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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doc

  • 上传人:dreamzhangning
  • 文档编号:2791709
  • 上传时间: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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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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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编号: SZ-DL-03-2010编制: 郑志飞审批: 贺建端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 O 一 O 年十二月1目 录2112 施工准备2.1 仪器设备2.1.1 精度不低于6、(5mm+5ppm2D)全站仪或测距仪。2.1.2 精度不低于 J6 经纬仪、不低于 S3 水准仪。2.2 辅助工具和材料2.2.1 与全站仪或测距仪相配套的单棱镜、三棱镜、对中杆棱镜、三脚架、水准尺等。2.2.2 常用工具设备:可编程计算器、对讲机、 12 磅锤、4 磅锤、羊角锤、可调式托盘、铝合金导梁、3 钢丝绳、1t 倒链、20 以上钢钎、皮尺、测绳、花杆、遮阳(雨)伞;木桩、油漆、

    2、石灰、小线、钢钉、红蓝铅笔、排笔、绘图铅笔等。2.2.3 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尺等必须经有资质的计量检测部门检定合格。2.3 作业条件2.3.1 建设单位已提供施工图纸,并完成控制点的测设。2.3.2 所有人员已经培训并持证上岗。2.4 技术准备2.4.1 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有关测量规范;编写测量方案;进行现场踏勘及各项审核手续的报验。2.4.2 准确计算道路中线、边线坐标、设计高程等业内数据。 3 操作工艺3.1 工艺流程竣工测量33.2 操作方法3.2.1 测量桩位交接3.2.1.1 测量桩位交接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或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测量工程师交桩交桩要有桩位平面布置图。桩

    3、位交接后办理交接手续。3.2.1.2 交接桩数量应根据工程的大小确定。如果与另外施工段连接,应在连接处向界外多交至少一个坐标点和水准点。3.2.1.3 接桩时应察看点位是否松动或被移动,若已松动或被移动,应及时向勘测单位提出补桩的申请。3.2.1.4 施工单位应逐一记录现场点位,并做好桩位标记,桩标不突出的应用钢尺拴桩,做好标记,以便于寻找复测3.2.1.5 接桩后应及时进行标桩保护,采取混凝土加固、砌保护井和钉设标志牌等措施,容易被车撞轧的控制点应钉设防护栏杆。3.2.2 桩位复测3.2.2.1 接桩后依据设计图纸和交桩资料进行内业校核,检查成果表中的各项计算是否正确。3.2.2.2 桩位的

    4、坐标复测宜采用附合导线测法进行,高程复测宜采用附合水准测法。3.2.2.3 复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交桩单位联系解决。复测合格后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提交复测报告,以使复测成果得到确认后使用。3.2.3 布设施工控制网3.2.3.1 在桩位交接工作结束后,按照要求的精度等级进行施工控制网的布设。鉴于公路线形的特点,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宜采用沿线路方向的附合导线;高程控制宜采用附合水准线路或三角高程测量。3.2.3.2 外业观测应选在能见度高、无风的清晨或傍晚进行,以减小大气折光及气压、温度的变化对观测的影响。3.2.3.3 水准测量可采用一组往返或两组单程进行,往返测或两组程测高差不符值在限差以

    5、内时采用平均值。3.2.3.4 水准点电磁波三角高程测量可与平面控制测量同时进行。当采用电磁波三角高程测量时应满足相应测量等级的技术要求,观测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3.2.3.5 内业计算必须使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表式。计算步骤应清晰、有条理,成果合格后必须报监理工程师确认。3.2.3.6 控制桩必须采取拴桩等有效保护措施。3.2.4 现况调查及原地貌测量3.2.4.1 在施工前,应先放出路基征地线 (红线),并调查与记录征地线范围内需拆迁或改移的建(构)筑物、树木、文物古迹、各类地下管4线等。若征地线范围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及建设单位。3.2.4.2 应放出设计图纸中过路

    6、箱涵、管涵等结构物的中心线位置,并调查其平面位置与高程是否与现况相符。若不相符,应及时向监理及建设单位提出,经其确认后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3.2.4.3 在现况调查结束后,应计算每一桩号中心坐标与对应的路基宽度,放出路基中线与边线。为保证填方段路基边坡的压实度,在每侧路基设计边线外加宽 500mm 作为填筑边线。如遇到路基范围内有不适宜材料需挖除、换填,必须在开挖之前与换填之前测量其范围及深度,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3.2.4.4 路基清表前,均应按纵向 50m 测设一断面,横断方向 610点测量原地面高程。若地形复杂,可以按纵向 1020m 测设一断面,所有点位及高程数据应记录在册。在清

    7、表后,恢复所有点位并测量此时地面高程作为清表后的地面高程。 ,3.2.5 路基施工测量3.2.5.1 填方段路基每填一层恢复一次中线、边线并进行高程测设。在距路床顶 1.5m 内,应按设计纵、横断面数据控制;达到路床设计高程后应准确放样路基中心线及两侧边线,并将路基顶设计高程准确测设到中心及两侧桩位上,按设计中线、宽度、坡度、高程控制并自检,自检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2.5.2 路基挖方段应按设计高程及边坡坡度计算并放出上口开槽线;每挖深一步恢复一次中线、边线并进行高程测设;高程点应布设在两侧护壁处或其它稳定可靠的部位。挖至路床顶 1m 左右时,高程点应与附近的高

    8、级水准点联测。3.2.5.3 直线上中桩测设的间距不应大于 50m,平曲线上宜为 20m;当地势平坦且曲线半径大于 800m 时,其中桩间距可为 40m。当公路曲线半径为 3060m 、缓和曲线长度为 3050m 时,其中桩间距不应大于10m。当公路曲线半径和缓和曲线长度小于 30m 或采用回头曲线时,中桩间距不应大于 5m。3.2.5.4 根据工程需要,可测设线路起终点桩、百米桩、平曲线控制桩和断链桩,并应根据竖曲线的变化情况加桩。3.2.5.5 在桥台两侧台背回填范围内,应在台背上标出分层填筑标高线。3.2.5.6 对于管涵等构筑物应首先测设其开槽中心线及边线;达到槽底高程后,检测高程并恢

    9、复中心线;管基础完成后,检测管基顶面高程,在管基顶面精确测设并弹出中心线或结构边线。3.2.6 路面基层施工测量3261 路面基层施工前,应实测所有桥面铺装层高程,并与设计5高程对比。若相差较大,应向监理及建设、设计单位提出,以确定高程调整量。3.2.6.2 路面基层施工测量重点在控制各层厚度与宽度。平面测设时,应定出该层的中心与边线桩位。边线桩位放样时应比该层设计宽度大lOOmm,以保证压实后该层的设计宽度。3.2.6.3 高程测设时,应将设计高程按一定下反数测设到中线与边线高程控制桩上;在使用摊铺机作业时,此时高程控制桩应采用可调式托盘;且桩位间距不应大于 lOm,在匝道处可加密至 5m。

    10、高程控制桩上平置铝合金导梁或 3 钢丝绳;当采用钢丝绳时,每 lOOm 将 20 以上钢钎砸入牢固的地面,其上固定 1t 倒链将钢丝绳绷紧,使其平稳置于已测设好高程的可调式托盘上。在摊铺机行进中,应有专人看管托盘,若发现托盘移动或钢丝绳从托盘掉下时,应立即重测该处高程。3.2.6.4 当分段施工时,平面及高程放样应进入相邻施工段50 100m,以保证分段衔接处线型的平顺美观。3.2.6.5 在匝道出入口处或其它不规则地段,高程放样应根据设计提供的方格网进行。3.2.7 路面面层施工测量3.2.7.1 路面下面层施工测量:在使用摊铺机进行路面下面层施工测量时,其施工测量方法同本标准 3.2.6.

    11、3 款。只是应在摊铺压实后及时复测,以保证摊铺厚度。必要时,应适当调整压实系数。3.2.7.2 路面中、上面层施工测量:当摊铺机采用与下面层同样的方法作业时,其施工测量方法同本标准 3.2.6.3 款。若采用浮动基准梁作业时,在摊铺机起步阶段应测量熨平板的平整度及高度;进入正常摊铺后,应在摊铺压实后及时复测高程,以保证摊铺厚度。3.2.7.3 在匝道出人口或其它不规则地段,高程放样应根据设计提供的方格网进行。3.2.8 路缘石、边坡与边沟施工测量3.2.8.1 路缘石放样时,直线上桩位测设的间距不应大于 10m,平曲线上宜为 5m;当公路曲线半径和缓和曲线长度小于 30m 或采用回头曲线时,桩

