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城区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采购标号:S ZYX2016-XC-G-032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环境保护局采购内容:监测项目分包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 0 一六年十二月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2总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6第四章 招标书 27第五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31第六章 评分 要点 34第七章 附件 36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3前 附 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监测项目分包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
2、话,应以本附表为准。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1 标书编号 SZYX2016-XC-G-0322 招标内容 监测项目分包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 13 楼 A-B 座邮编:215004电话/传真:0512-68364647*8003/68360157联系人:王 临 金健4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张菁 联系电话:0512-661560265 标书组成1、投标资格文件; 2、投标的补充必备文件;3、标书附件格式部分; 4、投标报价表(须另装订成册);5、投标技术部分; 6、投标商务部分;7、投标其它资料; 8、企业法定代表
3、人授权委托书。6 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 50元整。7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收取: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形式,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开具收据。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不予确认。8 投标保证金帐号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89060154800000246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四十五日内10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
4、之处以正本为准。11 答疑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19 日 16:00 前(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 (节假日除外)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412投标书递交时间地点2016 年 12 月 30 日 13:0013:30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 16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30 日 13:3014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16 年 12 月 30 日 13:30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 16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15 发售标书时间:自文件上网公示之日起至
5、2016 年 12 月 16 日 8: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 13 楼 A-B 座16 投标报价本位币 人民币 17 评标标准 根据质量、技术与价格的比较18 评标方法 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人19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每家中标单位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0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 2%21导致无效投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
6、封、签署、盖章的;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 报价超采购预算的;5)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6)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5第一章 招标公告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监测项目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编号:SZYX2016-XC-G-032二、 招标项目:监测项目分包(4 家);业务范围:全区河长制断
7、面监测、重点地区(黄桥)地表水、蓝藻监测、应急监测及危废经营单位的监督性监测等监测任务。服务期限: 2017 年 1 月到 2017 年 12 月(暂定,从正式开始服务起计算)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圆整(¥1500000.00)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A、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8、违法记录(投标人书面声明) ;6.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B、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具有环境类检测资质并有相应的人员及仪器配备,在苏州地区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区域的环境类检测独立实验室。C、 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 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 环境类检测资质证书(含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复印件)4. 在苏州地区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区域的环境类检测独立实验室的相关证明
9、材料。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原件带到报名现场备审查后退还。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 2016 年 12 月 28 日(13:00-15:00)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盲样,盲样考核结果报告置于投标书中,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文件上网公示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8:30-16:30,节假日例外)出售地点: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三香路
10、万盛大厦 13 楼 B 座)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6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50 元。标书款汇款银行账户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543058193738 开户行:中行南园支行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2016 年 12 月 30 日 13:00-13:30接收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30 日 13:30 整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 16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七、 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6 年 12 月 30 日 13:
11、30 整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 16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代理机构联系人:王 临 金 健 联系电话/传真:68364647*8003/68360157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 13 楼 A-B 座邮政编码:215004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菁联系电话:0512-66156026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7591006。九、 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6:00 前(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节假日除外)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
12、发布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投标人: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2.4.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
13、、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5.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6. 评标委员会: 是指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2.7. 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 天:日历日。2.10.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履行服务的最终地点。2.1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2.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
14、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3.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 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4.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4.1. 详见投标人资质要求。5. 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 投标人代表6.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详见统一格式) 。7. 联合投标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5、8. 投标费用8.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8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 招标文件说明9. 招标文件9.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16、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2. 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10. 现场考察10.1.投标人可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3.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
17、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0.4.投标人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和提疑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 ,答复将送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11.2.如需召开投
18、标答疑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11.3.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的询问和提交的疑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11.4.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11.5.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11.6.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
19、时间的公告为准。11.7.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四、 投标文件说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91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3. 知识产权13.1.投标
20、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4.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14.1.1. 投标函;14.1.2.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4.1.3. 分析报价明细表 。 14.2.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14.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4.2.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4.2.3.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4.
21、2.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4.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4.2.6.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4.2.7. 针对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方案、监测方案(包括主要的设备、人员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等);14.2.8. 投标单位环境监测领域的监测能力及仪器设备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14.2.9. 企业拟定从事环境监测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4.2.10. 近 3 年从事的相关业务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14.2.11. 投标人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
22、和文件材料复印件;14.2.12. 其他需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14.2.13. 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评分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证书) 。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 14.1.114.2.9 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2、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14.3.投标文件由 14.1 和 14.2 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4.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投标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14.4.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
23、限公司 SZYX2016-XC-G-0321014.4.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14.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4.4.4.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上述 14.4 款资料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该项资料的齐全与否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定因素。1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和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
24、,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服务成本、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6.2.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 ,按固定折扣率报价。固定优惠折扣率必须小于 60大于 50%,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6.3.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货物计算单价和总价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该表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
25、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6.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6.5.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6.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 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形式
26、,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开具收据。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不予确认。待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供应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17.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9060154800000246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17.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1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
27、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1117.4.2. 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17.4.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7.4.4. 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17.4.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损失。17.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形式:投标人代表将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投标人账户。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在本招
28、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 ,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未按此要求制作的投
29、标文件将被拒绝。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19.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及技术部分) 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
30、样。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封袋上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1. 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21.2.招标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21.4.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宣布本
31、次招标失败。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12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采购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人撤回投标的,原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退还。22.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六、 开标和评标23. 开标23.1.开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3.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公证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3.3.开标时由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3.4.招标采购
33、单位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并将作唱标记录。2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4. 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24.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2.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4.2.2. 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4.2.3.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4.2.4. 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34、的行为。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 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3.6. 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5. 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5、SZYX2016-XC-G-03213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 对投标文件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6.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
36、响应。26.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6.2.1.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6.2.2. 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26.2.3. 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26.2.4.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2.5. 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2.6. 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2.7. 投标人的报价只响应了部分招标内容;26.2.8.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无效的情况。26.3.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
37、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3.1.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3.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3.3.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并不得标;26.3.4.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3.5.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
38、4.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5.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 投标的澄清27.1.在投标文件中含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1428. 废标2
39、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8.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9.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的办法见前附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9.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
40、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9.4.评标时考虑的因素: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 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七、 授予合同30. 中标供应商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
41、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1. 合同授予标准31.1.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在合同签订之前,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
42、,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据本办法的规定从其他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重新进行招标。3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 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供应商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15
43、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招标采购单位对未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 履约保证金33.1.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3.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三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33.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且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中标供应商。34. 合同的签订34.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4.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
44、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 其他事项35. 招标代理服务费35.1.中标供应商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5.2.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6. 监督和公证36.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2.招标人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7. 未尽事宜37
45、.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1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现授权委托 (供应商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
46、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YX2016-XC-G-03217附件 2投标函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 ,包括投标人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服务成本、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明细详见投标报
47、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 2%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中标服务费。10、综合说明:A、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B、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C、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D、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 联系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