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火 作 业 票一级( ) 二级( ) 编号:TEPC-XSEL 动火单位 中国十五冶 动火执行人 徐市政动火地点 汽机房 6.87 米 动火监护人 罗山动火项目 钢格栅安装动火期限 2015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起至 2015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止动火现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动火现场情况:1、 现场无易燃易爆物。2、 对动火区域的成品进行保护隔离,并设专人进行监护。动火注意事项:1、严禁无证、无票作业;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进行作业。2、严禁高处动火时有大面积火花掉落。禁止焊条头随意丢弃。3、动用切割焊时必须保证氧气、乙炔瓶之间 8m 以上距离,且有防倾倒措施,不准倒用。4、动火作业结束后区域内不得存在明火火种。采取的防范措施:1、 焊工持证上班并随身携带动火票,作业前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焊接工具是否正常可用,电源线不得缠绕脚手架。2、 高处动火时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带,焊口下方兜设防火毯并设专人进行监护。3、 作业中必须携带焊条筒和焊条头筒。4、 动火结束后检查周围是否存有火种,确认没有后方可离开。安全保卫部门意见 年 月 日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交底人: 被交底人:完工销票完工后动火场地情况检查:动火监护人: 检查人: 年 月 日备注说明动火作业票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保卫部留存,一份由动火作业人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