    12、位间距不应大于 3m。高程控制桩的间距与上述一致。3.2.8.2 边坡与边沟的施工测量应满足以下要求:(1)边坡放样时,应每隔 20m 在上口线定一点位,计算并放出相应桩号下口线位置,两者之间用细线绷紧。(2)边沟放样应每隔 2040m 放出边沟中线及上口线;至沟底时每隔10m 测设一高程桩。(3)锥坡的施工测量应按照曲线设计形式计算坡脚轮廓线的放样数据,并按设计的坡度要求计算长、短半径。锥坡放样一般采用支距法。3.2.9 竣工测量6竣工测量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其内容包括:中心线、高程、横断面图示、附属结构和地下管线的实际位置与高程。4 质量标准4.1.1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

    13、术要求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表 4.1.1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4.1.2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4.1.2 的规定。表 4.1.2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4.1.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限差的要求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表 4.1.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限差74.1.4 中桩桩位测量限差的要求应符合表 4.1.4 的规定。表 4.1.4 中桩桩位测量的限差要求注:s 为控制点到中桩的距离(m)。 5 成品保护5.1.1 所有测量成果、资料应有专人保存、管理,不得涂改、遗弃或丢失。5.1.2 测量控制点应选在不易被破坏的位置且应做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5.1

    14、.3 已测设完的高程、中线桩应标识清晰,由专人负责,不得改动或破坏。一旦发现被改动或破坏,应立即停止使用,由测量人员重新测量。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6.1.1 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校核并应记录在册。6.1.2 定期将施工控制点与高级控制点进行联测,避免使用误差超限的控制点。6.1.3 应及时、准确掌握工程设计变更或其它情况的变化,建立健全技术交底与测量交底签字制度,避免因资料或数据交接的错误而导致测量质量事故的发生。6.1.4 所有内业计算成果应建立复核制度。6.1.5 为防止或减小因测量与施工误差的累积致使桥头搭板处高程不顺接,导致桥头搭板出现“跳车”现象,在基层与面层各层

    15、施工时,在桥头搭板两侧 30m 范围内可将设计高程视误差大小做适当调整,保证在桥头搭板处高程的精确衔接。7 质量记录7.1.1 测量交接桩记录。7.1.2 控制点复核记录(导线平差计算表、水准测量计算表、导线点成果表、水准点成果表等)。7.1.3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和测量复核记录(中线、高程、宽度、坡度等)。7.1.4 路基变形观测记录(沉降、位移等)。8 安全措施8.1.1 测量人员施测时,应设专人指挥过往车辆、机械。交通繁忙的路口应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指挥交通。88.1.2 测量人员在爬山、下沟槽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安全绳等设备;在通行道路上作业时,测量人员要穿着反光背心;如在高压输电线

    16、或其它易燃、易爆品仓库附近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谨慎使用对讲机等带电设备。8.1.3 仪器应由专人使用、保养和保管,架设的仪器禁止离人,危险地区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在使用仪器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仪器各部位的性能和使用要求;使用中要采取防撞、防雨和防晒措施;远距离或复杂地区迁站应装仪器箱内搬运。仪器的长途运输要采取防震措施,存放仪器要采取防盗、防火和防潮措施。912路基土石方施工工艺标准(102)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路基土石方施工,其它道路路基施工可参照执行。2 施工准备2.1 材料高速公路路基施工的主要材料为土、石方、土石混合料。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

    17、、树根、垃圾和腐朽物质的土不得用于路基施工中。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强度值应符合表 2.1 的规定。表 2.1 路基填料强度(CBR)的最小值2.2 机具设备2.2.1 土方工程机械:推土机、铲运机、平地机、挖掘机、装载机。 2.2.2 运输机械:自卸卡车。2.2.3 压实机械:压路机、强夯机、内燃夯锤、蛙式打夯机、振动平板夯。 2.2.4 含水量调节机械:旋耕犁、圆盘耙、洒水车、五铧犁。2.2.5 测量和检验实验设备:全站仪或经纬仪、水准仪、灌砂筒、环刀、平整度检测仪、弯沉检测仪等。2.2.6 应根据工程量、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条件及筑路材料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如土方、

    18、灰土施工中应增加旋耕犁和圆盘耙,压路机可以为羊足碾配合光轮压路机;在石方路基施工中应选择光轮振动压路机。自卸卡车数量应根据取土场远近来确定。如取土场与施工作业面距离在1001000m 范围,运输路线不需经过正式道路,可以使用铲运机进行运输。102.2.7 施工机械的机械性能和动力性能必须能满足施工需要。2.3 作业条件2.3.1 每层土石方施工应在前一层施工的路基施工完毕,经检测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转序后再进行。2.3.2 施工前已对路基基底进行处理,或已将前一层施工的路基表面清理干净。2.4 技术准备2.4.1 认真审核图纸及设计说明书。2.4.2 施工组织设计经审定批复

