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备案使用说明书(公众版)1 备案前公示1.1 进入中国上海页面() 。点击“法人办事” 。1.2 在跳转页面左侧依次点击“按部门”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右侧找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栏目并点击标题。1.3 阅读“办事指南”后点击“立即办理” 。1.4 使用法人一证通登陆,首次登陆需下载驱动,注意不能使用个人用户登录。1.5 使用法人一证通登陆后,点击“申请”按钮。1.6 如实填写企业信息、联系人信息、标准信息,上传标准文本 (不包含封面和页眉的 word 版本) 、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依据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扫
2、描件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 其他材料 。1.7 不能一次完成网上填写的可以“暂存” 。1.8 提交公示前阅读企业承诺后勾选“已阅” 。1.9 提交公示。2 公示2.1 公示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可以在上海卫生监督信息网()查询,公示期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2.2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以自行下载阅读企业的标准文本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依据情况 。 ,并直接联系企业联系人发表意见或者在线发表意见。2.3 企业在公示期间可以按步骤 1(1.11.5)的再次登陆点击“修改/详情”查看公众在
3、线发表的意见。3 提交预约3.1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期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上传/修改企业标准,点击“公示期满提交”提交预约。3.2 提交后,等待系统告知或电话告知预约成功,预约成功即可进行步骤 4 资料递交;系统告知或电话告知预约不成功的,请自行修改后重新提交。4 资料递交4.1 预约成功后,企业进入系统,自行打印标准文本,点击“打印” ,打印待备案的企业标准。标准封面、页眉将自动生成。标准封面中所有内容以及标准页眉、水印等将自动生成。4.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委托人前往“材料提交地点” ,提交完整的企业标准文本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依据情况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其他材料 ,或通过快递寄送以上材料至徐汇区常熟路280 号食品科(联系电话:33976197) 。4.3 材料递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可自行关注备案状态。5 完成备案5.1 状态显示完成备案后,企业可以前往按照前述步骤重新打印备案完成的企业标准文本 。5.2 可在上海卫生监督信息网()查询下载打印已经完成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