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工作流程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 号)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1、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落实卫生部政策的要求,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越级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 24 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2、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临床科室相关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越级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处方量不得超过 1 日用量,并在 24 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手续。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后,需在 24 小时内填写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 1,由上级医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字,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计入绩效考核。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申请时间: 年 月 日患者姓名 性 别 年 龄 病历号床位号 疾病诊断当前病情介绍:申请使用药物:医师姓名 职 称 任职时间 年 月申请事由:科室意见:科室主任:医务科意见:申批人:主管院长意见:主管院长: