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稽核业务考试复习资料.txt 年轻的时候拍下许多照片,摆在客厅给别人看;等到老了,才明白照片事拍给自己看的。当大部分的人都在关注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部分人关心你飞得累不累,这就是友情!法律法规部分1、制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瞥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2、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答: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3、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那些?答: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
2、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如何监管?答: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二)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四)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
3、务数据的系统。6、人民银行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答:人民银行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7、人民银行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答:人民银行的性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其作用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脸,维护金融稳定。8、 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办理结算业务有哪些规定?答: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复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人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
4、9、 商业银行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指的是什么?答:商业银行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10、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哪些?答: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卡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
5、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1、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答: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12、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遵循哪些原则?答: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13、商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应注意哪些?答: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14、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遵循哪些原则?答: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 事不正当竞争;依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但法律规定其有关业务接受其他监督
6、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监督管理的,依照其规定。15、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答: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若于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此,法院将办公楼查封并不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132、甲向乙银行中请贷款 10 万元,并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随后,甲又将房屋出租给丙,井告知该房屋已抵押。贷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乙银行将该房屋拍卖给丁,丙向丁要求继续租住此房屋,问:丙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答:丙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问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机人自己承担,因此,丙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133、甲公司于 1995 年 5 月向 A 银行申请 1 年期贷款 1000 万元,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996 年日月,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此时,A 银行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A银行可否同时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债权?答:(1)由于截至 1996 年 8 月,A 银行债权仍处在乙公司担保期间内,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
8、释第 44 条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因此,A 银行具有选择权,既可以作为甲公司的债权人向人民银行申报债权,参加到破产案件中,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2)A 银行不能在加入债务人破产程序的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这有可能引起双重受偿的结果。A 银行的正确做法是选择其一,如果选择丁参加破产程序,那么,在破产程序中未得到足额清偿的债权部分,A 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六个月之内提出,否则,丧失诉讼失效。134、张某,2998 年 3 月 6 日,因生活需要,向 A 银行申请 6 个月个
9、人消费贷款 15000 元,以其所拥有的一套高级音响做抵押,因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必须登记的物品,A 银行未要求其办理登记手续,1998 年 7 月 13 日,张某义向 B 银行申请 8 个月期个人消费贷款 10000万以同一套音响作为抵押,办理了登记手续,两笔贷款到期后,张某均无力归还,引起诉讼后,法院判决抵押物优先偿还 B 银行贷款,请问,法院判决对否,有何法律依据?答: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其他(不是必须登记才生效)的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虽然 A 银行与张某的抵押
10、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但由于 B 银行与张某的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登记,因此,A 银行的抵押合同效力不得对抗 B 银行的抵押合同,法院判决 B 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是完全依法判决的。135、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寸,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 1000 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
11、盖公章。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答: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 1000 万元的损失?为什么?答:应当赔偿。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36、甲 6 月 1 日向乙发出一项要约,规定在 6 月 15 日将承诺有效,6 月 10 日甲通知乙撤销其 6 月 1 日的要约。6 月 14 日乙通知甲接受要约。问:甲的撤销行为是否有效?答:甲的撤销行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
12、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得撤销。甲在向乙发出的要约中,明确了承诺期限,因此,甲的撤销行为无效。137、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拒不还款,并且经营不佳瀕临破产,却将一辆价值 100 万元的轿车送给甲的上级部门。问:乙银行可采取何种措施,答:乙银行可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无偿转让汽车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 74 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甲公司不按期偿还乙银行的借款,却向其上级部门无偿转让财产,对乙银行自然造成损害,乙银行可行使撤销权。138、甲公司
13、向某工商银行申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作了必要的审查后受理了这份申请,并依法在票据上签章。甲公司得到这张票据后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便将该票据直接交付给乙公司作为购货款。乙公司又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债。到了票据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丙公司持票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时,该银行以票据无效为理由拒绝付款。问:(1)从以上案情显示的情况看,这张汇票有效吗?答:无效。(2)根据票据法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记载了哪些事项的汇票才为有效票据?答:根据票据法第二寸二条规定,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14、。以上事项欠缺之一者,票据无效。(3)银行既然在票据上依法签章,它可以拒绝付款吗,为什么? 答:本案中,承兑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因为根据票据行为的?般原理,出票行为属于基本的票据行为,承兑行为属于附属的票据行为。如果基本的票据行为无效,附屑的票据行为也随之无效。139、A 公司签发一张以 B 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票据金额栏空缺,由 B 公司财务人员补记,补记后的票面金额为 30 万元。B 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因票据上补记的手写体字体与其他字体不统一而遭 A 公司的开户行退票。理由是票据有可能系变造。问:(1)A 公司的开户行退票理由是否正当?(2)B 公司的补记行为是否属于票据的变造,
15、为什么?(3)票据的变造与票据的伪造有什么区别?答:(1)不正当。(2)不属于票据的变造。根据票据法第 86 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3)票据伪造主要是针对票据上的签章事项,其目的在于伪造票据债务人;票据变造主要是针对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其目的是变更票据责任的内容。140、A 公司开出一张收款人为 B 公司,付款人为 c 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B 公司因与 D 厂发生了货物买卖关系而将谈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了 D 厂,D 厂又将其背书转让给了 E 公司。E 公司在票据到期日请求 c 银行付款时遭拒绝。为此,E 公司要求 B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
16、认为,D 厂所供货物有明显的质量瑕疵,故拒绝付款。问:(1)假定上述若干次背书均为有效背书,E 公司要求 B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答:合法。因为持票人的前手对持票人负有票据责任。(2)假定 E 公司是善意取得票据,那么 B 公司的抗辩是否合法?为什么?答:B 厂的抗辩不合法。根据票据法第 13 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3)恶意取得票据有哪几种情形?答: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4)什么是票据抗辩?答:票据抗辨是指票据债务人权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
17、为。141、某科研所因转让专利技术得到一张 38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离到期日还有 3 个月的时间,该科研所遂振人持该汇票到某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但在途中遭抢劫。有人给他们出主意说,最好去申请公示催告。问:(1)应当去哪里申请公示催告(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仲裁机关?其他机关?) 答:法院。(2)失票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有权受理公示催告机关提出了合乎法律要求的申请,该机关决定受理。受理后,该机关应当进行哪些事项?答:该机关应当向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在 3 日内发出公告。 (3)法定机关依法做了一定的工作后,如果有人持票来申报权利。依法申报后将会发生怎样的结果?答:依法申报后,法院应通知失票人(即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察看票据,如果该票据与失票人丧失的一致,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如果不一致,法院裁定驳回申报人的申报。(4)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无人来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又将会发生怎样的结果答:失票人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 1 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作除权判决,公示催告程序因此而终结;逾期不申请作除权判决的,因期限届满而终结公示催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