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11 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成人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1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 8 号)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 制订了2011 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 、 加 强 领 导 , 积 极 稳 妥 做 好 成 人 高 校 招 生 改 革为 进 一 步 完 善 以 办 学 条 件 为 基 础 、以 社 会 需 求 为 导 向 的 成 人 高校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体 系 ,更 好 地 解 决 社 会 需 求
2、多 样 性 和 考 生 群 体 不 确定 性 所 带 来 的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要 求 和 供 需 之 间 的 结 构 矛 盾 ,遵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今年我省开展报名与计划编制办法改革试点。即在 去年 全 国 部 分 省 试 点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情 况 ,试 行 按 大 类 报 名 ,根 据 报 名 情 况 编 制 高 校 招 生 计 划 ,组 织 网 上 填 报 志 愿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要 高 度 重 视 这 项 改 革 试 点 ,加 强 领 导 ,积 极 宣 传 ,认 真 实 施 ;各成人高校要互 相 配 合 ,
3、紧密结合社会需求,主动调整专业结构,合理编排专业计划,改进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确 保 改 革 试 点 顺 利 实 施 。各有关高校要继续做好校企紧密合作的“双元制” 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满足经济社会2发展对我省人才的需求。二 、 强 化 管 理 , 确 保 考 试 安 全 和 公 平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各 成 人 高 校 要 认 真 贯 彻 落实 教 育 部 等 七 部 门 关 于 全 面 加 强 教 育 考 试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教 学 200415 号)的精神,把 考 试 安 全
4、作 为 第 一 要 务 ,加 强 各 职 能 部门 的 联 防 联 控 机 制 ,精 心 部 署 ,周 密 安 排 ,落 实 责 任 ,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到评卷、核分等各环节做到无缝衔接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各种舞弊行为。重点加大在试卷安全保密、防范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制订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招生考试平稳、安全、顺利。加强监考人员的选拔和培训,选聘业务熟悉、责任性强、能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的教师为监考人员。加强考前培训,熟悉考场的各项指令,做到切实履行职责,对发现并查实的违纪舞弊事件,及时依法依规依要求进行有效处置。进一步
5、完善诚信考试制度,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积极开展“ 诚信考 试光荣、考 试作弊可耻” 的宣 传和警示工作,严格落实考生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制度,建立和使用诚信档案。要严肃考风考纪,对违规违纪舞弊行为,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三、加强监督,综合治理招生环境各成人高校要把综合治理招生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3好。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 23 号)、浙江省教育 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06 239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7 100 号)等文件的精神,充分认识招收
6、“预科生” 、“跟读生”或组织省际异地报考的行为对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潜在隐患,严格规范招生管理,要切实执行本校招生行为归口管理制度,自觉做到不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未按要求备案的高校函授站(点)和校外教学点,一律不得在我省招生。要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防范大规模组织在校生和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严格审核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的第一学历,严禁没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人员报考专升本。四、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各 地 、各 成 人 高 校 要 按 照 教 育 部 “阳 光 工 程 ”要 求
7、,建 立 常 态 化工 作 机 制 ,继 续 加 大 工 作 透 明 度 ,全 面 公 开 招 生 信 息 。各 成人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全面准确地发布办学资格、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招生章程须经本校主要负责人审查并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要对本校招生章程(广告)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4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向考生发布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程等信息。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如考试违规违纪舞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和使用,不符合专升
8、本报名条件的新生不 能 进 行 新 生 学 籍 电 子 注 册 并 将 被取 消 入 学 资 格 等,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附件:2011 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附件:2011 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一、成人高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5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简称高起本)和专科(高职)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
9、夜大学)、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专科(高职)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专科(高职)两年半。二、招生计划2011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审核、调整等工作继续统一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网上进行。各成人高校必须使用该“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招生的分专业计划),并按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将今年的招生计划报教育部、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正式纳入国家和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
10、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经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成人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须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网址:)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布的成人高校和专业不得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或减计6划招生。三、报考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四)报考高起本或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
11、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五)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7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我省原则上只接纳本省户口的考生报名
12、和参加考试,允许考生在省内跨市县报考。外省户籍考生确需在我省报考,须凭暂住证或在我省工作的单位证明或有关固定居住证明。四、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考生先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信息确认点确认,考试结束后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成人高校招生志愿填 报系统” 填报志愿。(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 8 月 23 日至 9 月 1 日,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网上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规定输入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考类别和科类。报考类别分三类:一类:专升本,分八个科类:(1)哲
13、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中药学类;(2)艺术类;(3)工学、理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除外);(4)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8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5)法学类;(6)教育学类;(7)农学类;(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除外)。二类:高起本,分四个科类:文科、理科、艺术文、艺术理。三类:专科(高职),分六个科类:文科、理科、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专升本考生不得跨科类兼报;高起本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高职);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相应的文、理科。意向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在“是否
14、报考医学门类专业” 选择项中 选择“ 是”。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报名后须根据有关高校招生简章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 9 月 3 日至 7 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专升本考生还须持国民教育系列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意向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须持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到网报时选定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立的报名信息确认点(报考专升本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在有关设区市指定的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摄9像和信息确认等手续。符合政策加分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并
15、填写免试、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缴纳成人高校报考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浙价费2005 222 号文件 规定执行,每考生报考费 110 元。有关招生考试机构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如果只进行了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信息确认点确认,则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二)志愿填报考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成人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 填报志愿,时间为 10 月 25 日至 30 日。报考专升本、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的考生可分别填报 2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 2 个专业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
