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5 页合 作 协 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为共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之间技术合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方式1、甲方利用资信优势,为乙方开拓市场、承揽项目提供支持。2、甲方授权乙方在 设立分支机构“*院 分院” ,以*院的名义展开生产经营活动,分院的管理按甲方制定的“分院管理办法”执行。3、甲方授权乙方地域范围仅限 地域范围,生产经营范围为:施工类(地基基础施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岩土工程勘察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类等。4
2、、乙方以现有市场网络和社会资源为基础,广揽信息,拓宽市场,在甲授权许可的地域范围及生产经营范围内承揽各类工程勘查及施工等项目。二、权利与义务1、甲方授权乙方以“*院”的名义,仅限在 范围内展开生产经营活动, 并设立“*院 分院” ,做为乙方对外宣传及参与市场竞争的平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2、甲方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业务和技术方面的帮助和指导,并有权第 2 页 共 5 页利对乙方实施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可委派有关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3、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在当地工商和税务部门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并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
3、带至甲方核实,并交一份复印件备案。4、乙方在变更下列事项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变更办公或注册地址;变更机构名称;更换法人代表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发生质量责任事做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乙方以甲方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方式,在甲方授权许可的生产经营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积极承揽各类工程项目,在建设市场中做到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精心勘察,用心服务,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揽项目,不得转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发生上述情况,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6、乙方在分支机构备案、年检及投标活动中若需各类资质、证照原件,则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甲方委派专人护送所需原件至甲方办公所在地,并协助乙方办理各业务,甲方委
4、派人员往返期间的各项费用(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分院运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已有的“三体系”文件,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把质量关。8、乙方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在生产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甲方有审查勘察成果及施工质量的权利与责任,甲方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或建设标准,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施工质量提出疑义,并要求改正。坚持技术报告及出图印章由甲方管理,对乙方来甲方盖章的勘察设计成果第 3 页 共 5 页(设计成果须经当地城建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家库专家评审) ,均应提交二份纸质
5、文档给甲方资料室存档备案。10、乙方应于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全部勘察、施工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甲方备案。11、乙方应按甲方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要求,依法纳税,依法独立建账,及时对账务进行核销,并按月以财务报表的形式报送甲方财务管理部门。12、双方合作期间,因乙方在分支机构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及纠纷、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1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需缴纳 10 万元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后,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它纠纷,保证金全部退回(不计利息) 。14、乙方在分支机构运营期间有如下行为时:不按时缴纳经营管理费,发生较大质量责任事故,超越甲方授权的经营许可范围或地域范围
6、承接工程项目;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并注销分院,且不退回履约保证金。15、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16、双方应诚信为本,互相交流,互相促进,达到互利互惠。三、分支机构管理及生产经营管理费用提取标准1、乙方负责分支机构(即分院)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活动。2、乙方在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期间应向甲上缴生产经营管理费。3、甲方以年费(最低缴费基数)和项目管理费的方式收取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费,年费和项目管理费按以下条款执行:甲方按授权乙方的生产经营类别收取年费,每类每年分别收取年费10 万元。施工类:地基基础施工:全年累积合同额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内的单项第 4
7、 页 共 5 页工程不再收取管理费;全年累积合同额超过 500 万元以上部分按单项工程合同额的 1.5%收取项目管理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按单项工程合同额 4%收取项目管理费,全年累积合同额超过 300 万元以上部分按单项工程合同额的 3%收取项目管理费。岩土工程勘察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类:全年累积合同额 180 万元(含 180 万元)以内的单项工程不再收取管理费;全年累积合同额 180 万元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内单项工程,按合同额的 6%收取项目管理费;全年累积合同额超过 300 万元以上部分按单项工程合同额的 5%收取项目管理费。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甲方资质、
8、证书、执照及人员的证件扫描件、复印件时,应在资质证书、个人证件上加注“仅限于项目投标(备案)使用”的文字标识,并加盖分院行政章后方能生效。5、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督及监管。6、资质管理费年费于每年 1 月 20 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其余管理费应每季度结算一次,并于下季度首月 10 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四、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不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或超越甲方授权许可范围承担项目,甲有权随时终止合作。2、由于乙方弄虚作假,施工质量低劣,无法满足业主或设计要求,给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时,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五、其它1、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根据双方合作诚意及工程市场变化情况,确定是否续约。第 5 页 共 5 页2、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作双方可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当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或诉讼。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到期时止。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 方: 乙 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 系 人: 联 系 人: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