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SCKLZ-ZC18001 采购单位: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代理机构:甘肃城坤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 2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3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 13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 -3.2.1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14 -3.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 -3.3 招标 .- 14 -3.3.1 综合说明 - 14 -3.3.2 招标公告时间 - 14 -3.
2、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 14 -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5 -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 15 -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15 -3.4 投标 - 16 -3.4.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 16 -3.4.2 投标文件的语言 .- 16 -3.4.3 计量单位 .- 17 -3.4.4 投标货币 .- 17 -3.4.5 联合体投标 .- 17 -3.4.6 知识产权 .- 17 -3.4.7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8 -3.4.8 投标文件格式 .- 19 -3.4.9 投标有效期 .- 19 -3.4.10 投标保证金 .- 19 -3.4.
3、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20 -3.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 21 -3.4.13 投标文件递交 .- 21 -3.4.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1 - 3 -3.4.1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1 -3.4.16 特殊情形的规定 .- 21 -3.4.17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 22 -3.5 开标 - 22 -3.5.1 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 - 22 -3.6 评标 - 23 -3.6.1 评标流程 .- 23 -3.6.2 注意事项 .- 23 -3.6.3 供应商家数计算 - 23 -3.7 定标 - 2
4、4 -3.7.1 定标原则 - 24 -3.7.2 定标程序 - 24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 24 -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25 -3.9.1 合同授予原则 .- 25 -3.9.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 25 -3.9.3 其他 .- 26 -3.10、质疑与答复 - 26 -3.10.1 综合说明 - 26 -3.10.2 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 26 -3.10.3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26 -3.10.4 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 27 -3.10.5 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 .- 27 -3.10.6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 27 -3.10
5、.7 投诉 .- 28 -3.11、招标代理费 .- 28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9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9 -4.1 货物需求一览表 .- 29 -4.2 交货时间及地点 - 29 - 4 -4.3 特别声明 - 2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32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 32 -5.1.1 原则 .- 32 -5.1.2 组织 - 32 -5.2 评标程序 - 32 -5.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 32 -5.2.2 比较与评价 .- 35 -5.2.3 评标方法 .- 35 -5.2.4 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 38 -5.2.5 评标报告 - 39 -5
6、.3 废标 .- 40 -第六章 附件 - 41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 41 -附件 2:投标函 .35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1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 41 -附件 5:投标报价表 .- 41 -附件 6:技术偏离表 .- 41 -附件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文件 .- 41 -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甘肃城坤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的委托,对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项目编号:GSCKLZ-ZC18001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项目简介:(一)采购内容:兰
7、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采购预算:163.6 万元(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二)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6 -(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8、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者生产厂家;(八)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前 2 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9、料)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8 月 28 日 00:00:00 至 2018 年 9 月 3 日 23:59:59,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一)时间:2018 年 8 月 28 日 00:00:00 至 2018 年 9 月 3 日23:59:59(二)方式:已注册为会员的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7 -(三)网址: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七、投标截止时间:(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 13: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二)开标时间:2018 年 9
10、月 17 日 13: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三)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七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 1 号)伊真大厦) 。八、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名称: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招标人地址:兰州市联 系 人:张主任电 话:18993040140代理机构:甘肃城坤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银西产业园深圳路 18 号-17 幢商业楼联 系 人:陈玉娇 唐作燕电 话:18993950040 13893039025 甘肃城坤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 27 日 -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
11、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规 定2.1 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设备采购项目(二次)2)招标内容: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2)3)采购预算:163.6 万元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按合同供货,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12 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2.2 采购人1)单位名称: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
12、中心2)联 系 人:张主任 3)联系电话:189930401402.3 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城坤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联 系 人:陈玉娇 唐作燕3)联系电话:18993950040 138930390252.5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2)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1 式 2 份 1 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 份带至开标现场)- 9 -4)法人授权函
13、(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1 式 2 份 1 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 份带至开标现场)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者生产厂家;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14、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 2 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 2)必须提供原件备查且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另标注“与原件一致”公章或“与原件一致”字样,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2.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15、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2.7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国产仪器 30 天内供货、进口仪器 90 个工作日内供货。2.8 投标有效期 60 天2.9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回方式:1、投标人(须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应于开标前 3 天下午 4 点之前将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进账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10 -账号(开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兰州银行恒通支行,收款账号:项目不同包段账号系统随机生成) 。2、投标人必须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
16、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包段的,必须按每个包段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4、开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针对本项目的到账记录单,开标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该到账记录单,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注;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中的“兰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 。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
17、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缴款的账户上。如果投标人有以下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记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参加兰州市政府采购的资格。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2.10 投标文件的份数1、投标文件份数:制作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U 盘一份要求 word 格式(有分包按分包制作、无分包按整包制作)。2、投标文件须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成册。未按该要求制作标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2.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应
18、满足下列要求:2.12 答疑会 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11 -召开地点:2.13 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 考察时间:考察集中地点:2.1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2.15 招标公告的发布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2.16 供应商家数计算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 3.6.32.1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6%2.18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 3.11- 12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
