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四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四铺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二月1目 录前 言 4一、四铺镇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5(一)地理区位 5(二)自然资源条件 5(三)社会经济条件 5(四)土地利用现状 5二、规划实施情况 .7(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7(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划定情况 7(三)建设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情况 8(四)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9(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9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0(一)指导思想 10(二)调整原则 10(三)调整依据 11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13(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13(二)农用地布局优
2、化调整 14(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5(四)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152(五)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5五、“三线”划定情况 .15(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17(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17(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17六、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18(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18(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18(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 19(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19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 .21(一)促进“多 规融合” 与永久基本 农田划定工作 21(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21
3、(三)加大规划管理力度,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21(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22附表: 233前 言四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 2012 年获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四铺镇城乡建设发展和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促进四铺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四铺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现行规划的深入实施,四铺镇土地利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四铺镇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乡镇总体规划之间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 的问题,影响了现行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更好地保障四铺镇“十三五” 期间经济社会 发
4、展,优化各类用地布局,提高四铺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维护现行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按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和濉溪县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 20161069 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 2016125 号)以及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完善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四铺镇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和现行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 结合四铺镇“ 十三五”规划、濉溪县域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村庄布点规划、多规合一等相关规划,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4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5、(一)地理区位四铺镇 四铺镇位于东经 116405511653 03,北纬 33383533 4818。地处濉溪县东部,距县城 22.5 千米,北靠淮北市烈山区,西连百善镇,南接韩村镇和孙疃镇,东临宿州市,是濉溪县的东大门。(二)自然资源条件境内处于淮北平原腹地,地势平坦开阔,湖洼地较多。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微倾。属淮河洪泽湖水系。境内有人工河 1 条,大沟 14 条,建排灌涵闸 12 座。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分布有蔡山、海孜、临涣、杨柳煤矿区和三铺铁铜多金属矿区,煤炭储量 4021 万吨,铁矿储量 4412 万吨,铜金属储量 75153 万吨。建有鑫成、玉鑫、太平和东 鑫 4 座铁铜矿山。(三)社
6、会经济条件2014 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6.18 亿元,较上年增长(或减少)1.2%。财政收入 7858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9100 元。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耕地面积 19.2 万亩,人均 2.16 亩,耕地有水浇地和旱地,种植业以小麦、大豆、玉米、蔬菜为主。2014 年农业总产值 2.45 亿元,较上年增加 0.12 亿元。工业主要以铁矿、皮件、水泥生产加工为主。2014 年实现工业生产总值 13.73 亿元。拥有工业企业 15 家,职工 1537 人;实现工业增加值 5.3 亿元, 较上年增长 9%。其中规模以上企 业 8 家,年产值 50005万元以上企业 7 家。年产值亿元以上
7、企业有安徽太平矿业有限公司、濉溪县玉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东鑫矿业有限公司、濉溪县庞博皮件有限公司 4 家。(四)土地利用现状根据 2014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四铺镇全镇土地总面积为 19585.10 公顷。农 用地合计 16934.88 公 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6.47%,其中:耕地 14743.95 公顷,占全镇土地 总面积的 75.28%;园地 0.82 公顷;林地 419.13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2.14%;其他农用地 1770.98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9.04%;建设用地总计2521.63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12.89%;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0
8、87.69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10.66%;交通水利用地 421.24 公顷,占全镇 土地总面积的 2.15%;其他建设用地 15.10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0.08%;其他土地面积 126.19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0.64%。表 1 四铺镇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单位:公顷地类名称 面积 比例(%)耕地 14743.95 75.28 园地 0.82 0.00 林地 419.13 2.14 其他农用地 1770.98 9.04 城乡建设用地 2087.69 10.66 6交通水利用地 421.24 2.15 其他建设用地 15.10 0.08 其他土地 126.1
9、9 0.64 合计 19585.10 100.00 二、规划实施情况(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根据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指标要求,规划期间四铺镇耕地保有量为 15200.45 公顷 ,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四铺镇实现耕地保有量 14743.95 公顷,比规划耕地保有量少 456.5 公顷。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2009 年四铺镇实现耕地保有量 14817.33 公顷,至 2014 年耕地保有量减少73.38 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划定情况1、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要求规划期内,四铺镇基本农田保护面
