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所受的屈辱(1)1840 年-1842 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割香港岛,赔款 2100 万银元,开放通商口岸,丧失关税自主权。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国家。 (2)1856 年-1860 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共赔款 1600 万两白银,开十处通商口岸,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在此期间,英法联军焚毁北京西郊圆明园。(3)1883 年-1885 年中法战争:签订中法新约,中国虽在战事上取胜,但由于统治者的软弱无能,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4)1984 年-1895 年甲午中日战争:签订马关条约,赔款白银两亿两,增开 4 处通商口岸,割让台湾岛,澎湖列岛给日本,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5)1901 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签订辛丑条约,赔款 9.8 亿两,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完全沦为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国家。(6)1905 年,袁世凯为了当皇帝,接受了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7)1919 年巴黎和会上,中国作为战胜国不但没有满足应有的要求,反而遭到列强的欺辱。 (8)1931 年,1935 年,1937 年,日本逐步全面侵华,中国的民族危机空前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