用项目;3.信息技术在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中的典型应用项目;4.国产基础软件、设备在电子政务中的典型应用示范项目。四、信息化服务民生发展和社会和谐1.应用信息技术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试点示范性项目;2.应用信息技术在社区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服务的项目;3.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项目;4.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农业增产、农
5、民增收、保障农产品安全的项目。五、信息化助力城市建设和功能提升1.信息技术在智能交通领域的创新性典型应用项目;2.GIS 在地下空间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等城建领域中的创新性典型应用项目;3.网格化管理在专业领域的拓展应用项目;4.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集约建设、规范管理的项目。六、新兴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试点示范1.物联网在制造、物流、航运等领域的应用示范项目;2.云计算在工业制造、市民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示范项目;3.基于“ 三网融合”的业务融合创新应用项目。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1.提升城市信息安全监测预警、渗透性检测、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能力的项目;2.提高安全集成电路(IC)卡芯片及电子支付平
6、台安全性检测评估能力的项目;3.支撑城市信息安全综合服务体系的公益性平台建设项目;4.应用电子认证服务,完善互联网诚信安全环境的项目;5.保障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安全的支撑项目。企业申请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基本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且依法设立两年以上。2、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建设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4、企业作为申报单位时,必须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和投资能力,且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5、所申报项目原则上须为在建或拟建项目,且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申请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需要准备的材料:(一)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二)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方案;(三)经审计的单位财务报表;(四)注册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五)其它必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