10、积不低于 14181.66 公 顷,依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四铺镇基本农田实际面积为 14105.05 公顷,比规划目标少 76.61 公顷。2、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要求规划期内四铺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14181.66 公顷,经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7任务指标调整为 13630.66 公顷。按照优进劣出、提升质量、优化布局的原则,四铺镇将永久基本农田任务落实到规划分区、落实到地块图斑,特别是将优质耕地、质量等级较高的新增耕地以及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经划定后四铺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13639.36公顷,比规划下达任务指
11、标多 8.70 公顷,严格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三)建设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情况1、建设用地总规模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要求到 2020 年四铺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124.04 公顷 以内,根据濉溪县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四铺镇 2014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524.03 公顷,已超出 2020 年规划目标 399.99 公顷。由此可以看出在规划执行期间内,总体规划要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无法满足四铺镇各项建设用地需求。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四铺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51.42 公顷以内,根据濉溪县
12、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四铺镇 2014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2087.69 公顷,已超出 2020 年规划目标任务。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四铺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1.09 公顷以内,根据四铺镇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2014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217.93 公顷,距 2020 年规划目标差33.16 公顷。8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101.06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 101.06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73.55 公顷以内。根据濉溪县建设用
13、地审批台账可知,四铺镇 2009-2014 年末全镇新增建 设用地规模为 100.7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00.76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 91.70 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剩余 0.3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剩余指标 0.3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剩余 18.15 公顷。(四)生态用地变化情况园地、林地的变化是反应生态用地变化的重要指标,现行规划要求园地面积达到 0.82 公顷,林地面积达到 440.41 公顷,根据四铺镇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到 2014 年末全镇园地面积0.82 公顷,林地面积 440.41 公顷。生态用地总体
14、保持平稳的状态。(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根据 2009-2014 年濉溪县建设用地审批统计台帐, 对照现行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可知诸如泗-许高速公路 (濉溪段)、四铺城镇区、东鑫铁矿、濉刘路改建项目、五铺变电站 220 千伏等重点工程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和落实。9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 发展理念,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
15、,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实际需求的原则,将各类用地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做到效益现行又兼顾公平,体现规 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调整原则1、总体稳定、局部微 调在“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2、节约集约、 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四铺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
16、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3、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10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 十三五”期间各项用地需求等突出问题。4、多规融合、有效 衔接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开发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推进多规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调整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7、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6)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 号);(7)安徽省国土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 号);(8)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9)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0)濉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11)濉溪县统计年鉴 2006-2015 年;(12)乡(镇
18、)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11(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12(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1、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由 15200.45 公顷调整为 14392.71 公顷,减少了807.74 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原规划的 14181.66 公顷调整为 13630.66 公顷,减少了 551.00 公顷。(3)园地、林地面积。园地面积由 0.82 公顷调整为 0.45 公顷,减少 0.37 公顷;林地面积由 440.41 公顷调整为 180.58 公顷,减少 259.84 公顷。
19、(4)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 2124.04 公顷调整为 2638.90 公顷,增加514.86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 1751.42 公顷调整为 2038.40 公顷,增加 286.98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 251.09 公顷调整为 263.02 公顷,增加了 11.93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由 372.63 公顷调整为 600.50 公顷,增加了 227.87 公顷。2、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由 101.06 公顷调整为 224.00 公顷,增加 122.94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01.06 公顷
20、调整为 209.89 公顷,增加 108.83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73.55 公顷调整为 189.74 公顷,增加 116.19 公顷。13(2)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到 2020 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 456.67 公顷调整为223.60 公顷,减少了 223.07 公顷。3、效率指标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 110 平方米调整到 146 平方米。(二)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耕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此次规划调整耕地保有量由 15200.45 公顷调整为 14392.71 公顷。耕地的布局调整主要考虑集镇建设、濉溪县黄陈路、濉唐路、南部次中心道路、淮阜蚌铁路、四铺