    19、,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2.4.3 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未提供断面图,应全部补测。2.4.4 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测设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具体位置桩。2.4.5 路基材料各项试验合格。2.4.6 试验路段2.4.6.1 开工之前,应选择试验路段进行填筑压实试验,以确定土方工程的正确压实方法、为达到规定的压实度所需要的压实设备的类型及其组合工序、各类压实设备在最佳组合下的各自压实遍数以及能被有效压实的压实层厚度等,从中选出路基施工的最佳方案以指导全线施工。2.4.6.2 在开

    20、工前至少 28d 完成试验路段的压实试验,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按试验情况提出拟在路堤填料分层平行摊铺和压实所用的设备类型及数量清单,所用设备的组合及压实遍数、压实厚度、松铺系数,供监理工程师审批。2.4.6.3 试验段的位置由监理工程师现场选定,长度为不小于 200m 的全幅路基为宜。采用监理批准的压实设备、筑路材料进行试验。压实试验进行到达到规定的压实度所必须的施工程序为止,并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和工序及碾压遍数。对同类材料以此作为现场控制的依据。2.4.6.4 不同的筑路材料应单独做试验段。3 操作工艺3.1 工艺流程3.1.1 填土路基施工工艺流程113.1.2 土石混合路基施工工艺流

    21、程:同本标准 3.1.1 条填土路基施工工艺流程。3.1.3 挖方路基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准备试验路段碾压压实度检测3.2 操作方法3.2.1 填土路基施工3.2.1.1 施工准备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 试验,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等试验。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施工测量a.在开工之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内容包括导线、中线及水准点的复测,水准点的增设,横断面的检查、补测与绘制等。其测量精度符合表 4.21 的要求。b.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

    22、,相邻导线点间能相互通视。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可以采用交点法或其它的固定方法加以固定。c.导线和水准点的复测必须和相邻施工段进行闭合。d.计算每一桩号对应的路基宽度,放出路基边线。为了保证边坡的压实度,在每侧路基设计边线外加宽 500mm 作为填筑边线,中线桩随填方上传。e.在施工测量完成前不得进行施工。如果遇到不适用的材料,要予以挖除。在挖除之前,对不适用材料的范围先行测量,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在开挖完成后及回填之前重新测量。123.2.1.2 路基临时排水设施(1)路基排水按“截、导、排 ”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尽可能与设计排水系统相结合,勿使路基附近积水(2)施工时,先在

    23、征地线边缘培置 400mm 高的土埂,挡住外界地表水,并在土埂内侧挖临时排水沟,路基与便道内的水导人排水沟,利用临时排水沟,将水排入路基外的现状沟渠。3.2.1.3 路基基底处理与填前碾压(1)场地清理a.在路基填筑前,将取土场和路基范围内的树木、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杂草等不适用材料清除,并排除地面积水。对妨碍视线、影响行车的树木、灌木丛等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后在。施工前进行砍伐、移植处理。b.路基范围内的树根要全部挖除,清除下来的垃圾、废料、树根及表土等不适用材料堆放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c.凡监理工程师指定要保留的植物与构造物,要妥善加以保护。 d.对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坑、障碍物及建筑物移

    24、去后的坑穴,用经设计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至周围标高。回填分层压实,密实度不小于95。(2)特殊地基处理:在场地清理掘除中经常碰到有局部地段地质情况和原来设计不同,出现局部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者由于局部地段含水量过大造成地基软弹(翻浆,弹簧土地段等现象 )。根据出现的这些情况一般常用的方法主要有:a.挖除换填、抛石挤淤2 在路基施工范围内遇到原地基土质为淤泥时,根据淤泥量的大小,一般采用挖除换填或抛石挤淤的方法处理。2 当原地基的淤泥量较小时,可以直接挖除换填。将一定深度和范围内的淤泥挖除,换填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换填时,就分层铺筑,逐层压实使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2 当原地基的淤泥

    25、范围、深度较大时一般采用抛石挤淤处理。抛石挤淤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采用符合要求的片石,从路基中部向两侧对称地抛填,使泥沼或软土向两侧挤出。待抛石填出水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整平,用重夯或重型振动压路机压实。直到最后两遍夯击或碾压石面下沉不超过 20mm 为达到要求。压实结束后在其上用碎石或砂砾铺设 500mm 以上作为反滤层。b.砂或砂砾换填2 在路基施工范围内遇到原地基部分位置土质湿度过大,且位于地下水最高水位以下时宜采用排水性能好,被水浸泡仍能保持足够承载力的砂或砂砾换填。132 根据设计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清理的基底上分层铺筑符合要求砂或砂砾,分层铺筑松铺厚度不得超过 300mm

