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某人社局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八大领域建设进展情况汇报2018 年我局承担“十大工程”中的就业脱贫和健康脱贫工程两项工作,承担“八大领域”中的基本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和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四项工作。一、“八大领域”进展情况(一)基本就业创业1、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目前,全区 304 个基层就业平台统一挂牌,实现区、乡镇、行政村就业基层服务平台全覆盖。2、推进基层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 0.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0429 人,已完成进度 173.82%。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所公共实训基地。我区南山职业学校已被市人社局批准,已完成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企
2、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已完成 1619 人,已完成进度 101.19%,技能脱贫培训已完成 901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57.43%。(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44.3 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4.635 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45 万人,参保总数为50.38 万人。根据 2017 年统计,全区常住人口 68.37 万,去掉 0-3 岁儿童 2.958 万人和在校学生 16.32 万人,应参保数为49.09 万人,参保率为 102.6%。2、基本医保
3、参保率。目前,全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 86.97 万人,参保率为98.17%,参保任务尚缺 7345 人。(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我区全民参保计划宣传等工作已按上级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已于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入库率100%。对于“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目标,市局分析: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大于 95%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大于 99%这两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可作为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全覆盖目标考核依据。(四)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对贫困人口按照 200 元/年代缴保费,根据扶贫办提供的最新贫困人口名单(2018 年8 月动态调整后),全
4、区符合代缴年龄段贫困人口 11454 人,截止 8 月底,我区第一批 10333 名贫困人口的代缴工作已全部完成,8 月新增贫困人口信息正在核实,9 月底全部完成代缴。二、“十大工程”进展情况(一)就业脱贫工程1、认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通过发布我区扶贫基地、扶贫车间招募公告,鼓励企业、合作社、个人申报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完成扶贫车间 27 个(任务数8 个),扶贫基地 43 个(任务数 6 个)。2、开展全区劳动技能培训。我区技能培训目标任务为 350 人,目前已开展 25 期技能脱贫培训,培训贫困劳动者 901 人,拨付培训补贴 86.615 万元。3、积极开展扶贫驿站建设。我区扶
5、贫驿站目标任务为 10 个,采取新建和改扩建方式,在翁墩乡孔树村、孙岗镇宣郢村、东河口镇太平街村、张店镇白塔寺村等地建设 14家就业扶贫驿站,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注:翁墩乡孔树村、东桥镇潘店村、木厂镇孟岗村、淠东乡黄圩村、三十铺镇黄大塘村、三十铺镇赵寨村、横塘岗乡周庵村、张店镇白塔寺村、张店镇新街村、张店镇松林岗村、东河口镇太平街村、毛坦厂镇八角塘村、孙岗镇宣郢村、孙岗镇黄小店村)(二)健康脱贫工程1、出台“2579”补充医保政策。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出台了 XX 区补充医保政策(简称“2579”政策),对全区非贫困参保居民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再次予以补充医疗保障,大大的提高了非贫困人口门诊及住院
6、报销比例,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使广大城乡参保人员公平享有社会发展成果,截至目前,已受理申报 40 人次,兑付补充医保补偿资金 34 万元。2、落实“351”“180”政策。在落实“351”、“180”政策中,我局将大部分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报销下放到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减轻就医报销负担。通过对乡镇街上报的新增贫困人口慢性病开通申报鉴定绿色通道,及时制发慢性病就诊证,方便贫困人口门诊就医和享受综合医保待遇。目前,全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共53782 人全部纳入“351”“180”保障范围。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全区已有 96319 人次的贫困人口享受综合医保补偿,共产生医药费用 12522.0
7、4 万元,综合医保基金支付10840.87 万元,慢性病门诊补充医保“180”支付 356.5 万元。三、存在问题和短板1、贫困人口慢性病患病信息摸排上报进度缓慢。乡镇街均未按照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贫困人口慢性病证“绿色通道”补办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办证信息。个别乡镇平时不重视,临时“抱佛脚”,不仅给经办机构增加压力,还在上级检查中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2、基本医保参保率。贫困县退出指标中规定基本医保参保达到 99%以上,以公安年报人口为参保任务基数,因多种原因(主要是乡镇办理户口“农转非”过程中,农转非对象在办理城镇户口入户时,未对农业户口销户,造成“一人两户”),导致公安年报人口大
8、于实际人口,按照公安年报人口基数无法实现我区参保率 99%以上。3、贫困户代缴新农保政策宣传不到位,扶贫手册成效措施未填写。四、下一步打算1、基本医保参保率。建议向省、市如实反映基本医保参保率统计口径问题。建议公安等部门尽快清理注销不实人口,并以清理后的基数为考核指标。2、进一步加强就业脱贫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提升居家就业岗位贫困劳动者占比(目前,居家就业岗位上岗率已达到 50%)。引导乡镇、村(社区)结合护林、护路、保洁、保安、保绿等工种开发的家门口辅助性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提升公益性(辅助性)岗位上岗率。(目前公益性(辅助性)岗位上岗率已达到 50%)3、要求乡镇人社所分村打印贫困户代缴信息,由包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到户发放城乡居保宣传册,告知代缴信息,现场宣传城乡居保代缴政策。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