16、愿必须与报考类别和科类相对应,否则所报志愿无效。专升本考生不得跨类填报志愿;高起本和专科(高职)考生不得跨类兼报在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同时具有高中学历(含职高、普高、中专、技校)、中级工以上10职业资格和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企业在职人员可填报“双元制” 专业志愿。报名时未选择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不能填报医学门类的专业志愿。报考艺术、体育类等有专业加试要求的考生,在填报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志愿前须参加招生高校的专业加试;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选报文理科志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志愿,如仍填报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志愿则无效。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确定。考
17、生志愿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网上志愿填报后不再办理志愿填报现场确认手续。录取期间,对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考生密码设置要相对复杂,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五、考试11(一)考试科目一类:专升本(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3)工
18、学、理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4)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 二)。(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6)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二类:高起本文科、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理科、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三类:专科(高职)文科、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理科、艺术理、体育理:语文
19、、数学(理)、外语。12专升本、高起本和专科(高职)外语考试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要求选择一种。其中专升本的日语、俄语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要求须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其他专业是否进行专业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有专业加试要求的各高校,须将加试专业名称、加试科目、加试时间等具体规定,于 9 月 20 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在浙江教育考试网集中公布。专业加试的命题和考试工作由高校自行组织,加试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须于 10 月 20 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数学考
20、试,但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成人高校录取时参考。统考科目按教育部根据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通知(2011 年版)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 150 分。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二)考试时间2011 年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日期为 10 月 15 日和 16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专升本13日期时间 10 月 15 日 10 月 16 日9:00-11:30 政治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 一)高等数学( 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考一门14:30-17:00 外语2高起本、
21、专科(高职)日期时间 10 月 15 日10 月 16 日9:00-11:00 语文 外语14:30-16:30 数学(文)数学(理) 史地(高起本文科)理化(高起本理科)(三)考试组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 2011 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有关考务管理规定组织考试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少数语种考试14科目除外)均实施网上阅卷。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本人考试成绩。不对考生查卷。六、录取(一)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保证新生质量为前提,分类别和科类,根据填报志愿人数,按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起本、专科(高职)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
22、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本省高起本、专科(高职)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划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科(高职)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和劳教管理专业,如在统一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可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同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外语、外经、外贸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要求,由成人高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二)录取工作实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的录取体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向学校投放电子档案
23、。成人高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15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对成人高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三)实行远程网上录取,11 月下旬开始。第一批:高起本、专升本专业;第二批:专科(高职)专业。(四)政策加分和免试录取。1.政策加分(1)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 50 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 3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4、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 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设区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 、“新长征突击手”、“ 三八 红旗手 ”称号获得者。解 放 军 、武 警 部 队 、公 安 干 警 荣 立 个 人 三 等 功 及 以 上 者 。1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年 满 25
25、 周 岁 (1986 年 12 月 31 日 前 出 生 )以 上 人 员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士兵退役证,城镇的退役士兵还需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 1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政策加分的考生,取其加分值最大的加分项目。(4)对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超过 20 分。(5)为鼓励和支持在职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26、(6)“双元制” 成人高 职在录取时采用以下照 顾加分政策:首先执行成人高校招生统一照顾加分政策;其次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考生加 20 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加 30 分。统一照顾17加分政策优先于职业资格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得累计加分,按其中最大加分值项目加分。职业资格加分只有在报考“双元制” 成人高 职专业时有效,其加分值不直接加入考生考试成绩。录取时如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可以在专科(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 20 分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免试录取(1)“全国 劳动模范 ”、“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 得者,经 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
27、证明材料,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3)参加“选聘高校 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支教、支农、18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 务西部计划” 、“农村
2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办法按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 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 号文附件 2)执行。符合条件的上述考生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前向报考的成人高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材料,有关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于 2012 年 2
29、月 20 日前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发展处,3 月 1 日前,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后,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五)录取审核。成人高校在我省录取的新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盖章,各成人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的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七、新生复查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专升本的新生还需持专科文凭原件,符合照顾政策录取的新生还需19持有关证明原件。新生入学后,成人高校应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做好对新生身份及报考资格、照片等方面的复查工作。对每个新生要有复查记录,对专升本的新生还要重新审验专科文凭原件,并与信息记录核对。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成人高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于 2012 年 3 月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对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本实施意见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20主题词:成人高校 招生 通知抄送: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1 年 8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