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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容村貌综合整治.doc

上传人:tangtianxu2 文档编号:2743488 上传时间:2018-09-26 格式:DOC 页数:90 大小:50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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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 438 号招 标 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八年八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36评标办法前附表 .281. 评标方法 302. 评审标准 303. 评标程序 3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57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7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4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4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8第六章 图纸 5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0第八章 投标文

2、件格式 .62-81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容村貌综合整治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 438 号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位于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一标段:铺装、道牙工程;二标段:树池、挡墙、花池、栏杆、亮化、绿化工程;三标段:景观、围墙工程;四标段:小广场、公厕工程(具体工程

3、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5、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2018 年 01 月至20

4、18 年 06 月期间连续 6 个月)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2018 年 01 月至 2018 年 06 月期间连续 6 个月);4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谈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

5、不正当竞争行为;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注:允许每个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但同一投标人在此项目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18 年 08 月 03 日至 2018 年 08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2.报名方法:本项

6、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资料;4.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并同时递交一份保证金回执单。五、投标保证金:5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一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二标段:捌仟元整(8000.00 元)。三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 元)。四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8、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年 0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开标时需递交纸质

9、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九、 联系方式6招标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武靖电 话:13513887270地 址:卢氏县潘河乡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三门峡市上阳路南段河堤北路四街坊-8 号楼联系人:齐倩电 话:0398-3198903 0398-3191903电子邮箱: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

10、2 招标人招标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武靖电 话:13513887270地 址:卢氏县潘河乡1.1.3 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三门峡市上阳路南段河堤北路四街坊-8 号楼联系人:齐倩电 话:0398-3198903 0398-3191903电子邮箱:1.1.4 项目名称 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容村貌综合整治1.1.5 建设地点 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 标 范 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1.3.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11、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2018 年 01 月至 2018 年 06 月期间连续 6 个月)未在其他8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2018

12、 年 01 月至 2018 年 06 月期间连续 6 个月);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谈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13、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1.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11 偏离与分包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含答疑)、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14、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投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证明等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一标段:571713.21 元二标段:411951.75 元三标段:544176.01 元四标段:750186.90 元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3

15、.4.1 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 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 元) 。二标段:捌仟元整(8000.00 元) 。三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 元) 。三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

16、000.00 元)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2014.01.012016.12.31)(新成立企业不足 3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01.01 以来)10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U 盘 1 份( 含投标文件正本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所有投标内容文件),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3.6.5 装订要求 胶装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卢氏县公共资源

17、交易中心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递交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4.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7.4.2 代理服

18、务费按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1153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浮 30%。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原件亲自参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拟定的项目负责人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注:本次招

19、标投标人可以各标段全投。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在授标时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取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投标人的中标项目,其他的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

20、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

21、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2、1.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3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

23、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与分

24、包不允许。14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

25、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26、将15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 当招标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27、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

28、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16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回执单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 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开标会的;(2

2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3.4.5 招投标活动中因发生质疑、投诉、举报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3.5 资格审查资料3.5.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3.5.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30、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5.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2018 年 01 月至 2018 年 06 月期间连续 6 个月)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3.5.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2018 年 01 月至 2018 年 06 月期间连续 6 个月);3.5.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3.5.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

31、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17谈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3.5.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3.5.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

32、.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33、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可例外),编制目录和页码,分别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再密封在一个包装袋里,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须单独密封放入一18个密封袋中,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4.1.2 投标文件

34、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1.4 电子 U 盘单独密封并标记,密封、标记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3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

36、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9(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监督随机指定投标单位进行抽取 K 值并现场公布;(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

37、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20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39、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40、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1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与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29.

42、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

43、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唱标记录序号 投标人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工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招标控制价(大写):仟 佰 拾 万

44、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24(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25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

45、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26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河 南 省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工 程 项 目中标通知书河 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制27:根 据 工 程招 标 文 件 和 你 公 司 于 年 月 日 提 交 的投 标 文 件 ,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标 投 标 法 和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 已完 成 评 审 和 中 标 公 示 , 确 定 你 公 司 中 标 。 请 收 到 本 通知 书 后 天 内 , 到 我 单 位 签

46、 订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招 标 人: (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 盖 章 )年 月 日28中 标 内 容 及 条 件工 程 名 称 标 段项 目 编 号中 标 内 容工 程 规 模 /m/m 工 程 特 征中 标 工 期 质 量 目 标中 标 价 ( 大 写 ) ¥ :项 目 经 理 证 书 编 号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职 称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方 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备 注建设劳保费 元该 项 目 已 进 入 中 心 招 投 标 。年 月 日招 标投 标监 管部 门意 见经审查,该项招标活动符合法定的招标方式和程序,予以备案。监 管 单 位 : ( 盖 章 )经 办

47、人 : ( 签 字 ) 年 月 日29说 明1 中 标 通 知 书 对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2 中 标 人 和 招 标 人 应 当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30 日 内 ,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合同 ;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不 得 再 行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的 其 他 协 议 。3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 招 标 人 改 变 中 标 结 果 的 , 或者 中 标 人 放 弃 中 标 项 目 的 ,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4

48、本 中 标 通 知 书 一 式 八 份 , 由 监 管 部 门 加 盖 印 章 后 ,招 标 人 四 份 、 中 标 人 一 份 、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二 份 、 监 管 部门 一 份 。3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 款 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投 标 人 名 称 与 营 业 执 照 、 资 质 证 书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一 致投 标 函 签 字 盖 章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和 加 盖 单 位 章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符 合 第 八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的 要 求报 价 唯 一 只 能 有 一 个 有 效 报 价2.1.1形 式 评 审标 准招 标 控 制 价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不 能 超 出 招 标 控 制 价营 业 执 照 具 备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具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资 质 等 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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