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XXX(M 单位)2017 年肉牛养殖帮扶项目协议书甲方:M 单位 乙方:xx 县 xx 镇 xx 村村民 为了进一步抓好肉牛养殖项目的实施,推进脱贫致富进程,巩固脱贫成效,本着公开、帮扶、增效原则,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养殖农户与 XXXXXX 签订本协议。1.经农户自愿报名、召开村民大会、村小组会议、村委会工作会议,公示无异后确定乙方为肉牛养殖项目帮扶户。2.甲方权利与义务:(1 )给予已确定的肉牛养殖项目帮扶户每户人民币 XXX万元的帮扶资金;(2 )定期对养牛农户进行检查回访,对乙方不按协议履行职责,私自买卖项目投放的能繁母牛,甲方有权撤回帮扶资金,取消肉牛养殖帮扶户资格;(3 )
2、对乙方养牛过程跟踪管理,发生疫病及时协调联系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医治,督促农户科学饲养,精心管理。23.乙方权利义务:(1 ) 自筹购买能繁母牛不足部分资金;积极参加 XX 县XX 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的科技培训,自觉学习肉牛养殖科技知识;虚心接受技术人员的指导。严格按照业务技术人员的指导科学饲养,精心管理,防止疾病传染;(2 )养牛过程中发生疫病或意外伤亡的应及时告知甲方;(3 )三年内如因养户饲养不当、照料不周等人为因素造成肉牛非正常死亡的,因此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按以下方式处理:1.若乙方继续饲养肉牛,乙方须将所获肉牛保险赔偿金全额用来再次购买能繁母牛,甲方不参予赔偿金分配;2. 若乙方不再继续饲养肉牛,甲方有权与乙方按本金比例分配肉牛保险赔偿金;。 若甲方不予分配,乙方须将所获肉牛保险赔偿金全额用来再次购买能繁母牛。(4 )乙方对能繁母牛及生产小牛的处置须严格遵守与 XX 县XX 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能繁母牛合作养殖协议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扶贫肉牛转包他人饲养。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XX 村委会存档一份。 3甲方:XXXXXXXXX 乙方:XX 县 乡(镇) 村(公章) 负责人(签字): 村 民(签字):2017 年 月 日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