    26、,并逐层压实至规定的压实度。若换填位置达到路基边缘,则应宽出路基边脚不少于 500mm,侧端用片石护砌。c.灰土换填2 在路基施工范围内遇到原地基部分位置含水量较大、但未受地下水影响时,宜在土中掺人生石灰拌合均匀后分层填筑压2 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的石灰含量将灰土拌合均匀,控制含水量,如土料水分过多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润湿,以达到灰土最佳含水量。在路基宽度内,每层虚铺厚度应视压实机具的功能确定。人工夯实虚铺厚度应小于 20cm。2 压实后的灰土应采取排水措施,3d 内不得受水浸泡。灰土层铺筑完毕后,要防止日晒雨淋,及时铺筑上层。填前碾压场地清理与拆除完成后,进行填前碾压,使基底达到规定的压实度标

    27、准。3.2.1.4 填料运输与卸土(1)填料运输顺序应符合以下规定:a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累计厚度应在500mm 以上。b强度较小的土应填在下层,不受潮湿、冻融影响而改变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层。c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于路基下层时应做成 4%的双向横坡;用于填筑上层时,除干旱地区外,不应覆盖在由透水性好的土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2)采用自卸车运土至作业面上,由专人指挥卸车,根据自卸车装土量及土的松铺厚度确定卸车间距。土堆应形成梅花型,这样可使推土机推平后松铺厚度大致相同。松铺厚度由试验段确定,最大厚度不应超过300mm。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不应小于 80mm。3.2.

    28、1.5 推平与翻拌晾晒(1)用推土机将土大致推平,松铺厚度经检测合格后,进行含水量检测。(2)若含水量过大,采用五铧犁、圆盘耙进行翻拌晾晒(3)填料含水量不足时,采用洒水车洒水再用拌合设备拌合均匀。(4)当土的含水量达到最佳含水量的 2范围内时由推土机进行初平,然后用平地机刮平。3.2.1.6 碾压(1)碾压前应再次检测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14(2)首先用压路机静压一遍,再用平地机刮一遍,然后根据试验段得到的压实工序和碾压遍数用压路机进行碾压,直至达到密实度要求。(3)压路机的振动频率应控制在 3045Hz 的范围,过大的振动频率也会降低压实效果。压路机的振幅应控制在 0.7mm1.8m

    29、m,在达到试验段的碾压遍数后,应检查压实度效果。碾压时第一遍应不振动静压,然后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强振。压路机最快行驶速度不宜超过 4km/h。碾压时直线段先压两边再压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碾压时轮迹重叠 0.3m,横向接头时振动压路机重叠 0.40.5m。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振动压路机碾压后的表层比较疏松,为了消除这种缺陷,振动碾压完成后应慢速静压一遍填方宽度应大于路基设计宽度两侧各 500mm 以上(或按设计要求),压实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先填的作业段应按 l:1 的坡度分层留台阶。若同时施工,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搭接长度应大

    30、于 2m。碾压完成后进行密实度检测,若合格,进行下一道工序;若不合格,重复碾压工序。3.2.2 土、石混合路基施工:土、石混合路基施工工序与本标准 3.1.1条填土路基基本相同,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3.2.2.1 天然土石混合材料中,所含石料强度大于 20MPa 时,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的三分之二,超过的应清除掉;当所含石料为软质岩时(强度小于 15Mpa) ,石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超过的应打碎。3.2.2.2 土石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铺填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通过试验段确定,不宜超过 400mm。3.2.2.3 压实后渗水性差异较大的土石混合填料应分层或分段

    31、填筑,不宜纵向分辐填筑,如确需纵向分辐填筑,应将渗水性能好的材料填筑路堤两侧。3.2.2.4 土石混合填料中,石料含量超过 70%时,应先铺填大块石料,且大面向下,放置平稳,再铺小块石料,石渣或石屑嵌缝找平,然后碾压。当石料含量小于 70%时,土石可混合铺填,但应避免硬质石块集中。3.2.2.5 路床顶面以下 500mm 范围内,应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分层压实,填料最大粒径不大于 100mm。3.2.3 挖方路基施工3.2.3.1 施工测量同本标准 3.2.1.1 款。3.2.3.2 路基开挖前应做好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做好防渗工作。土15方工程施工期间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3.2.3.3