19、内涵及解释(1)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 “采购人”和“需方”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是指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3) “招标人”是指兰州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和甘肃城坤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 “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5)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 “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7)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
20、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8)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9) “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10)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1) “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2) “自主创新
21、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13)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 13 -真、电子邮件。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3.2.1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2、2.3、2.4。3.2.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3.3 招标3.3.1 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
22、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自行承担。3.3.2 招标公告时间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9 号 第三章第十八条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信
23、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 14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6)附件。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7。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投标截止日期 3 天
24、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发生变化的应在指定媒体发变更公告。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
25、者自行承担。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的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本项目的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 15 -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现场考察所产生的一切费
26、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4 投标3.4.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1)投标人投标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和技术资料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和满足。(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情形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7)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8)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3.4.2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
28、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 -3.4.3 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4.4 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3.4.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9、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6 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30、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7 -3.4.7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
31、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售后服务。(1)报价部分。须标明各品目单价、合计及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
32、品的品名、规格: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技术要求偏离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未特殊说明的,均应提供原件)1、投标函;2、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
33、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 18 -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6、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7、投标人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注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3.4.8 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
34、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表格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4.9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3.4.10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1、投标人(须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应于开标前 3 天下午 4 点之前将投标保证金20000 元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进账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号(开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兰州银行恒通支行,收款账号:项目不同包段账号系统随机生成) 。2、投标人必须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35、,不得以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包段的,必须按每个包段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4、开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针对本项目的到账记录单,开标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该到账记录单,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 19 -注;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中的“兰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 。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
36、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缴款的账户上。如果投标人有以下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记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参加兰州市政府采购的资格。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
3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 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7) 中标弃标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中标人的任何弃标行为都是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中标人放弃中标后,重新招标导致的时间延误和社会成本增加,顺延中标结果导致合同价格抬升,采购人将蒙受合同价格损失。恶意弃标行为出现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弃标人依法承担赔偿合同差价损失,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财政部门给予通报,禁止及 3 年内不得参与省内的投标活动。3.4.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38、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 20 -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人或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证明。3.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正、副本)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投标商名称” (盖公章) ,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有多个标段(包)的,投标文件按标段(包)分别密封包装。为方便招标人唱标,投标人请另做一份
39、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投标报价表,即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5) ,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相同) ,同投标文件一同单独递交。3.4.13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3.4.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3:30:00(北京时间) 。3.4.1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
40、文件。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3.4.16 特殊情形的规定特殊情形是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情形。(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
41、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1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17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4)投标单位出席开标会议时,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具法人代表证明材料的或授权代表不能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5 开标3.5.1 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1)招标人将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时应出示其身份证
42、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式样见第六章附件) ;非法定代表人的,除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式样见第六章附件)(3)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及投标人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外,由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开标后,将由招标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5)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6)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
43、,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2 -3.6 评标3.6.1 评标流程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 以 下 简 称 评 委 会 ) 负 责。评 标 流 程 详 见 第 五 章 评 标 办 法 5.2。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44、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评委会出具书面评标报告。3.6.2 注意事项在评标期间,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
45、行评价和比较。3.6.3 供应商家数计算(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23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
46、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7 定标3.7.1 定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7.2 定标程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
47、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48、责任。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 24 -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 ,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1 合同授予原则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3.9.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中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 87 号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办理。此时可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