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委托方):景泰县信访局 乙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粉刷办公室内墙及门窗油漆承包合同。 一、工程项目范围、内容:粉刷办公室的所有内墙墙壁、办公室的所有木质门窗。 二、工程标准:粉刷的墙壁要平,要求光滑平整完好,用眼睛不能看出高低不平的现象,所有墙壁粉刷两遍,刷第二遍时必须等第一遍完全干透再刷。工、材料乙方自负,每平方米 * 元,内墙壁所有粉刷面积大约是* 多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 三、工期:自 201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1 年 01 月 09 日,按时完工,否则按情况给予扣款。 四、甲方负责工程的质量验收,施
2、工中的监督。 五、乙方对此工程不能转包,应按协议标准采购材料,严格按标准施工,按期竣工。 六、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期间保证自己的员工安全,若乙方发生人身安全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保证办公室的财物不损坏、不损失。交工前,若乙方财产发生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在当天予以改正。 八、工程保质期为 2 年,在保质期内,因乙方施工及质量原因所出的事故,应免费维修。 九、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十、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以实测面积为准,乙方提供带税章的正式发票,十五日后支付总价款的 100。 十一、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清理垃圾。 协议签定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认真履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电话: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