    32、路堑开挖(1)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采用爆破施工时应经过设计审批。土方路堑开挖根据路堑整个横断面的宽度和深度,有以下开挖方式:a单层横向全宽掘进法:对路堑整个宽度,沿路线纵向一端或两端向前开挖。掘进深度等于路基设计高度。通常用于短而深的路基。b双层二次横向全宽掘进法:当路堑较深时,也为了扩大施工操作面,横向全宽掘进亦可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阶梯,同时分层进行挖掘。每层都应留运土路线,并注意临时排水,及防止上下层干扰。c纵向通道掘进法:沿路堑全宽以深度不大的纵向分层挖掘前进。先沿路堑纵向挖掘一通道,然后将通道两侧进行拓宽。上层通道拓宽至路堑边坡后再开挖下层通道。适用于

    33、路堑较长、较深,两端地面纵坡较小的路堑开挖。d混合掘进法:对于特别深、长的路堑,可采用混合掘进法,先沿路堑挖出纵向通道,再沿横向两侧挖出若干条辅助道。可集中人力、机具,沿纵横通道同时平行作业。混合掘进要特别注意运土和临时排水的统一安排。(2)路堑路床表层下的土不宜用于路床施工时应清除换填。(3)挖方路基施工时一般采用机械开挖,挖至基底标高以上 200mm 时停止机械挖土,改用人工捡底。挖方路基施工标高,应考虑因压实后的下沉量,其值应由试验确定。3.2.3.4 土工试验:路堑挖方施工完成后,对路基表层土进行土工试验。若通过实验段发现在 0300mm 范围内进行碾压回填无法满足路床压实度要求时,应

    34、向下超挖 l2 层,对底层碾压密实后,再分层回填压实。3.2.3.5 碾压:采用推土机、平地机整平,根据试验段得到的数据用压路机碾压至达到压实度要求,碾压工艺和要求同本标准 3.2.1.6 款。3.3 季节性施工3.3.1 路基冬期施工3.3.1.1 在反复冻融地区,当施工现场环境日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低于 5,或最低环境气温低于-3时,路基施工进入冬期施工。当昼夜平均温度上升到一 3以上,但冻土还没完全融化时仍按照冬期施工办理。3.3.1.2 冬期施工的填料禁止使用冻结填料。填筑时按横断面全宽填筑,每层松铺厚度应按正常施工减少 25,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0mm。当天填的土必须当天完成

    35、碾压。3.3.1.3 当路堤距路床顶面 1m 时,碾压密实后应停止填筑,在上面16铺松土保温。待冬期过后整理复压,再分层填筑至设计标高。3.3.1.4 挖填方交界处,填土低于 lm 的路堤都不应在冬期施工。3.3.1.5 路堤填筑宽度应超填 500mm 并压实;挖方段边坡不应开挖到位,应预留 300mm 厚台阶,待冬期过后修整边坡。3.3.1.6 路堑挖至路床面上 1m 时应停止开挖,挖好临时排水沟,在表面铺松土保温,待正常施工时再挖去其余部分。3.3.1.7 冬期开挖路堑应从上往下挖,严禁从下往上掏空挖土。3.3.2 路基雨期施工3.3.2.1 雨期路基施工一般应选在丘陵和山岭地区的砂类土、

    36、碎砾土和岩石地段和路堑的弃方地段。重粘土、膨胀土及盐渍土地段不宜在雨期施工,平原地区排水困难,不宜安排雨期施工。3.3.2.2 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雨期作业的场地不被洪水淹没并能及时排除地表水。3.3.2.3 填筑路堤前应在填方坡脚外挖掘排水沟,保持场地不积水,如原地面松软,应换填。3.3.2.4 选用透水性好的填筑材料作为填料,利用挖方土作填方时应随挖随填及时压实。含水量过大无法晾干的土不得用做雨期施工填料。3.3.2.5 路堤应分层填筑,每一层的表面应做成 2%4的排水横坡。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3.3.2.6 雨期填筑路堤需要借土时,取土坑距离填方坡脚不宜小于3m。平原区顺路基

    37、纵向取土时,取土坑深度一般不宜大于 1m3.3.2.7 雨期路堑开挖前应在路堑边坡坡顶 2m 以外开挖截水沟并接通出水口。3.3.2.8 雨期开挖路堑应分层开挖,每层均应设置排水纵横坡。挖方段边坡不应开挖到位,应预留 300mm 厚,待雨期过后修整到设计坡度。以挖做填的挖方应随挖随运随填。3.3.2.9 雨期开挖路堑挖至路床设计标高 500mm 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期过后再挖到设计标高后压实。若土的强度达不到要求应超挖 500mm,用粒料分层回填并按路床要求压实。4 质量标准4.1 基本要求4.1.1 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认真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

