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CC 标志管理控制程序编 号:XX /QP10 版 本: A 修改状态: XXXXXXXXX 有限公司发布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实施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1、目的:在企业获得 CCC 证书后,为了防止生产过程中 CCC 标志出现错用,混用等问题,确保在需要时对 CCC 标志的使用过程实现追溯。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 CCC 标志在使用过程中的控制。3、职责: 质管部是本程序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和修订,并对 CCC 标志使用过程中进行检验和监督以及标志模压证书的年审。仓库负责认证标志的保管发放。技术部负责生产中认证标志的使用。 4、工作程序4.1 认
2、证标志的申请制作: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关于 CCC 标志施加方法,公司将采取向国家强制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申请购买 CCC 标志和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认证标志的印刷、模压设计方案,经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审批后按印刷、模压标志申请的规格制作。如果未经标志发放管理中心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印刷、模压或其它方式制作标志。同时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备案,标志模压证书到期后前 30 日由质管部负责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中心批准后,方口继续使用。4.2 认证标志式样 标志尺寸: A:30mm A1:29mm B:24mm B1:23mm 标志颜色: 白色底版、红色
3、字体。 4.3 车间根据生产部生产计划通知单数量,向质管部申请领取认证标志,写明领用数量、规格型号及用途,仓库方可发放。不得多发和少发,以防流失,并做好记录。生产过程中注意保护认证标志,不得随意加贴或损坏、毁灭标志,不得使用变形标志;不得加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对于工艺要求先施加标志的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隔离,及时纠正,同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以确保不合格品不加施认证标志。4.4 标志施加位置: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与合格证一并缝制在安全带下固定点处。4.5 认证标志不得转让和出售,对认证证书暂停、取消的产品,不加施认证标志,不合格产品、获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产品、未获得认证的产品不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5、支持性文件5.1 XX/QP 830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2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6 记录:6.1 XX/QR 10-01认证标志使用台帐6.12 XX/QR 10-02认证标志领料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