21、机场、五 铺农场 、沱河治理工程等建设项目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等因素,此次调出 807.74 公顷。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情况。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保持全镇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基本农田的布局衔接,将现状地类为非耕地、因生态退耕、集镇、中心村及五铺农场、四铺机场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将位于浍河西侧的两块优质一般耕地调入,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13630.66 公顷,比原规划减少了 551.00 公顷。3、园地、林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调整后,园地面积减少 0.37 公顷;林地面积减少 259.84 公顷。林地的调整布局主要用
22、于工矿仓储、 S203 快速通道、设施农用地等。14(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四铺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思路是完善镇村空间体系,强力推进工业化、城镇 化、 农业产业 化和信息化;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线,大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推进发展工业、商贸为主的现代化综合型小城镇建设。调整后,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638.90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2038.4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263.02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 600.5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将全镇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集镇建设、濉溪县黄陈路、濉唐路、南部次中心道路、淮阜蚌铁 路、四铺机场、五铺农场、沱河治
23、理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以推动四铺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四)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在保障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注重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本次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包括补充市、县“ 十三五”期间建设的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如淮阜蚌铁路、四铺机场、五铺农场等重点建设项目。(五)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包括中心镇区、集镇区、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区、农村居民社区、搬迁村庄、整合村庄等建设预期用地区。允许建设区面积由 1765.22 调整为 22
24、09.69 公顷,增加 444.47 公顷。15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包括四铺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搬迁村庄用地、整合村庄用地建设发展不确定区,调整后四铺镇有条件建设区由 449.83公顷调整为 517.79 公顷,增加 67.96 公顷。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 展为主的空间区域。调整后四铺镇限制建设区由17370.05 公顷调整为 16857.62 公顷,减少 512.43 公顷。4、禁止建设区区内土地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规划期内禁
25、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四铺镇无禁止建设区。16五、“三线”划定情况(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综合划定四铺镇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区域尽量保持完整性,基本农田之间零星分布、面积较小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建设用地一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推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规划期内不能实施整理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擅自扩大面积占用基本农田。经划定后,四铺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13639.3
26、6 公顷。划定基本农田红线面积 19474.27 公顷。(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城镇开发边界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蓄洪区、地质灾害高危区等,充分利用线性基础设施和自然边物边界综合确定。经划定临涣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411.99 公顷。(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加强对基本生态网络的规划控制和保护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区域整体生态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四铺镇镇没有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应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地区,不涉及
27、生态保护红线划定。17六、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调整后,耕地保有量减少了 807.74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了 551.0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 514.86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286.98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了 11.93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增加了 227.87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增加 122.94 公顷。由于四铺镇集镇建设、濉溪县黄陈路、濉唐路、南部次中心道路、淮阜蚌铁路、四铺 机场、五 铺农场、沱河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此次调整充分考虑市县、乡镇建设用地及耕地需求,通过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有利于农业
28、现代化的实现;调整完善后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能较好地保障四铺镇“十三五 ”期间各项建设项 目的需求以及完成总体规划目标。(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主要是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对耕地、基本 农田和建设用地作了布局上的局部调整,对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不造成影响。各项用地规划布局调整是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实际情况以后做的适当调整,局部改变了原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但是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其他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把建设用地布局在最需要、最合适
29、建设的地区,可以使土地利用布局向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效应,并优化了土地利用布局。18(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把集中分布、优质连片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集中保护,且规划期内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零星建设用地、其他土地进行整理,优化“ 田、水、路、林、渠” 的布局,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对在建和已建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能提高在建和已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项目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周边生态环境。调整完善后的各项建设用地布局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也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洪隐患区内,区内地质环境对
30、各项建设项目不产生负面影响。(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本次调整完善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 2014 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 底数”,以 资源控制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为“底盘”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 ”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本约束, 强化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整体管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一方面与濉溪县交通、水利和林业等相关行业规划充分衔接,确定全镇的交通布局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另一方面根据交通、水利和林业主管部门确定交通水利项目重要程度和近、远期安排,逐步保障其用地。重点项目用地面积依据行业