    38、,并对基底进行认真压实和处理,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4.l.2 不得采用设计或规范规定的不适用土料作为路基填料。路基填料强度(CBR)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4.1.3 路基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174.1.4 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勿使路基附近积水,避免冲刷边坡。4.2 实测项目(见表 4.2-1表 4.2-7)表 4.2-l 测量精度标准18表 4.2-4 土方路基允许偏差表 4.2-5 石方路基允许偏差19表 4.2-6 土路基允许偏差(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 1-2008)4.3.1 路基表面平整、边坡直顺。4.3.2 路基边坡坡面

    39、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4.3.3 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4.3.4 设计植草的路段无明显缺陷。 4.3.5 上边坡不得有松石。5 成品保护5.1.1 路基施工中填土宽度应大于路基宽度 500mm(或按设计要求) ,压实宽度应大于路基宽度,保证施工过程中标准边坡位置外侧有多余土保护。刷边坡应安排在路基施工完成后进行,刷完边坡的部位应立即进行防护或植草施工。5.1.2 为防止路基被雨水浸泡和边坡被雨水冲刷,路基施工中每层的20表面应做成 24的排水横坡,路基边缘培土埂,路基边坡上应施工临时排水急流槽。临时急流槽每 3050m 一道,道路低点

    40、和桥梁两侧锥坡边缘应增设。临时急流槽应随着路基施工向上延伸。5.1.3 土方路基在雨后没有晾干以前,应采取断路措施,禁止车辆进入。5.1.4 已经完工的路基不应用做施工道路,施工中的重型车辆应尽量通过施工便道行驶,防止碾压路床。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6.1 防止高填方路基下沉应采取的措施6.1.1 严格按照路基填筑工艺施工,层层验收,确保路基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6.1.2 适当提高高填方段路堤的基底压实度,路床 800mm 以下压实度可按 93%控制。6.1.3 路基填筑层碾压前,必须做到表面平整,确保碾压均匀。6.1.4 对于工程地质不良地段,必须会同设计人员和监理进行现场查看,指定科学合理的

    41、施工方案,施工时认真执行。6.1.5 取土场的清理与掘除工作要认真,加强填料的检测,使填料符合规范要求。6.1.6 重视路基排水工程施工,使水流通畅,防止浸泡路基。6.2 防止路基基底压实度达不到标准应采取的措施6.2.1 路基填筑前先按规范要求彻底清除地表种植土、草皮、树根、淤泥,然后再进行基底地面压实。6.2.2 基底土壤含水量高时,换填灰土或沙砾,或换填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的土,再分层填筑进行压实。6.3 防止路基填土压实度达不到标准应采取的措施6.3.1 检测土的含水量,在接近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6.3.2 优先选择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作为路基填料。6.3.3 填筑分层虚铺厚度不应超过

    42、300mm,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度厚度不应小于 80mm。6.3.4 通过试验段确定压实机具和碾压遍数。6.4 防止路基弹软应采取的措施6.4.1 避免用天然稠度小于 1.1,液限大于 40,塑性指数大于 18,含水量大于最佳含水量两个百分点的土作为路基填料。6.4.2 填土在压实时,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两个百分点之内。6.4.3 填上层土时,对下层填土的压实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待合格后方能填筑上层土。217 质量记录7.1.1 地基处理检测记录(击实试验报告、地基密实度实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7.1.2 回填材料实验记录(击实试验报告、土的实验报告、石料试验报告、石灰试验报告

    43、)。7.1.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过程测量复核记录、填土压实度实验记录、石方路基施工记录、石灰剂量试验报告)。7.1.4 路床完工后的质量检测记录(路床中线、高程、宽度检查记录平整度测量记录,密实度实验记录,弯沉测定记录表和弯沉设计评定表压实度统计评定表、厚度统计评定表、工序质量检验评定表)。7.1.5 有关见证取样记录8 安全、环保措施8.1.l 安全操作要求8.1.1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设专人指挥车辆、机械。交通繁忙的路口应设立标志,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路口及基准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专人管理灯光照明。8.1.2 施工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看管,确保安

    44、全生产。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应尽量放置在无车辆、人、畜通行的部位。各种机械操作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司机、电工的教育。8.1.3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机械燃料操作时,其防火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8.1.4 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设专人看管。8.2 环保措施8.2.1 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材料加工厂等,一般宜远离居民区(其距离不宜小于 10OO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当无法满足时,应采取适当的防尘及消声等措施。8.2.2 运输粉状材料应采用袋装或其它密封方法运输,不得散装散卸。施工运输道路,宜采取防止尘土飞扬的措

