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中办发20175 号)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二届大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8】272 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举办“传颂经典,筑梦校园”全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生。二、参赛形式参赛作品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节目以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的形式呈现,配合背景音乐或艺术造型,鼓励综合创新的艺术表现形式。
2、三、奖项设置1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每组分设一、二、三等奖(评分标准见附件 2) 。2组织奖: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节目获奖和组织情况评定组织奖。3.指导奖:设立一二等奖作品指导老师指导奖。四、活动安排19 月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自主开展诵读活动。210 月中旬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组织初赛并推选优秀节目。其中,各县市区按分组各推选 2-3 个优秀节目,市直学校推选 1-2 个优秀节目。推选的优秀节目以录制视频的形式于 10 月 20 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语委办)303办公室。3. 10 月底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报的优秀节目进行分组评定。
3、4. 11 月 10 日前市教育局推选优秀节目参加省级比赛。5.12 月份省教育厅通知各组获一等奖的节目举行决赛汇报演出和颁奖典礼,邀请省内媒体进行报道。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经典诵读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学生自觉继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2营造氛围、突出实效。各单位要加大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校报校刊的作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3形成机制,持续深入。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着力培养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意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发展。六、报送内容及要求1参赛节目光盘。节目视频需
4、刻录成 MP4 格式的数据 DVD光盘(文件后缀名为.MP4,压缩码率不低于 10M,画幅19201080) ,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同时录入,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制成一个文件,并以“节目名称(组别) ”命名,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参赛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个人节目时长控制在 4 分钟之内,集体节目控制在 5 分钟之内。2参赛节目报名表(见附件 1) 。3. 参赛作品的文字稿。附件:1湖南省第二届大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报名表2湖南省第二届大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参赛作品评分标准衡阳市教育局2018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1湖南省第二届大中小学生中华
5、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报名表 选送单位(盖章):参赛作品题目参赛作品来源 例如:xx 节选+xx 节选诗文作者选送学校 (市州中小学按 xx 市 xx 区 xx 学校填写)参赛组别 参赛类别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箱备注1.选送单位为“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并必须加盖市州或高校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赛作品;2.参赛组别为大学本科组、高职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留学生组五选一;3.参赛类别为个人、集体二选一,集体类别人数不超过 30 人,另附参赛选手名单。附件 2 湖南省第二届大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参赛作品评分标准一、作品内容:30 分朗诵作品必须是中华经典,内容健康向上,给人以积极的思想启迪和美的享受。二、语言表现:30 分普通话标准,语言准确规范,吐字清晰,节奏鲜明,朗诵技巧娴熟,感情真挚饱满,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三、表现形式:20 分衣着与朗诵内容相协调,姿态、表情等态势语言运用与经典内涵表达相得益彰,表演与朗诵融为一体。四、创意创新:20 分朗诵形式独特新颖、表现手段丰富多样,舞美设计和节目编排能增强经典诵读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