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文化场馆建设类)申 请 书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体育局二一八年五月制申报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填 报 日 期: - 2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申报项目类型 1.新开办项目 2.免费开放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通讯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登记注册时间 举办人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展厅面积(平方米)活动区域面积(平方米)管理人员(人) 业务人员(人)业务范围1.2.3.场馆特色1.2.3.近三年获市级、区级财政补助情况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3 -本单位及法人无违法违规行为,业界信誉良
2、好,近 3 年未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可信,如有问题,本单位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开放天数(天) 每天开放时间(小时)全年参观人数(人) 2017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举办展览共场1.(展览名称及参观人数)2.3.4.(备注:每项展览需附上佐证材料,如照片、方案、新闻报道等)- 4 -举办活动共 场;其中公益类活动场1.(活动名称及参与人数)2.3.4.(备注:每项活动需附上佐证材料,如照片、方案、新闻报道等)二、资金使用计划(单位:万元)资金申请金额: 扶持资金支出内容 金额 支出时间(具体到月份)1.2.3.4.5.6.- 5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18
3、年)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类型 新开办项目 免费开放项目 项目资金申报计划(万元)申请区级财政资金: 万元 预期经济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预期社会效益 - 6 -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绩效评价指标- 7 -四、审核意见区 文 化 产 业 专 项 资 金评 估 组 意 见年 月 日区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专 项资 金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意 见年 月 日区 文 化 产 业 专 项 资 金审 核 小 组 意 见年 月 日- 8 -申报民办文化场馆建设类专项扶持资金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一)提交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年检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非国有博物馆还需提交文化文物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复印件。(二)申请新开办资金的,须提供以下资料:1.馆舍总平面图、局部平面图(或平面示意图),标注展厅范围及其它功能区域。2.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租赁馆舍的,需提交有效的场地租赁协议,租期不少于 3 年。由举办者或其他人无偿提供使用的应由所有者提供场地无偿使用证明。(三)申请免费开放资金的,须提供以下资料:1.开放时间对社会公示的照片。2.参观人数证明。 3.举办公益性展览、培训、讲座等活动的方案、活动现场照片及活动小结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