    45、施。8.2.3 消解块状生石灰时,应按 8.2.1 条的原则,选定消解加工的场地。施工人员应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降尘措施。8.2.4 工程施工用的粉末材料,宜存放在室内。当受条件限制在露天堆存时,应采取篷布遮盖。8.2.5 在城镇居民居住地区施工时,由机械设备和工艺操作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否则应采取消声措施或避开夜间施工作业。228.2.6 公路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质,如清理场地的表层腐殖土、砍伐的荆棘丛林、工程剩余的废料,应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不得任意裸露弃置。8.2.7 清洗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以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于河流、

    46、湖泊或其它水域中,也不得倾泻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污染水质和土壤。8.2.8 使用工业废渣填筑公路路基,如废渣中含有可溶性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质、水质污染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予以处理。23103粉煤灰路基施工工艺标准(103)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粉煤灰路基施工,其它等级公路粉煤灰路基施工可参照执行。2 施工准备2.1 材料2.1.1 粉煤灰进场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J 051进行试验检查,其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粉煤灰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 016 的要求。2.1.2 护坡土料宜采用塑性指数不低于 10 的粘质土。2.1.3

    47、 封顶层宜采用粘性土、石灰土、二灰土等材料。2.1.4 水:凡饮用水(含牲畜饮用水)均可用于粉煤灰路基掺水调湿。2.2 机具设备2.2.1 主要机械设备:推土机、平地机、装载机、压路机、平板振动夯、自卸汽车、洒水车或其它洒水设备、五铧犁等。2.2.2 主要检测试验设备:全站仪或经纬仪、水准仪、钢尺、灌砂筒、环刀、平整度检测仪、弯沉仪等。2.3 作业条件2.3.1 在粉煤灰路基填筑之前,已将路基范围内的原地面的淤泥、腐殖土、杂草、农作物根茎、树根等清理干净,回填符合要求的土、粗粒料,并分层碾压至基底标高,且达到规定压实度。2.3.2 施工前应截断流向路基作业区的水源,并应在护坡道外侧的适当位置开

    48、挖临时排水沟,保证施工期间的排水。2.3.3 粉煤灰填筑前,应在桥涵等混凝土结构、金属结构物与粉煤灰接触表面均匀涂刷一层沥青,以防腐蚀。2.4 技术准备2.4.1 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2.4.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审批。2.4.3 已按设计图纸,恢复中线,定出路基坡脚、护坡道及边沟等具体位置。2.4.4 进场粉煤灰应进行烧失量、细度、含水量、击实等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 操作工艺243.1 工艺流程粉煤灰压实粉煤灰养护3.2 操作方法3.2.1 粉煤灰的储运3.2.1.1 粉煤灰含水量的调节宜在堆料场或路基上进行。过湿的粉煤灰应堆高沥干或在路基上翻晒,过干的粉煤灰

    49、应在摊铺前 23d 在堆料场中洒水闷料,视运输距离和气候条件将含水量调节到略高于最佳含水量范围。3.2.1.2 宜采用封闭式自卸汽车运输。3.2.1.3 堆料场应设有洒水设备,以利控制、调节粉煤灰的含水量,并防止干灰扬尘污染环境。3.2.1.4 粉煤灰的颗粒组成以及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有显著差别的灰源应分别堆放,分段填筑,分段检测。3.2.2 粉煤灰的摊铺、护坡3.2.2.1 按设计要求铺筑土质或粒料隔离层,隔离层底的路拱横坡度不宜小于 3%,碾压应达到规定的压实度。3.2.2.2 摊铺前应先放样,划出路基边线、土质护坡界线、盲沟位置等。边线要准确、顺直、弯道要圆顺。摊铺长度应以当天摊铺、当天碾压结束为原则。3.2.2.3 粉煤灰路基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每层虚铺厚度不宜超过 300mm。每段应分层留台阶,使每个压实层相互重叠搭接,搭接长度应大于 1.5m,保证相邻作业段接头范围内的压实度。3.2.2.4 土质护坡应与粉煤灰填筑同步进行。土质护坡摊铺宽度应保证削坡后的净宽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土质护坡的排水盲沟。3.2.2.5 摊铺前应在路基中心、路基边缘等处设置松铺厚度控制桩,控制摊铺厚度。粉煤灰的松铺系数应通过实验确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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