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定如下:一、尺寸大小为 800mm600mm20mm,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镶嵌部位宜在明显立面距地面 2 米处设置。字体颜色宜为金色。二、标志牌宜选用黑色大理石或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三、标志牌主要标注内容详见附件。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四、标志牌的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五、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每栋楼镶嵌永久性标志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