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厅原材料供应合同书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 1 条 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 食品安全法)、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
2、并负担订单金额之双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第二条 订货及交货方式 1、甲方订货品种:如蔬菜、干杂、肉类、禽类、蛋类和调料类等,需每天甲方将所 需种类、规格、单价及数量告知乙方经乙方确认送货。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标准采购食品,必须提供各类食品的检验报告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资料。 3、如果乙方购买不合格食品,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确定了各类食品的品牌、规格、单价后乙方购买本地的供货产品不得超过行情的 8%,否则发现一次处于 500 元-2000 元的罚款 第三条 数量及质量验收 1、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禁止三无产品和临期食品、保质期在四个月以上。2、乙方送货至甲方时,
3、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产品规格、数量、质量及价格。 3、食品签收单据必须有厨师收货负责人、库管员和送货人三人的签字,所有商品必须过称,所有袋装或包装必须拆货验收,餐厅相关部门不定时检查。 第四条 结账方式 甲方根据送货单据给予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付款后必须取得乙方负责人的签收凭证。第五条 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甲方质检部门有权对乙方所提供产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 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不符合甲方采购
4、要求,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并按照甲方要求,一般商品在一小时之内进行补货,如果因补货不及时或拖延,拒绝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按照销售金额赔偿) 。 第七条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 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 第八条甲方每日晚上 22:00 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用电 话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次日 9:0010:00 点钟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收货必须由厨
5、房负责人、库管、送货人三人到场方可收货) 。如某一食品供应有变化乙方应在接到定单当晚 22:30 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 (按照酒店市场菜价表) 。如果出现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腊月 20 至大年 15 等重要节日,供货价格最多不高于市场价格的 10%。 (甲方不得私自更换产品的规格,如有价格变动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餐厅的供应商。乙方以 1 个月货款为供货保证金, 如果甲乙双方解除供货合同必须提前 10 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壹式 份,由签约方各执壹份为凭,未尽事宜协商处理。 立合同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签字、盖章) 代 表 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