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朴 墅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文件20131 号关于注销公司税务登记的股东会决议通知出席会议股东人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山西朴墅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 289 号 4 幢304 号(本公司住所)召开股东公。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 人,代表公司股东 100%的表决 权,及 2 名公司员工,共计 3 人。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100%通过,无弃权或反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公司注销。2.同意分配未分配利润。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股东签字:我公司自开业以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状况不佳。为此,公司研究决定,企业从 2013 年 2 月开始,经营期间的业务已处理完毕,不欠缴税费,特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请审查核准,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