31、用地定额核准,根据预测和上级规划下达的基础设施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其用地规模和布局。此外,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各项土地利用指标的安排与“十三五” 规划确定的人口、经济发展速度、用地面积相对应,将“ 十三五”规划中的部分重大项目纳入了本次调整完善,本次调整完善工作为“十三五”19期间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用地保障。20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一)促进“多规融合”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要充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并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做好建设
32、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落实好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扩展边界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空间。(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从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加大对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力度,重点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结合美好乡村规划与新型城镇化规划,集中规范农民建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加大规划管理力度,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完备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确保土地利用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实施办法的法规指导性作用,
33、提高规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居民点迁并、生态退耕、规 划修改等事项,要广泛征求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加 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完善计划管理体系,坚持“ 有保有压”原则,实行差别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优化保障能源、交通、水利、民生工程、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21(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统筹安排和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调整)图层,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一致,保持 规划数据 库
34、的现势性。22附表:附表 1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指标 2014 年现状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耕地保有量 14743.95 15200.45 14392.71 -807.7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4105.05 14181.66 13630.66 -551.00 园地面积 0.82 0.82 0.45 -0.37 林地面积 419.13 440.41 180.58 -259.83 牧草地面积 0.00 0.00 0.00 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 2521.63 2124.04 2638.9 514.86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087.69 1751.42 2038.4 2
35、86.98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17.93 251.09 263.02 11.93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436.34 372.63 600.50 227.87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01.06 224.00 122.94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01.06 209.89 108.83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73.55 189.74 116.19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456.67 223.60 -233.07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110.00 146.00 36.00 23附表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基期 2014 现状 调整前 2020 年 调整后 2020 年地
36、 类面积 占总面积(%) 面积 占总面 积(% ) 面积 占总面积(%) 面积 占 总面 积(%)调整后- 调整前合计 17110.93 87.41 16934.88 86.47 17335.38 88.51 16821.85 85.89 -513.53耕地 15167.68 77.48 14743.95 75.28 15200.45 77.61 14392.71 73.49 -807.74园地 38.12 0.19 0.82 0 0.82 0 0.45 0.00 -0.37林地 129.51 0.66 419.13 2.14 440.41 2.25 180.58 0.92 -259.83牧草
37、地 1.7 0.01 0 0 0 0 0 0.00 0农用地其他农用地 1773.92 9.06 1770.98 9.04 1693.7 8.65 2248.11 11.48 554.41合计 2080 10.63 2524.03 12.89 2124.04 10.85 2638.9 13.47 514.86城乡建设 用地 1991.37 10.17 2087.69 10.66 1751.42 8.94 2038.4 10.41 286.98城镇工矿 用地 102.08 0.52 217.93 1.11 251.09 1.28 263.02 1.34 11.93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 用地 188
38、9.29 9.65 1869.76 9.55 1500.33 7.66 1775.38 9.06 275.052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88.63 0.45 436.34 2.23 372.63 1.9 600.5 3.07 227.87合计 384.94 1.97 126.19 0.64 125.71 0.64 124.35 0.63 -1.36水域 367.62 1.88 125.7 0.64 125.71 0.64 124.35 0.63 -1.36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 17.32 0.09 0.49 0 0 0 0 0.00 0总面积 19575.87 100.00 19585.10 1
39、00.00 19585.10 100.00 19585.1 100.00 025附表 3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前面积 调整后面积 调整后- 调整前 比例(%)允许建设区 1765.22 2209.69 444.47 11.28 有条件建设区 449.83 517.79 67.96 2.64 限制建设区 17370.05 16857.62 -512.43 86.07 禁止建设区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9585.10 19585.10 0.00 100.00 26附表 4 “三线”划定情况表单位:公顷现状地类面积
40、其中三线名称 面积农用地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它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备注城镇开发边界411.99 247.09 210.43 0.00 9.58 0.00 27.07 164.90 0.00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19474.27 16871.22 15290.88 0.63 413.79 0.00 1165.92 2502.97 100.08 生态保护红线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9886.26 17118.31 15501.31 0.63 423.38 0.00 1192.99 2667.87 100.08 27附表 5
41、 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2014 年耕地面积 增加合计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它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其它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面积14743.95 223.60 0.00 223.60 0.00 0.00 574.84 189.74 0.00 385.10 -351.24 14392.71 28附表 6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备注1 濉漆路改建(X010) 1.00 上图2 濉唐路 31.00 上图3 黄陈路 15.80 上图一、公路项目4 南部次中心道路 1.79 上图295 东灵路 52.50 未上图6 大卢线 4.00 未上图7 泗永路改线 10.50 未上图8 大祁路扩建(张圩至淮六路) 12.60 未上图二、铁路项目 1 淮阜蚌铁路 76.00 上图1 农民产业园 6.57 上图2 四铺机场 40.00 上图三、其他3 五铺农场 43.73 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